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分析

发布时间:2021-04-29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分析

  污水处理 (sewagetreatment,wastewatertreatment):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分析,供大家参考。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分析

  摘要:总结污水处理行业安全事故案例特点,在对污水处理物料风险、生产过程风险和施工、检修过程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污水处理行业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和改进意见。

  关键词:污水处理;

  安全生产

  2016年年末,我国城市、县城累计污水处理厂数量为3552座;

  2017年年底,污水处理厂数量增加至4500座。此外,还有许多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在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同时,因设计或者管理不善,也存在诸多安全问题。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危及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也给污水处理行业安全工作带来了挑战。现阶段,虽然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很多,但是污水厂的安全管理却相对较少,笔者在总结以往安全事故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安全管理特点,对污水处理行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一些具体看法。

  1事故案例总结

  在污水处理行业事故中,排在首位的是中毒窒息事故,淹溺事故和高空坠落事故排第二位,其余为触电、火灾、机械伤害、坍塌、爆炸等事故。

  污水处理行业检修或者设备维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远高于正常运行期间。

  污水处理行业安全事故往往还具有群发性,作业人员在营救同伴过程中因防护设施不全,贸然施救,遭遇同样危险。

  2危险源分析

  根据污水处理厂设计和运行情况,重大危险点源主要有物料风险、生产过程风险和施工、检修过程风险。

  2.1物料风险

  2.1.1污水

  污水和污泥遍布污水处理厂的整个工艺流程中。污水处理厂每天的处理规模小到几百吨,大到几十万吨,污水池因池深超过3m,往往存在淹溺隐患。同时,坠入池内的人员可能会因污水中的有毒物中毒窒息,降低人员逃生的可能性。

  含油废水在高温、有火源的情况下浮油可能会被引燃,发生火灾。

  2.1.2污泥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含有细菌、病毒、寄生虫、真菌等有害物质,误食或者接触可能导致人和动物的疾病。

  污泥硝化池、污泥浓缩池因有毒气聚集,通风不畅,是污水处理行业的重大危险源之一。

  2.1.3臭气

  污水中的有机物在缺氧环境下厌氧发酵会产生大量异味气体

  臭气。臭气的主要成分有:硫化氢、甲烷、氨气等。主要来源是格栅、沉淀池、污泥池、下水道、窨井等有限空间,这些场所因通风不畅、气温高,臭气聚集,氧含量低,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是污水处理行业安全事故的诱因之一。

  发生窒息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未按照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作业前未进行有害气体分析而贸然进入作业场所,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个人防护用品失效。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盲目施救则是中毒窒息事故进一步扩大的直接原因。

  2.1.4污水处理过程所用药剂

  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使用大量药剂,其中硫化钠、浓硫酸、液氯等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和存储过程中可能发生爆炸、泄露、火灾等事故。水质检验时使用的强酸强碱物质如果操作不当可能腐蚀、灼伤操作人员。

  2.2生产过程风险

  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环境普遍具有高湿度、高噪声、受限空间作业较多等特点。除上述中毒窒息、淹溺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外,作业过程还可能发生坠落、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火灾、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噪声危害等事故。

  2.2.1坠落事故

  污水处理厂各类池、罐多,一般深达3~5m,作业人员上池工作时,极易发生落池事故,坠入污水或者污泥当中,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坠落事故的频率更高。

  2.2.2机械伤害

  污水处理过程中所用的电动机、格栅机、搅拌机、螺旋挤压机、传送机等机械设备在设备运转、检修过程中,因缺少防护设施或防护失效、操作人员劳保用品使用不到位、违章操作等均可能造成人员受到擦伤、夹伤、挤压、碰撞、搅伤等机械伤害。

  2.2.3电气伤害

  污水处理厂电气控制系统几乎遍布全厂,现场湿度大,部分场所通风不畅,因此发生线路老化、短路、触电等电气伤害的概率也比较大。设备检修过程中,带负荷拉闸、带电作业都会造成人员受到伤害。

