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分公司申请备案须知
发布时间:2018-06-27 17:52:14
发布时间:2018-06-27 17:52:14
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申请备案办理须知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备案申请书(附件);
2、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公司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①分公司应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以是租用或自有,自有的场所应当提供产权证明,租用的应当提供租用合同,如果是租用民用住宅,还应提供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批准住改商的证明,以及不扰民的保证书;②办公设施设备应当具有办公桌椅、档案橱柜、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常用办公设备;⑤“信息管理系统”应是用于劳务派遣业务管理方面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是劳务派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也可以是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信息管理系统,或者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信息管理系统,或者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单位提供的信息管理系统清单上应列明是信息管理系统的具体名称。提供的信息管理系统清单上应加盖申请单位的印章);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分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分分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可以是各方面的单个管理制度,也可以是涵盖以上内容的综合性管理制度。其中:①劳动合同应当有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及录用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规定;②劳动报酬应当有“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的规定,并有工资支付时间和支付形式、无工作期间待遇等方面的规定;③社会保险应当有“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种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方面的规定;④工作时间应当有工时制度及加班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规定;⑤休息休假应当有带薪年休假及其他法定假期的休假及相关待遇等方面的规定;⑥劳动纪律应当有员工行为规范、违纪行为的界定与处理等方面的规定等);
7、分公司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分公司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中应有派遣岗位和工作地点、派遣人员数量和期限、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劳动报酬(即“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比例与支付方式、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标准和违反协议的责任等方面的约定)。
8、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办理科室: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地 址:泰安市政大楼A9037房间
联系电话:6998136 电子邮箱:taldgxk@126.com
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备案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总公司基本信息 | |||
企业名称 | |||
企业类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注册号 | 工商注册日期 |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
注册地区 | 邮政编码 | ||
经营地址 | |||
劳务派遣经营 许可机构 | 劳务派遣许可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
分支机构名称 | |||
工商注册号 | 工商注册日期 |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
经营地址 | 邮政编码 |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备案理由 | |||
填表人姓名 | 填表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