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六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3 00:52:57
发布时间:2019-01-23 00:52:57
体育局“六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县“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全法制办〔2016〕4号)精神,我局认真抓好国家旅游(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我县旅游(体育)行业的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责任明确,组织保障有力。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普法工作由局长孙成富总负责,副局长刘士强负责具体工作开展,办公室指派专人具体实施,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科室和相关人员,把该项工作与岗位职能紧密结合,贯穿到实际业务工作中,并纳入本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全年工作计划。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 (二)坚持学法制度,结合实际积极发挥普法职能。 一是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参与统计法类、行政执法类、经济法类等相关法规条例的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二是把干部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增强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旅游(体育)法律法规,依法受理旅游(体育)投诉,积极协助上一级旅游(体育)投诉管理机关调查涉及我县的旅游(体育)投诉,建立健全旅游(体育)投诉管理工作的表彰和通报制度,依法管理旅游(体育)投诉的其他事项;四是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提醒游客游览购物注意事项,保护游客合法权益;五是积极参与“”全国法制宣传日、“”消费者权益日等大型普法广场活动,宣传旅游法规条例,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普法计划、总结等材料。 (三)普法效果明显,行风评议佳。 “六五”普法工作期间,我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违法决策造成失误事件,也没有接到相关的投诉。通过普法宣传学习,旅游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管理、经营,员工遵守法律、依法维权,各旅游景点治安情况良好,重要节假日及旅游高峰期期间运行平稳,旅游业基本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虽然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比照有关考核标准,我们的工作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局将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