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讲_消费税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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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2020)考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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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法
【知识点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3】零售环节——金银铂钻、超豪华小汽车
【例题1·单选题】某经批准具有经营金银首饰资质的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向消费者个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58950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5780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2898元,零售包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12378元,另取得首饰修理清洗收入780元。该商业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元。(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A.4191.59B.5983.16C.4081.62D.0
【答案】A
【解析】该商业企业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3%)×5%=4191.59(元);金银首饰的修理清洗收入不缴纳消费税;包金、镀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2020年5月,某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6000元,旧项链作价4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2000元。该金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A.300元B.265.49元C.88.50元D.200元【答案】C
【解析】该金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1+13%)×5%=88.50(元)。
【例题3·单选题】某汽车经销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将一辆高档小轿车销售给某上市公司的高管,销售价格为160万元(含增值税)。已知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40%,该经销商应纳消费税税额是()万元。
A.0B.68.97C.14.16D.16【答案】C
【解析】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该经销商应纳消费税税额=160÷(1+13%)×10%=14.16(万元)。
【考点4】委托加工环节(委托加工的界定、代收代缴、外购农产品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的处理)【例题1·单选题】甲地板厂生产实木地板,2020年1月受乙地板厂的委托加工一批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给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5万元、加工费6万元,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对于上述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厂应按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
B.甲厂应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C.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由乙厂补缴消费税
D.甲厂既可以按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也可以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答案】B【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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