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学校章程建设实施方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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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学校章程建设实施方案多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规划发展纲要,全面深化我市中小学校教育体制改革,建设品质优良的学习型学校,从学校制度文化建设层面加快依法推进教育的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XXX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及监管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xx20等法律、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文化建设。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教育法律和政策法规,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建设和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通过改进学校的行政管理,促进教育的内涵发展,为全市中小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基础。 (工作目标 1.阶段性目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辖区中小学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列入到本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中,列入到教育行政许可项目和工作经费预算中。要及时成立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中小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制定的章程内容和制订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公办中小学校要在20XX1030前完成章程的校内讨论审议程序,形成章程核准稿(草案,按照申请章程核准的材料要求和管理层级,上报到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学校的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参照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XXX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及监管办法》要求执行。
2.总体目标:在20XX1115日前,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全面完成本辖区学校的章程核准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总目标,基本建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必备的规范合法、特色鲜明、执行有效的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法治体系。通过有序管理、有法可依,为强化学习型的现代校园文化建设和品质学校建设奠定重要的制度文化基石。 (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要突出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先进性的核心价值引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受教育者人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源本的内在规律,实现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双效统一。通过建设团结合作、平等互动、追求进步、成熟发展的学习型团队,建设学校师生共同的精神家园,提高师生的快乐学习和校园生活的幸福指数,努力促进学校的和谐校园建设与学生的健全人格培养。 2.弘扬法治精神。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管理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根本依据。事实证明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是保障现代教育体制改革的一条成功经验,加强学校的法制建设对于维护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起到决定作用。我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更新办学观念,要加强校园法制建设,树立法治思维,以推动学校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为契机,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依法治理工作。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要遵循合法、民主、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建章立制工作与校园法治实践活动的有机统一,始终将规则、程序、边界、信用、契约精神、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守法与维权等体现现代公民意识的法治精神贯穿于其中,通过将学校章程(草案交由教代会审议以及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形成规范办学行为的根本规则,努力夯实依法治校和自主管理的坚实基础。 3.促进学校发展。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要坚持共性规范和个性特
色、弘扬传统和与时俱进、相对稳定和持续发展、原则规定和具体操作、文本优化和贯彻落实的有机统一,努力夯实各项制度的科学性、适用性、实效性和前瞻性。要通过加强制度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学校文化品牌的稳步形成和学校办学质量的显著提升,这一过程应当成为学校转型变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学校在办学管理变革和制度文化建设上实现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由基教科牵头,其他科室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参与,成立全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开展学校章程制度文化的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如下: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符进春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黄新琼副调研员兼任。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成员由上述单位指定的人员参加,根据上级的要求开展学校法制建设的指导工作。 三、工作任务 (制订学校章程。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办学的基本法是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我市具备法人条件的学校和幼儿园,均应实一校一章程,在20XX1030日前完成章程的制订工作。原来制订有章程的学校,必须按照新要求和学校的新变化,对章程做出相应内容的修改和完善。学校制订、修订和完善的章程,要立足于学校的校情,经过充分酝酿,集思广益,体现出合法性、基础性、发展性、人本性、特色性的原则,依据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大力弘扬先进的核心价值观和教育理念,凝聚党和人民的共同愿景,理顺和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的各种关系及运作规则,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提炼和升华学校的基本做法和文化传统,彰显出学校的品牌和形象,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在优化教育资源、开
展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已经发展为两个以上校区的单位法人教育集团,应当及时修订学校章程;由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教育集团,还应另行制订集团章程,明确各方的关系与运作规则,规范其权利义务和办学行为。 (清理规章制度。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学校章程的进一步细化。各所学校要以章程建设为依托,全面系统地清理现在仍然在使用的过时的规章制度,做好校园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凡是与现行法律、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制度,均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要通过补充修改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所必需的规则,来确保原来的制度与学校现行章程的一致性,形成在学校章程统领下具有完备的、可操作性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并予以信息公开和编辑成册,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特别注意建立和健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保障宪法赋予公民依法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的各项制度,包括涉及教师的申诉制度、学生的申诉制度在内的两套校内救济制度,保护好教师和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建立健全师生与学校争议的调解机制,主动化解校园矛盾纠纷,维护好教育的和谐与稳定。要建立健全校园的社团管理制度,丰富学生的校园学习和生活,积极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支持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完善践行机制。学校章程建设及其制度体系订立的关键,在于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各所学校要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和切入点,完善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改进和完善校长负责制,落实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等机构的职能,科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使学校章程的精神和内容能够体现在贯彻落实各项校园制度文化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将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在普法工作中的亮点和有效载体,健全并运行到学校的民主管理机制和校园师生的权利维护机制中,并得到很好的践行。要积极营造科学和谐的校本制度文化环境,使师生能够在亲身实践与体验的参与中不断接受到现代教育法治理念,有意识地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法治精神,实现学校管理
