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

发布时间:2012-04-19

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

1、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

2、不准带手机、进课堂,严禁酒后进校、在教室内吸 ,不误课拖堂、擅自停课;
3、不准穿奇装异服、戴奇特饰品、浓装艳抹、留怪发型; 4、不准说脏话、粗话;
5、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讽刺、挖苦、羞辱学生; 6、不准歧视残疾、弱智和后进学生,不劝迫学生退学转学; 7、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或摊派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 8、不准训斥、羞辱、指责学生家长; 9、不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
10、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请及让学生家长办私事。






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