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2013-06-29 16:51:11

优秀学生等评选标准

为进一步促进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工作,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发挥“三好生”的示范、导向作用,拟对三好生的评选标准进行调整和补充,具体意见如下:

一、三好生评选标准:

1.品德与表现

⑴操行等第为优;

⑵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⑶行为表现良好,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文化课成绩:

⑴高中考试科目平时成绩除一门不低于75分外,其余各科平均成绩要在80分以上(含80分)。

⑵高中考试科目学年总评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期中、期末考试名次应在年级排名前10%,分科后则按学科排名的10%计算。

⑶开设选修课各年级,选修课的综合成绩必须为优。

⑷实施新课程标准的年级,由年级部制定三好生所必须获得的模块考试积点数。

⑸如班级内达到以上标准的学生不到两名,可按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排名补充到两名,但同时必须满足⑴、⑶、⑷条的规定。

3.体育平时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体锻达标成绩要为良好或优秀。

4.中文书写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5.期末考试前,由各班五名班团干部、三名学生代表和班主任组成评议小组对班级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要求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学生至少应获得 B”,方可参评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其它奖项评选标准

1.优秀班干部可以在评议达标、但其它标准未能全部达到的班级干部中产生。

2.单项优秀生奖:凡操行等第为优,获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前三名、体育竞赛前五名的学生可评为单项优秀生。

3.各班可以有班级人数10%的单项奖,以表彰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⑴争创文明进步奖;⑵文体活动活跃奖;⑶关心集体友爱奖;⑷公益劳动积极奖;⑸学习勤奋进步奖。

4.以上奖项皆不可重复评奖。

5凡是平时有违反《中学生日常规范》行为(如佩戴首饰项链、染发、男生留长发等)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不得参与评选任何奖项。

固堤小学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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