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论文: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

发布时间:2018-09-30 03:21:54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论文: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 ,各种利益结构在发生深刻变化,各方利益调整和法律诉求不断影响着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高公司竞争力,成为公司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拟从法律风险防范理念、风险源的控制、防范机制等方面加以分析,探索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公司 法律风险 风险分析 防范体系

任何企业都存在风险,但很多企业对潜存的法律风险不自知。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往往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法律风险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最容易遇到的,如果企业的管理者法治意识不强,这些潜在的风险就会变成现实的灾难。企业法律风险,指企业因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企业自身的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公司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合同为主要形式的对外交易中,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应当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风险防范理念。而有效的事先防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从而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事前控制就是公司自身的免疫系统,能够使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于未然。过程控制也很重要,事先防范做好了,但过程控制没有做好,同样也不行。例如:一份合同签订时对我方很有利,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双方的信函往来或实际履行的变更以及形成的会议纪要等足以改变原有的合同条款。过程控制包括妥善保管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文件,针对履行过程中形成补充协议等。这不仅能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合同的目的,而且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有理有据,不至于陷入被动。

下面浅谈一下防范公司风险的一些具体作法。

一、公司合同方面的风险防范

1、制定适合公司实际需要的《合同管理办法》。

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合同的日常管理、用章及罚责,从制度上保证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有""可依,有章可循,是合同风险防范的前提与基础。将合同流程化管理:签订前管理、评审管理、签约管理、履行管理、凭证管理、预警管理。

2、合同订立前的评审、会签制度。

公司业务部门、质量、财务、法务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权限作出评审意见,使合同签订人在会签评审的基础上作出签订与否的决策,降低签订合同的风险与压力。实践证明,合同的评审会签制度,能较好的控制合同签订的风险。业务部门负责对方当事人的资质审查、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对合同标的的价格、市场状况等审查,还应负责合同洽谈、先期草拟、风险预控说明、申请报批等;质量部门主要负责审查产品能否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财务审查合同收付款风险,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回款,建立客户资信档案等;法务主要就是对合同的全面审查、合同内容,条款、是否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对方签订人的代表权,代理人的授权情况,合同风险预控、备案保存、合同纠纷的解决及合同的定期检查等。

3、明确合同责任人制度。

合同责任人往往就是合同申请签订人、跟进履行者,负责合同的报批、签订、履行及结算,变更或解除等具体履行事务,并对其不当履行承担责任。就是合同签订后有人负责跟进履行,这个要在会签审批表上明确,并且要有其本人确认。

4、建立合同的签订后盖章的登记、备案保存。

合同风险的防范,不是哪一个部门和哪一个人的事情,是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配合。这就要求,有关的制度,如《合同管理办法》必须是切实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流程化系统化的文件,并且相关人员都要熟知和认同。

二、公司采购订单的签订与履行风险防范

采购订单严格来说也是合同,订单是明确订货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和交货期限等,它是双方基于一个较长期间或一个总量而制订的,是在基本合同之下的具体供货通知,主要涉及的就是交货数量和交货日期的问题,一般来讲经过生产及商务管理部门的确认就可以。订单内容相对简单,一般都是传真件,没有原件。需要注意:

1、双方下订单前有必要事先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内容包括合同一般主要条款的内容,如当事人、标的、双方权利义务、交货、送货、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收货、付款方式、履行期限、合同终止处理、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等内容。

2、根据不同产品和要求,分别制定不同的采购订单。

⑴双方签订有《采购框架协议》的通用产品的采购订单,只需注明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和交货期限等内容即可。

⑵双方未签订有《采购框架协议》的通用产品订单,内容应增加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争议的解决、付款方式等。

⑶非通用产品订单,如双方事先签订有《采购框架协议》的但没有约定预付款或订金条款,那么订单上还应增加此类相关条款,以防止交易风险。

3、订单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⑴关于传真合同。使用传真方式签订后,应尽量用特快专递或其他形式取得合同的原件。

⑵关于传真订单。

有的采购订单为了方便快捷、及时履行等原因,都是以传真方式进行的,甚至也没有盖章,这个比较正常,并不能因非原件可不盖章而不去交易。第一,对于时间长、履行次数较多或交易频繁的订单,建立及时按月或季度的对帐确认制度,以确定截止日前的交货数量与价款,尚欠款项等;第二,应尽量要求对方收货时在送货单上盖章。

⑶对于较大数额特别是双方还没有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订单和非通用产品或应客户要求特别订制产品的订单,因存在履行的重大风险,应要求取得订单原件保存。

综上所述,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司予以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才能构建好、实施好。只有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各个环节运转良好,公司的法律风险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才能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降低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以最低的风险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胡建江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2

2】潘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构建研究【j】天津经济2003.06

3】傅明;张讷;如何防范并购法律风险 [j];上海国资;200604

4】陈爱蓓; 企业海外投资的法律风险[n];福建工商时报;200708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论文: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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