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19-04-19 00:04:47
发布时间:2019-04-19 00:04:47
临桂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目前学生资助工作包含哪些学段及项目
1.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4.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
5.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6.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7.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每个学段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
1.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
2.资助比例:(1)城市幼儿园,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2)农村幼儿园(含县镇),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0%-15%,其中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县)、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待遇县)、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待遇县)幼儿园,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5%;其他县(市、区)农村幼儿园,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0%。
3..资助标准:入园补助金由幼儿园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两档执行,一档补助金每人每年补助800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二档补助金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
(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资助对象:在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2.资助比例: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比例按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总数的65%确定,其中: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和边境待遇县)实行100%全覆盖;我县资助比例为寄宿生人数的55%。
3.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年每人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人1250元。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
2.资助比例:全区资助面约占全区在校生总数的30%,其中: 1.城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15%;2.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待遇县)、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待遇县)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40%;其他县(市、区)农村地区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30%。3.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
3.资助标准: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分两档执行,一等国家助学助金每人每年资助2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国家助学助金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
1.资助对象: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
2.资助标准:(1)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示范性普通高中540元/生.学期,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60元/生.学期;(2)其他县(市、区)的库区移民子女:示范性普通高中590元/生.学期,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95元/生.学期。
(五)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1.免学费对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
2.资助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六)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比例:(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2)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3)享受国家助学金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的20%确定,优先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农村建档立卡户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3.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1.资助对象:已进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我区普通高考,已获得全日制高校录取并愿意就读的大学新生。
2.资助标准:各地自行制定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不得低于自治区标准。自治区标准: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区域和距离远近,自治区对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三、申请资助的流程主要有哪些
(一)各项资助申请流程:每个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向所在学校(园)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由学校(园)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将受资助名单上报上级学生资助部门审批。学生资助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资助资金转入受助学生(或家长)银行帐户。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申办流程
首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
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
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并捺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www.gbms.cdb.com.cn)。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
再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登录系统。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并捺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www.gbms.cdb.com.cn)。
四、受助过程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热线电话5599960 5595915 5593696
临桂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宣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