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租屋乱收电费 年内将出新规整治

发布时间:2013-08-28 07:22:09

东莞出租屋乱收电费 年内将出新规整治

电费按实际表量收取,损耗、公摊可在租金中体现或租赁合同协商约定

东莞时报记者 许依寒

原本出租屋每度电只需0.647元,却被房东高价收取每度电1.2元,这种现象在东莞出租屋非常普遍。不过,这种乱象或许在今年年底将被终结。

市物价局计划试点出租屋电费管理新办法,出租人按终端用户价格向承租人收取电费,出租屋总分表之间损耗、公摊等费用在租金中体现或在租赁合同中按公平合理原则事先约定。试点办法有望在今年底前出台。

现状

出租屋违规收取电费普遍存在

出租屋因装有总电表和多个分表,属于合表用户。按照东莞供电局的收费标准,出租屋合表用户,不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收费标准按照每度电0.647元收取。

由于电价管理属于省物价局管理权限,因此东莞出租屋现行的电费结算办法是按照去年省物价局出台的政策执行。按照省物价局的政策,其中对于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齐全的,即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安装分表,线损和公共用电能够准确反映的,出租人的实际总电费支出按各分表用电量的比例据实分摊。

而据了解,大部分业主并没有按照政策执行,而是直接对承租人收取高额电价,从中赚取差价。

昨日,租住在南城胜和社区联益村的朱海璇告诉记者,自己在联益村租住了一年多,房东一直按每度电1.2元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她了解到电费翻倍加价收取非常普遍,因此也只有接受。

与朱海璇一样,不少市民在租住出租屋时,对于房东提出的高价电费只能无奈地接受。

思路

实际电费和损耗将公摊分开收取

针对出租屋电费管理问题,近期市物价局局长梁凤鸣、副局长陈志超带队赴省物价局作了专题汇报。

梁凤鸣说,省物价局的电费结算办法自去年试行以来,执行过程中存在操作性不强、调查取证较难及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为此,市物价局向省物价局提出出租人按终端用户价格向承租人收取电费,出租屋总分表之间损耗、公摊等费用在租金中体现或在租赁合同中按公平合理原则事先约定等对策建议,并提出由东莞先行先试。

“也就是说,出租屋房东应该按照电表的实际电量和先行收费标准收取电费,而损耗和公摊另外收取。”市物价局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省物价局已经口头上同意我市在完善出租屋电费管理方面先行先试。”上述负责人说,同时,省物价局也对实施时间、政策衔接、工作预案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市物价局进一步研究东莞试点办法,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上报省物价局审批。

目前,市物价局正在研究拟定完善出租屋电费管理试点方案,规范出租屋电费管理试点办法有望在今年底前出台。

声音

需加强违规收费处罚规定

对于即将出台的电费管理试点办法,朱海璇非常期待。不过,她也表示担忧,其实,现在的电费管理办法,如果能对出租屋违规收费现象进行严惩,也不会出现乱收费情况。如果试点办法还是没有有效的监督和处罚规定,那么也难以改变现状。

“希望物价局在制定政策时,能考虑这点。”朱海璇说,只有处罚违规收费,房东或许才不敢加价收取。

东莞出租屋乱收电费 年内将出新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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