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发布时间:2018-03-19 16:26:18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作者:张家驹
来源:《资治文摘》2016年第03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脉络及成就

        1.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我国政府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在公民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遭遇各种风险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中国的社会保障思想自古有之,但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新中国建立后不断完善和发展。1951年,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式建立。

        2.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大阶段:

        改革开放前,195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包括劳动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等在内的主要制度安排面向城镇居民;在农村,除自然灾害救济及灾荒年份的生活救济外,基本上只有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村合作医疗与五保制度。

        改革开放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刻转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由政府和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由职工保障向城乡全体居民保障的重大变革。十二大以来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持续深化,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91年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4年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1997年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9年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十六大之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城乡统筹、全民覆盖、全面发展时期。2003年国务院决定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1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2年通过《军人保险法》,9月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原有的社会保障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若干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城镇住房保障条例》,201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走上了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化的发展道路,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并日益呈现出国家社会保障制的特征。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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