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的适用及滞纳金的理解

发布时间:2018-06-30 18:07:15

借款合同中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的适用及滞纳金的理解在借款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了要求归还本金外,一般都会要求这么几项: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甚至还有要求滞纳金的。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一般都会涉及到这些,至于约定滞纳金,笔者刚开始学习法律时也未搞清楚到底是约定滞纳金呢还是违约金,什么情况下约定违约金,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是不是可以一起计算,滞纳金是不是逾期利息的延续等等问题。经过学习比较,笔者简要分析上述法律名词的适用及区别。一、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的相关规定。合同法中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该条法律规定了借款合同中约定利息的合法性,利息是借款活动所产生出来的孳息、收益,产生于借款期间,当然,还有相关法律规定了借款利息的一些细节规定,笔者在此不做赘述。合同法中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该条法律规定了在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的合法性,逾期利息产生于借款到期之后,贷款人没有按照约定期限归还借款的一种罚则,笔者认为逾期利息是一种违约金的形式。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借款合同中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的适用及滞纳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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