与素质教育的真正统一。 四、工作进度 (启动阶段(20XX9 1.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启动学校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部署任务、明确职责,发动、指导(培训、督促辖区学校制订章程,做好学校章程备案的前期工作。 2.制定好辖区中小学校学校章程的制度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20XX年度工作的行动计划。 3.各级各类学校最迟在9月中旬启动学校章程修订工作,至10月底完成学校章程、规章制度的修订草案工作。 (示范阶段(20XX10 1.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启动学校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以后,要明确23所学校作为制订学校章程的示范学校进行培养,些学校的学校章程在完成修订草案基础上,进一步征求意见,经过专家论证和学校教代会审议,予以完善。 2.示范学校完成学校章程以后,上报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将清理完善后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 3.其余中小学启动学校章程的制(订工作以后,按照示范学校已经完成的学校章程制(订程序和标准,完成本校章程、规章制度的制(订草案工作;111日前上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将清理完善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 (普及阶段(20XX年全年 1.根据上级要求继续深化市、县区级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活动。 2.举行全市学校制度文化建设成果汇报和总结表彰活动。 3.对不按照要求完成本校章程、规章制度的制(订草案工作的学校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按照人事管理层级和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学校章程建设等制度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学校校长(法定代表人、书记负责制,各中小学校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规定的工作,使之成为提炼共同愿景、达成共同约定、促进教育系统执行力建设和发布优质教育品牌宣言的契机和动力。在工作中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并组建学校章程建设审核工作小组,对中小学校(含教育集团章程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开展章程审核工作。 (强化引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引领制订学校章程建设的活动中,应当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制订的示范、培训和分类指导工作,尽快形成具有推广意义的成果,及时在辖区和全市中小学中推广。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学校章程的制度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到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发展性评价活动的进程中,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参与、论证审议和实施落实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校园的法制建设,强化对师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法治教育,增强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学法用法,依法治校的自觉性,提升依法治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规范办学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督查。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进程中,要加强对学校制(订和履行章程情况的督导,对学校不执行章程的情况或者违反章程规定自行实施的管理行为,当予以纠正;将依法治校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来考虑,并作为对校长实施绩效评估、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来进行衡量和取舍。 根据XXX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试行(桂教规范20xx7精神,为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我市中小学(含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章程核准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
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快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使学校章程成为引领学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二、基本原则 制定和核准学校章程须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 (基础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基于学校发展实际,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做出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发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学校的传统、特点和文化。 (人本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核心价值引领,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各方价值的共同体现。 三、对象范围 应当制定章程的学校包括: (各县、区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含乡镇中心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县城公办幼儿园,村小分校和教学点不需制定 (市区各中小学校(含民办 四、学校章程的内容 学校章程一般由前言(序言、总则、分则、附则四部分构成。 (前言部分。 一般主要表述学校的办学历史。 (总则部分。 一般应载明:制定章程的目的、依据;学校的名称、校址;学校的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学制和办学规模;学校的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养目标、办学方向和办学特色等。 (分则部分。 分则是学校章程的实体性内容,一般应载明:学校的领导体制、
组织结构、内设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学校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学校的重要工作的管理,包括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财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学校校训、校徽、校歌、校庆纪念日等;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附则部分。 附则是学校章程整体中作为总则与分则的辅助性部分,对前两者的实施有重要说明作用。一般载明:章程的修改启动、审议程序、解释权归属以及生效日期等。 五、学校章程的制定程序 制定学校章程应当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遵循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成立专门起草小组。校长负总责,成立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应当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相关专家以及学校举办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可以邀请社会相关方面的代表、社会知名人士、退休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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