  2.2.4火灾事故

  电气设备缺陷或者使用不当发生短路等易引发电气火灾事故;

  格栅间、污泥脱水间等内的沼气聚集后遇明火易发生可燃气体火灾;

  秋冬季节易发生绿化火灾。

  随意丢弃的未熄灭的烟头、违章用电动火等都可能是潜在的引火源。

  2.2.5高处坠落

  高处作业是指在高于基准面2m以上(含2m)高空作业(包括池内和室外登高作业),防护设施缺失、违规作业,可能导致作业人员失足坠落,造成伤亡事故。

  检查井、水泵房、取样口等处因损坏、敞开、操作联动不到位,也可能造成人员坠落事故。

  2.2.6起重伤害

  吊装、吊运作业过程中,吊具倾斜、重物失落可能会对作业人员带来人身伤害。污水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吊运作业主要分布在提升泵房、鼓风机房、滤池车间、中水回用泵房等。

  2.2.7噪声危害

  噪声产生源主要是鼓风机、水泵、排风机等产生的机械性噪声,以及压缩空气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长期无防护的暴露在高噪声环境里,作业人员容易产生枯燥、烦躁、易疲劳、反应迟钝和注意力不集中现象,增加事故发生概率。

  2.3施工、检修过程风险

  2.3.1施工过程风险

  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坍塌事故,威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2.3.2检修过程风险

  设备检修过程中涉及受限空间作业、用电作业、登高作业、临水作业等,危险源可谓点多面广,多数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在设备检修过程中。

  3风险防范措施

  3.1加强现场和设备设施管理

  加强现场6S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加強设备设施管理,尽可能选用安全高效的设备设施,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在充分分析危险源的基础上,在现场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密闭空间通风设施,配备安全器材和有害气体探测仪。通过定制看板、设置设备异常信号灯、安全提醒板、安全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向作业人员充分传递安全信息,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3.2改进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和负责人安全职责,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职责落实到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对现场隐患进行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治理,举一反三,避免重复隐患。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过对标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3突出安全管理重点

  加强特殊时段、重点部位安全风险管控,尤其做好设备检修过程、受限空间的安全管理。凡涉及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空、断路、动土、吊装、用电、设备检修等作业必须按照相关作业规程办理票证方可作业,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监管到位。

  3.4提高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通过经常性的案例警示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员工自救和施救能力。让作业安全成为员工发自内心的需求和追求,提高污水处理作业人员安全素养。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逐步兴起。本文主要总结了污水处理厂安全事故的特点,在对污水处理原料、改造工艺和生产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污水处理行业安全风险防范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案例分析;原因;预防措施       

         引言

         近年来,我国各地累计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多达三千多座,且逐年增加。此外,一些企业还自建了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在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同时,由于设计不完善或管理不当,也存在一些安全问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危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污水处理行业的生产安全。目前,虽然有很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与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相关的却不多。根据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特点,结合以往的安全事故,对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管理提出了一些看法。

         1案件分析       

         在污水处理行业安全事故中,中毒窒息事故、污水淹溺事故和高空坠落事故位列前三,除此之外,较为多发的事故还有触电、火灾、机械伤害、坍塌、爆炸等。污水处理行业事故较多发生在设备维修过程中,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常常高于日常运行。还有一种情况不容忽视。即事故处理过程中,在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对现场状况了解不完全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贸然救助被困同伴,最后遭遇了同样的危险。       

