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历年录取分数线(一本、二本、三本、专科)2012年-2005年

发布时间:2012-06-28 09:35:25

  江苏高考历年录取分数线(一本、二本、三本、专科)2012-2005

2012年高考 备注:

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招生办)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55/专业合格。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96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297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登记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191/专业9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196/专业155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48/专业15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40/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江苏高考历年录取分数线(一本、二本、三本、专科)2012年-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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