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5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第一文档网分享的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场地特点:***,交通较为便利,四周均为城市道路,对做好防尘工作要求较高。

  二、扬尘来源

  1、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2、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产生的扬尘。

  3、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

  4、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三、扬尘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创省级文明工地。

  四、组织建立

  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总工

  组

  员:

  组长

  :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

  :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组员:

  安质室: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

  技术主管: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

  物资室: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综合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扬尘治理的宣传;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合同预算室: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计提。

  五、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指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4、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六、控制要点

  ①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②现场硬地坪施工;③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④混凝土使用;⑤土方施工扬尘控制;⑥砂浆的使用;⑦建筑垃圾处理;⑧生活垃圾处理;⑨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⑩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⑾木工房管理;⑿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七、管理控制

  (一)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1)施工现场四周采用封闭的实体墙围档,墙高2米。

  (2)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①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②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③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清洗,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④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⑤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⑥项目配备洒水车,每日在项目场区内洒水。

  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必须设置沉淀池;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4、木工棚管理

  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棚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管理;

  (2)保持木工棚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3)专棚专用,禁止将木工棚作他用。

  5、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二)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1、临时设施阶段

  (1)施工范围进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整齐、平顺、美观;

  (2)将工地进出口用砼进行硬化,并设置冲洗设备及沉淀池等,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散;

  (4)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

  (5)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4)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档,防止进入水体,物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种植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3、结构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因分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使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筒、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

  (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4、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架板,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5)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装入库集中管理;

  (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7)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档措施;

  八、检查及奖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扬尘小组人员、各劳务队及班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扬尘治理情况大检查,具体情况在检查后向各责任人及劳务队伍通报,并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人、整改时间及整改要求。

  2、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项目部必须局部或全面停工进行整改。

  3、对检查出问题的,未按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处罚

  元。

  4、在检查中在扬尘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队伍奖励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为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筑法》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首要任务,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条例》,继续严格执行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高标准、严要求,在2017年取得的成效上继续强化“四个一律”、“七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打造印江书法之乡宜居城市作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成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扬尘治理情况检查。以《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印住建字〔2017〕83号)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为检查依据,每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扬尘治理达标率不低于90%。

  (二)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条例》。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三)推进扬尘治理相关重点工作。1.全县符合安装条件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及混凝土搅拌站及商混车辆要100%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且保证系统可以正常使用;2.尚在基础施工和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城区建筑工地必须在塔吊上安装防尘喷淋系统;

  四、治理范围和标准

  (一)治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

  (二)治理标准

  执行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筑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

  五、控制措施

  (一)、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规范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细石、钢板等;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细石等;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工地出口两侧100米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二)、洒水降尘措施到位

  1.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2.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3.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三)、垃圾存放、运输管理有序

  1.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封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

  2.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五)、材料、土方覆盖严格控制

  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砂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对于停止施工的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5.施工工地内禁止出现混凝土自拌站。全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五)、进出场车必须按要求清洗

  1.城区具备安装条件的土方施工工地必须安装高效洗轮设施,并确保出工地车辆有效清洗。全县土石方阶段施工工地洗轮机等冲洗设施有效使用率达到100%。

  2.经我局党组研究确认,确因出入口场地狭窄而不具备高效洗轮机安装条件的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单位在施工全过程中要按要求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和沉淀池,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2)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施工单位须使用车辆运输渣土必须覆盖到位,严格执行“一不进三不出”规定,即“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覆盖不到位、车身不洁、车轮带泥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

  (六)、施工围挡必须规范

  1.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主干道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得低于1.8米;现场围挡及大门至少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砌块砌筑、装配式围挡等;

  3.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或使用金属防护网等,密目安全网、金属防护网等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对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专人进行冲洗保洁,确保“扬尘不出院、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

  (七)、必须安装喷淋系统

  尚在基础施工或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城区建筑工地必须在塔吊上安装防尘喷淋系统,喷淋系统要确保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时间、定次数、定时长进行有效喷淋降尘。(早、中、晚各一次,喷淋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六、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督查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分阶段交叉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2018年1月一12月)。建设单位要协调组织施工单位、拆除公司、监理企业制定自查方案,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按照治理标准要求,对城镇所有在建工地和拆除工地开展自查,建立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自行整改,并完善长效机制。企业自查要实现全覆盖、无遗漏,每月1日前向印江县住建局质安监站上报上月工作台账、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检查督查(2018年3月一12月)。我局每月一次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扬尘治理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日常监督抽查也将对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暗访暗查(2017年3月一12月)。我局结合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在正常检查、督查、考核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暗访暗查。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暗访暗查,并公开暗访暗查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的认识

  保持和加强我县空气质量是县委、县政府向我县人民群众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庄重承诺,是我县全面打响“文明卫生、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务。各企业、各部门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扬尘污染治理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行施工现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摒弃粗放式管理模式,全面提高绿色施工管理水平,切实形成扬尘治理长效机制。

