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独立经营协议

发布时间:2021-02-05

设立分公司独立经营协议

  分公司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第一文档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设立分公司独立经营协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设立分公司独立经营协议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拓展________市建设市场业务,甲方决定在________市设立分公司由乙方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公司经营区域

  ________市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为________市。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

  以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为准。

  (三)、分公司经营方式

  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任职期限

  乙方在分公司的任期暂定为________年,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工作后,认为合格可以进行续签协议,续签期也为________年。

  (五)、分公司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分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在________市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

  2、在乙方任职期内以分公司签订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工程量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缴交甲方管理费定额,定额________年一定。本次定额一定________年,分别为:乙方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万元。当年年初(新历________月底)一次性交清。甲乙双方通力合作达到双赢效益良好,可面商酌加乙方当年上交定额。

  3、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________%。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________%;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________%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________‰以下。

  (六)、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在________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所需要的资料,并办理“建筑企业进入________市分支机构备案”和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

  2、负责办理分公司在________市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总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在________市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

  3、为分公司办理投标所临时需要的各种证明。国家住建部规定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及招揽工程和签订任何合同,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报总公司备案后,总公司及时配合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

  4、按照________市市场需求要为分公司在________市开立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________市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分公司财务人员使用在________市开立的一般转账账户。

  5、分公司全套印章(分公司行政章、分公司合同章、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印章由乙方保管,并做好盖章的登记工作,签批盖章的权力一般情况下为乙方;不得用分公司印章签订工程合同、出具欠款凭证、对外担保赊欠材料等违返总公司印章管理工作。

  6、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7、甲方应根据工程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除国家税务总局及______税务局、当地税务局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国税在甲方注册所在地缴纳税款,地税由分公司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查验分公司完税证明。税收在工程款转入时扣除。

  (七)、乙方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2、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的年检工作。

  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

  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八)、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设立分公司独立经营协议

  甲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成立****责任公司**分公司,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分公司)

  二、分公司注册地址

  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到**市工商局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分公司注册地址为*****。

  三、分公司经营模式和组织机构

  分公司实行由乙方负责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模式。乙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不得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分公司成立后,甲方与分公司另外签订内部经营管理承包协议。分公司的一切人事组织安排由乙方负责,分公司负责人同时兼任总公司副总经理,但不参与总公司的经营管理。

  四、财务管理

  分公司设立独立财务账户,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公司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由建设方统一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统一开具正式预收款收据,工程结算后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按总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协议规定扣除上交管理费、代扣建安税等费用后,及时将剩余款项汇入分公司账户,由分公司根据内部工程承包协议向项目经理支付工程款。项目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总公司与分公司均不能将工程款挪作他用。

  甲方定期对分公司财务进行检查、指导,分公司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规定统一对外报表,统一财务统计,依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定期、按时向甲方报送财务、统计报表和工程成本票据资料。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分公司经营期间所承建的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监督。

  2、有权按双方协议收取管理费用。

  3、有权对乙方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4、甲方有义务协助分公司办理所承包建安项目的相关招标、报批、报建手续。

  5、有义务协助分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注册或办理有关资质证书。

  6、有义务采取有偿方式向分公司调剂技术人员和设备,向义务为分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乙方: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章程,按期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甲方形象和利益。

  3、分公司成立后,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和资质对外承揽工程业务。

  4、分公司承揽的业务,统一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5、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管理费用和有关报表资料。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生产,并承担有关责任。

  7、分公司由乙方承包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拥有完全的利润分配权。

  六、合同期限和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暂定五年,期满后可协商续签。

  2、如遇以下情况,总公司有权中止合同:

  1)分公司违法经营,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

  2)分公司不遵守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重损害甲方声誉。

  3)分公司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

  七、其他约定

  1、由乙方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程有限公司与本协议组建的分公司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其资产及债权、债务与本协议组建的*****分公司无关。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设立分公司独立经营协议

  甲方:(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11-2012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万/年人民币;2013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11-2013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年月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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