         2引发事故的原因               

         2.1污水、污泥、臭气等污水处理物料       

         污水处理厂每天要处理少则几百吨,多则几十万吨的污水,污水囤积在污水池中,存在人员淹溺隐患,同时,污水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导致坠池人员中毒窒息。还有些污水是含油废水,触碰火源会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大多污泥容易滋生细菌和病毒,甚至还会产生寄生虫等有害物质,人和其他动物触碰可能会引发疾病。污水中的有机物发酵会产生异味气体。由于该场所通风功能较弱,导致臭气在污水处理厂中局部聚集,常接触的工作人员可能产生晕倒、中毒窒息等情形。从这一方面的分析来看,中毒窒息是污水处理厂安全事故中的高发事故,总结下来还是因为作业人员不按规章制度来安全生产,厂内基础设施安全条件跟不上,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的存在,以及在进入工作区前未进行全面的检查分析。       

         2.2整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设备需要定期检修,检修过程中常常伴有碰水、碰电、登高等情况,容易引发危险事故。       

         2.3生产过程中的危险       

         污水处理厂因为需要存储污水,污水池、污水罐既大又深,很容易发生落池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更容易发生。高处作业时,由于防护措施不全面,可能导致正在工作的员工失足摔下,最后造成伤亡。除了上述坠落情况外,起重伤害的危害也比较大。用于吊装、吊运的工具操作不当,会让重物掉落伤害到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的机器设备危险,主要是说污水处理时需要用到的电动机、搅拌机、传送机等。这些机械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再加上污水厂平时不注重预防报修、工作人员操作手法不规范和不按规章制度来操作等,常常会造成工作人员压伤、夹伤、剐蹭等设备伤害。       

         电气和火灾常常相伴发生,污水处理厂电气控制系统几乎覆盖全厂,而厂内湿度较大,涉水设备较多,线路老化等情况,增大了触电发生的概率,维修人员在修检过程中也存在安全隐患。电气故障往往会导致火灾,无论是短路还是使用不当,都极易发生火灾,而处理厂污泥脱水间、格栅间易积聚易燃易爆沼气或其他可燃气体,增加了救援工作的难度。尤其是在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小心防火。有的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在工作场所乱丢未完全熄灭的烟头,违反规定使用打火机,容易引发火灾。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噪声危害。污水处理厂中的鼓风机、脱水机等大型机器较多,运作时发出的声音较为嘈杂,如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采取防护措施,长时间接触高频噪声,容易产生厌烦、厌烦、疲劳等情绪,造成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对危险的警惕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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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策分析       

         3.1定期维修基础设备,加强管理       

         污水处理厂的员工整天与这些机器设备打交道,机器的安全问题是每个处理厂都不能忽视的问题,必须加强企业对工作现场的管理力度和设备的维修力度。厂内的机器设备尽量都选择有安全保障又高效的,在掌握可能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故的情况下配套准备相应的安全保护的防护设备,并在高危机器旁张贴警示标签,时刻提醒在工作的员工。通风设备也非常重要,整个处理厂的通风设备必须完善,保证有害气体能及时疏散,还要匹配有检测有毒气体的设备,随时掌握有毒气体的有效数据并采取正确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严令禁止员工盲目随意操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当设备有异常时能够有信号灯、提示板等形式的提醒,确保及时为员工传递报警信息,保证员工的安全。       

         3.2掌控危险点源,落实防范措施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危险点源主要有防中毒、防暴炸、防触电、防火灾、防落水、防跌落、防挤伤及各类设备操作等。主要的防范点源如下:

         3.21硫化氢(H,S)中毒是污水处理厂易发生的最大安全隐患。硫化氢为无色有臭鸡蛋味的气体,每100毫克/立方米就可致人死亡。生产员工在危险场所从事巡视、维修、清理等施工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作业,同时有其它人员现场监护。对脱水机房、进水机房、排泥泵房等可能产生硫化氢有毒气体的车间,应定期对通风、排水、电缆沟、管道等设施进行检查,危险区域的污水管道应定期冲洗,保证定期通风、冲洗和检查。

         3.22做好沼气系统的防火防爆。一是上岗员工必须掌握沼气系统的安全技术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二是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配备有效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确保状态良好;四是消除火源。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易产生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磨擦和撞击火花处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3.3加强员工基础知识培训       

