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解释说明

发布时间:2014-03-11 23:27:04

燃料油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解释说明:

2006124日,中国商务部近日公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自200711日起施行。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回答提问指出,“国家对企业在国内市场从事汽油、煤油、柴油以外的成品油经营不进行经营资格审批。

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范围界定问题的函》(安监总厅函字(2005173号)规定,对于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的物品,无论其是否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目前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范围;生产、经营这类物品的活动,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范畴。燃料油并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146号)规定,对于只储存和经营闪点高于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范畴。而船用内燃机燃料油是大型低速柴油机的燃料油,燃料油的闪点一般在70-150之间。闪点介于柴油与重油间,不属于危险品。

燃料油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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