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2-05 12:14:11

县卫生局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和全市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监管,根据《榆林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12年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1261号)要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全县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领导方面一是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县级领导任组长,卫生、宣传、政法、药监、监察、公安、工商、人口和计生、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绥德县2012年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时间、任务和重点,按照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巡查与重点监控相结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结合的整治工作长效工作机制,规定了各职能部门在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职责,确保实现专项整治目标。二是卫生局按照职能任务制定印发了《绥德县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卫生监督所形成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工作机制,对全县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确定了整治工作对象。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各医院张贴打击非法无证行医宣传画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建立起20个乡镇监测哨点,实行动态监测辖区非法行医行为。设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开了投诉举报、受理承办、转办工作制度。二、整治工作成效方面(一)清理违规、惩治违法行为方面。
一是开展了学校医务室专项检查,共检查25户次,规范11户;二是对全县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废物处置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32户次;三是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监测工作,共检测20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9户进行了规范;四是建立起全县医疗机构档案资料库,实行一户一档,建档率达到100%五是组织开展实施医疗机构执业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根据医疗机构日常监督,全部实行量化考核记入档案,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时作为重要依据。截止目前,共检查医疗机67户次,取缔“黑诊所”7户,规范医疗机构56户,没收药品17箱(价值约1万元),立案3户,都已结案,罚款40户次,共处罚款30300元。特别是对绥德同心医院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对外承包的妇科进行了取缔、查封、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卫生局向全县各医疗单位通报了同心医院的违法情况,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引以为鉴,卫生局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打重罚,决不姑息。(二)医疗机构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卫生局制定了医德医风考评办法,年初与各医疗机构签订了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县医院结合干部作风整顿、解放思想大讨论、五个集中整治等活动,通过自查、发放调查问卷、接受群众监督等方式,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生活作风等多方面寻找不足,积极整改。全院职工都做出了个人公开服务承诺及防范、抵制“五股歪风”的公开承诺。有效地加强了医德医风建设,督促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对吃拿卡要、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及其他不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不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累计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者37人次,药占比超出规定者60余人次,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了经济处罚并做出了全院通报批评。县中医医院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促进医德考评标准更加科学、程序更加规范、方式更加有效、结果更加真实、运用更加广泛,按照《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每季度进行一次医德医风考评,与评先、晋升职称、工资晋级挂钩,真正建立起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二是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县医院

县卫生局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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