         目前,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都极为匮乏。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应对各种情况、自救或他人的能力,做到事前预防事故,事后设防。不仅行动需要加强,心理素质也需要加强。要培养处理厂职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发自内心地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4结语       

  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是城市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城市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对城市投资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有着重要意义。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的市场化运作,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走产业化道路,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是解决我国城市污水处理问题的根本出路所在。科学合理的治理,实现水的循环使用,这既是为人类的繁衍生息提供条件,也是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意义深远,值得重视。       

         参考文献       

  [1]刘培富.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4(5):141.       

  [2]李泽涛,姚晓东.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方案研究〔J〕.天津经济,2009,(2):51-54.       

  [3]沈史承.污水处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探究[J].中国科技纵横,2017(19)259.       

  [4]樊玲凤,胡家忠,欧亮.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6,41(3):132-135.       

    [5]辛萍,孙钰.国外污水处理市场化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J〕.天津经济,2009,(12):24-26.       

  [6]杨晓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常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J].科技风,2017(23):134.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分析

  摘要:我国国内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城市水污染日益严重化所导致。水污染的有效控制已逐步从工业中分散开来,污水集中处理的有效途径已逐步向市场化和产业化迈进。然而,在这一转化的过程当中,污水治理业又将迎来了更多的环境难题,其中主要以污染集中处理渠道与污染处理的质量问题缺乏制约。因此,就当前新形势下对污水环境管理处理好质量管制,是政府环境管制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环境管理污水整治防治对策

  随着国民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房屋建筑数量与规模都相应的迅速发展以及扩张,这就促使了生活城市污水管制问题的严峻化。传统污水管制机构有政府投资进行管制,国有事业单位营运,以往的传统体制建设已经严重制约了现行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国针对于目前所面临的环境整治现状,落实了“十一五”文件精神,其内容包括环保基础设施的重新构建与运营模式在其产业化与市场化的变革,鼓动激励所有制经济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经营、投资;建立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协调的融资、投资、运行的新管理体制。与社会主,从而进一步实现投资主体企业化与元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模式的开放式的运营建设格局。

  一、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是政府环境管制面临的新问题

  由于污水治理行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发展也推动了环境污染建设普及推广。以往传统运营管理模式由政府投资、管理,国有企事业单位运营的污水行业发生了本质性变化,整治行业垄断化已经打破,投资主体多元化、设施运营市场化。政府对该行业的管制也面临些新的难题。

  (一)设施闲置现象普遍,不能正常运转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到2004年年底,在我国600多座城市所建立的709处污水处理厂,计划日污水处理大概4500万吨。但根据国家环保局所提供的数据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组的调查资料显示,能够进行正常运转的污水厂仅有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一为低负荷运转,还有三分之一设备存留严重问题,设备运行效率根部达不到要求,甚至达不到运行条件。基础设备的容量设计要考虑到高峰值的需求,设施在平常均由闲置现象发生,污水处理行业以下的富余能力属于正常范围,我国目前污水处理能力闲置显然过高,浪费严重。

  (二)设施排放污染物超标,造成二次污染

  污水厂设施由于不能进行正常有效的运转,有些污水处理设施甚至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原样排出,还有的污水处厂处理污水采用隐瞒实情,隐瞒其未达指标的排污情况,致使本该清洁污水的有效途径,变成了“二次污染源”。另外,一些企业污水排放也严重超标,致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转严重超负荷,排放水质就不能达标,个别设施甚至全系统瘫痪。一些违法企业也借机将工业污水排人管网而排放。

  二、完善政府环境管理政策

  (一)转变环境管制理念和政府职能

  现行污水厂治理市场化与产业化的加剧,动用常规的管理手段。同时政府由事务过于繁重,在政府对污水厂的管理方面就不能实施直接、全面到位的管理措施,而无力顾及宏观政策和新形势下的建设部署。而新形势下,政府应该从直接管理和运营中抽身出来,形成“针对性管理、全面性服务”的形势观念。通过政策指引扶持、信息服务、技术支持、资金投资来促进保障污水整治行业的发展。

