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7 1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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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管理 5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规范财务核算、加强费用支出管理和有效控制费用支出水平,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工作效率,明确出差申请、差旅费报销标准与报销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公司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全体员工。
一、差旅费内容
1、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批准到宜兴市直接管辖的区域以外的地区办理业务、开展学习或开会等;
2、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工作和业务经营的需要往返于公司所在地和异地之间以及在异地所发的所必需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
3必需:指该项差旅费的发生与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或可能影响到经营业务的顺利进行,从业务时间、业务性质等方面来衡量该差旅费的发生存在的必然性;
4、合理:指差旅费所包含的费用项目、性质、金额等与经营业务是否匹配,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规定;
5、公司规定特别地区:是指直辖市、经济特区及沿海开放港口城市(参考附件1 6、出差有关天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出差天数:是指出发日到返回公司日的自然天数,即日历天数;
2住宿天数:是指在出差天数内合理的应该住宿的天数,住宿天数可以按住宿发票列示的天数或者定额发票折算的天数计算;
3)在途天数:在途天数=出差天数-住宿天数。 二、出差审批
1、工作人员出差,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驾驶员出差以派车单为依据),注明出差随同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批,分管领导

及以上领导可以直批。离开公司时须严格执行刷卡规定;
2、各部门负责人离开本市出差要填写申请单,由分管领导签批,不用刷卡;离开公司在本市办事,填写出门证,并告知分管领导;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以直批;
3、公司高管出差不必填写申请单,但离开本市出差须向总经理口头或电话告知,特殊情况可以告知董事长,出门刷卡即可;
4、因公务紧急,未能提前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可委托部门其他人员代办或出差回来及时补办;
5、出差申请一式二联,一联用于考勤,由部门考勤员连同考勤表一起交行政人资部。一联交财务用于报销差旅费或出差预支备用金。 三、差旅费报销要求
1、出差人员取得的有关票据,是财务部门根据差旅费标准核销费用、支付款项的必要依据,必须分次、完整、正确、清晰地贴在粘贴单上,并进行必要的说明,否则不予报销; 2、出差人员须按规定如实认真填写报销单据,正确计算住宿费、车票、机票、出租车费、招待费等费用,并填写金额,经部门经理审核这些开支的正确性和必要性后,到财务部报销会计处审核票据的合法、合规性并由会计人员计算各种补助费用。各个部门应以公司规章制度和经营为准绳,严格把关,分别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3、定额发票报销时应注明实际花费金额,按实报销;
4、凡丢失票据(交通费票、住宿票等)视同丢失现金,责任、后果自负,原则上不得用其他票据代替;
5、原则上出差人员(除营销人员)按照出差审批单上预定的回到公司之日起一个周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营销人员每月1-5(遇到节假日顺延)必须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未报销的票据按50%报销;超过两个月未报销票据按20%报销,超过三个月未报销的则不再给予报销。超出期限的,确有特殊原因的须出具书面说明,并经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财务方可给予审核报销。营销人员若存在少量隔月发票须由分管及以上领导在票据背面签字后方可按签批金额报销;
6、出差借款以经审批的出差申请单为依据,原则上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确有特殊原因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继续办理款项借支业务。对于出差频繁的人员可按业务部门会同财务部核定备用金限额,作为备用周转金,但每年年底前必须清理完毕;
7、出差人员未经有权人员同意私自超标准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出差人员承担超标净额

差旅费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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