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执行书

发布时间:2018-11-23 20:14:28

移送执行书

受移送部门

    移送部门

    案由

    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

    住址或所在地

    执行依据

  裁判文书

  年    日( ) 字第  

    生效日期

  年    

  履行义务日期

  年    日前

  执行事项

    移送原因

    注意事项

    附件

  庭长

  审判员

  年月日

  (公章)

   

  注:

   

  一、  首部

  标题,写明文书名称“移送执行书”。

   

  二、正文

  1.“受移送部门”栏。写明受移送部门的名称,受移送部门一般是执行庭。

  2.“移送部门”栏。写明移送部门的名称,移送部门一般是审判庭,如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等。

  3.“案由”栏。简要写明案件 性质。

  4.“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栏。写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如被执行人是自然人,应当填写自然人的姓名,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5.“住址或所在地址”栏。填写被执行人的住址或所在地址。

  6.“执行依据”栏。写明生效裁判文书的制作日期及文书编号、生效日期(年月日)及生效裁判文书中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

  7.“执行事项”栏。写明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被执行财产的名称、品种、位置及数额,执行措施名称,如查封、扣押等。

  8.“移送原因”栏。写明移送执行的适用情况,如本院作出财产保全生效裁定。

  9.“注意事项”栏。填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需注意的事项,如不得对被执行人的人身采取措施等。

   

  三、尾部

  1.附项。写明附送的生效裁判文书的名称及份数。

  2.审判庭庭长和审判员签名或盖章。

  3.注明制作本文书的日期(年月日)。

  4.人民法院院印应端端正正地加盖在制作日期的年、月、日中间,俗称“掩年盖月”。

  本移送执行书一式两份,一份送执行立案庭,一份存卷。

移送执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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