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3-05 15:36:41


XXXX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活补助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靖政教体发〔202046号文件《靖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认定及补助资金发放》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相关精神告知如下:
一、申请生活补助经费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生活补助经费平均资助比例为住宿学生总数的55%.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资助:1、孤残学生。2、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4、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三、生活补助标准:小学住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每学期500元,非寄宿四类学生(建档立卡、残疾、低保、农村特殊供养学生)按照住宿生的一半来资助。今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逐步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四、生活补助经费每学期申请和评定一次,按学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申请表》,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校师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填写《汇总表》,报送上级部门审核。



五、学校根据上级审核确定的名单和补助标准,负责按时将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到位。主要采取直接打入学生监护人的银行卡的方式发放生活补助经费。
六、申请办法及时间:对照上述精神,确有困难的学生家庭,请如实、完整地填写好《申报表》,并提供家长工作单位或户口地所属社区、村委盖章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于日前将《申请表》及证明交班主任,具备优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庭,请上交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回执:
对资助政策知晓对资助政策不知晓阅读了告家长书没有阅读告家长书

家长签字:

XXXXX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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