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21 08:21:37
发布时间:2020-08-21 08:21:37
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一、值班教师务必按时在夜间值班室坚持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要自行与人串班,并写出书面材料报值班领导备案。
二、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值班期间不得睡觉、严禁漏岗、擅离职守。
三、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不许参与各种娱乐活动;要协助舍管,食管人员做好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值班领导为当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值班教师应如实填写“夜间校园安全值班巡查记录表”“学校值班交接班记录”,并签字。
六、值班教师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每两小时巡查一次,由值班领导与值班老师一起进行,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时间为18:00、20:00、22:00、24:00、2:00、4:00、6:00、8:00。
七、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校长汇报,不得延误时限。
八、责任追究:
1、空岗一次,年终考核,绩效考核中扣5分、罚款100元。
2、不能按时巡查、每漏巡一次扣0、5分,罚款10元。
3、喝酒、参与各种娱乐活动、留外来人员住宿、发现一次扣1分,罚款50元。
4、玩忽职守,不能按规定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红旗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