  市场化的形势下,实现投资者与运营项目的排污、治污的之间的联系桥梁是合同的签订。政府应以合同手段去约束,制约管理,进而加大管理力度。政府管制必须演化出适应契约环境下的监管模式。首先持有合同,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威管理者,就能掌握主动权,利用政府职能多方经营主体进行协商决策,但值得一提的是,政府不能滥用职能随意更改合同;另外经营主体应与政府共同承担责任与履行义务。政府的管理目标需要通过与被管理方互相合作、互相配合的方式实现。而目前,政府的信用程度决定了公立事业的存在,政府履行合同及承诺是建立政府信用的基础前提,同样政府单方面违约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在治理、整治污水中作出正确部署,为现行污水处理厂和运营主体的积极参与、环境管理等方面作出为之有效的举措。

  (二)完善质量约束及监督机制

  鉴于污水处理行业的特殊性与专业等特点,除了通过国家立法、政策、相关文件精神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规范,还应用现代信息产业的科学技术以及通讯设备施行并构建有效的上下级监督系统,用来增强污水业务、服务的社会公开度。逐步引导公众对政府行为进行合理规范、约束和监督等。另外,国家治理污水行业是一项关系到公共安全建设的重点行业,因此政府应该大力加强安全监管措施与构建一套应急保障制度,其制度用处是规避突发或未知事情对社会所造成的重大危害。

  另外,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污染处理服务质量。公众是环境质量的直接消费者,政府有责任培养公民自觉保护环境的能力。

  此外,还应增加公开性和透明性。公开选择中标企业选择的过程及相关条件,让公众了解竞争过程及竞争机制的合理性公开企业的运行成本,为公众了解企业成本和确定定价提供依据,公开企业排污的水质状况让公众了解企业污染处理的效果以及履行法律责任的情况,使公众能实际参与到污染处理服务质量的维护和改善之中。

  (三)完善质量责任体系

  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污染不符合规范,达不到相应质量目标,必必然要受到法律约束以及法律制裁。其中因素众多,有的是运营企业的原因,还有就是人为因素,还有的就是政府管制因素,因此必须要落实到各方的责任与履行社会公共义务。

  以监督直管的政府职责为主,当排水水质不能达到质量指标时,此事应由运营单位承担行政责任。当污染处理设施对污染物处理不达标时,排污者人为造成影响时,即间接排污者违反预处理的规定和要求造成时,间接排污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另外,在民事责任方面,确定排污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是“个体污染者承担”。一般情况下,应由污染设施运营者对设施排放污染物造成的后果承担民事负责。但是,由于污染处理设施处理的污染物都是其他排污者产生而交由其处理的并且污染处理设施承担的是一种受委托管理的业务。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主要由污染处理企业和政府组成的风险承担共同体。当工业或者非生活污染的排污群体,如若超过污染处理设施的排放指标与预处理标准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污染物,导致污水处理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者超标排放,并对环境造成损害的,排污者应该与污染处理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当污染处理设施由于资金缺乏或政府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应用,同样政府与水质污染处理企业主体应该共同承担责任。

  结语:

  而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其重工业与轻工业都在不断的带动、支持着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我们就要面对现代人文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整体问题,其中污水、水质污染日益严重,我们更应该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做出有利部署,不论是个人、社会群体还是企业以及政府部门都要加强社会责任观念;而我国污水处理厂或者相关运营主体以及政府之间就要积极处理好各自的职责与社会功利义务。另外,相关约束制度的建立是一方面,并且另一方面就是把制度中的行文规范、职责安排,落实到行动中去,才能加强环境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从而进一步保持、维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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