  (三)加大检查防治扬尘费用的使用力度

  我局将对我县工程项目安排和使用防治扬尘污染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防扬尘专项资金、人员、措施到位,确保成效显著。

  (四)组织学习宣传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条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规范要求,各部门、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掌握扬尘治理的新要求,履行扬尘治理的法定职责。应采取一定形式,在施工现场组织宣传和观摩活动。

  (五)奖惩结合,全面开展扬尘治理行动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本工地施工阶段工程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即时进行更新,并进行自查自纠,对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要每周检查一次,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夜查。我局将对各企业、各项目落实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每月的检查排名。

  2.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施工企业同一施工现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因扬尘治理问题受多次处罚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的,我局将对开发企业采取行政告诫、暂停服务、在有形建设市场公示违规行为、进行不良行为扣分,采取通报批评、罚款、媒体曝光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处理力度。

  3.对于能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条例》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的建筑类企业,由我局授予“2018年度扬尘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并进行全县通报表扬。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提升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

  加强智慧动态监督管理,重点对工地“出入口管理、打围施工、裸土覆盖、湿法作业”等防尘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治理,严防严控扬尘污染源。

  三、行动步骤

  (一)治理时间

  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治理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水务工程,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桥维护工程,拆除工地,混凝土搅拌站。

  (三)治理阶段

  1.集中治理阶段。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5月31日,重点治理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定期更新。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立查立改并实施“回头看”。

  2.总结提升阶段。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分析总结集中治理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强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效果,提升我市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文明施工标准化品质。

  四、行动内容

  (一)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

  各建设工地责任单位须按照《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等规定,重点针对建设工地围挡、基坑作业区、内部主要施工道路、主体结构楼层等,易产生施工扬尘的区域优化湿法作业、雾炮作业方式,对裸土和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密目网全覆盖,线性工地要强化施工打围和出入口管控,从源头上预防扬尘产生。出场车辆必须严格冲洗,不得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全面加强扬尘治理实效。

  (二)加强拆除工地扬尘治理

  各拆除工地责任单位要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除工地扬尘防治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在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规范打围;拆除作业应实行分段施工,尽量减小拆除面,并采取湿法作业;建筑物拆除后,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对于不能及时清理的建筑垃圾,须进行有效覆盖;建渣清运完毕后,须对裸露的场地进硬化或覆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督查拆除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违规操作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三)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管控

  各混凝土搅拌站要规范安装、使用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严格落实降尘除尘措施。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督查混凝土搅拌站资质办理情况及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非法新建站点予以取缔,对违规操作、降尘除尘措施不力或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处罚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经责令整改仍不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

  (四)加强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监管

  2021年2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全市建设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对人为干扰设备正常运行或故意损坏设备的实行顶格处罚。

  (五)加快打造绿色标杆工地

  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公园城市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大各自主管行业绿色标杆标准、规范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全市开建工地应知尽知,全力督促施工单位对标提升、长效巩固。特别对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地须重点从围挡(围墙)、湿法作业、封闭作业等方面打造绿色标杆工地。

  (六)加强运渣车管理

  建设工地应在进出口安装智慧工地运渣车在线视频监控设备,严禁《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外运渣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市城管委牵头同市公安交管局,严格查处运渣车覆盖不严、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负责打击运渣车“超速超载、闯禁乱性、野蛮驾驶、跑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制定违法倾倒渣土整治方案,主城区(5+1)外的区(市)县负责规范渣土消纳场选址,明确渣土消纳容量,制定渣土消纳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市区两级联合打击非法倾倒渣土行为。

  (七)加强信用管理

  施工现场存在未打围施工、场内裸土未覆盖、未设置喷淋设施或喷淋设施损坏(检查时未修复)、出入口未设置湿法作业立体冲洗设施或立体冲洗设施损坏(检查时未修复)、车辆带泥出门污染城市道路、被省市相关部门再次通报、整改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预扣企业市场信用0.05分/起,监理单位预扣企业市场信用0.025分/起,设置3日整改期,企业应在整改期内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实行信用修复机制,将整改项目将纳入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未再次发生违规行为的,取消预扣分;未及时整改,或仍然存在违规行为的,实行信用扣分,并累计扣减(评价期限:自评价生效之日起3个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对应行业主管部门信用管理要求对违规行为实施信用评价。

  四、工作要求

  企业要履行好主体责,特别是国有平台公司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高标准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管控合力。住建部门要做好工地管理统筹协调,加强与城管、公园城市、交通、公安交管、水务、规自等部门的联动,各部门形成扬尘管控合力。

  二是优化智慧管理,线上线下结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和智慧工地线上巡查,线上线下互动,实现全天候管理,严查严处施工现场扬尘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群防群控,发挥社会力量。各施工企业要坚持在建设工地大门等显著位置张贴扬尘投诉二维码,微信受理投诉举报施工现场扬尘违规行为,强化群防群控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监管。

  四是完善四不两直督查暗访机制,对各区(市)县住建部门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实行每月通报。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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