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账户在单位的)

发布时间:2020-03-30 20:33:21

一、申请范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和“出生年月”信息有误且账户在单位的。

二、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三、办理要件:

1.本人办理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替);

(3)委托办理的,受托人应当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受托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替)和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的原件。

2.单位办理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替);

(3)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替)。

四、办理流程:

单位或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账户在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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