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三项机制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02 11:34:58

镇三项机制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以鼓励激励激发干部改革创新热情,以容错纠错创造宽松工作环境,以能上能下形成正向压力传导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和不敢为问题,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县“三项制度”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评优奖先,鼓励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扶贫绩效考核、重点工作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干部日常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1、评优评先: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重点中心工作考核为重点,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鼓励全体干部遵规守纪、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自年度目标任务和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脱贫攻坚考核、重点工作支持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办站、单位、村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按照35%的比例授予“考核优秀等次”。

2、考核奖励: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的50%用于机关全体在职干部平均分配,50%用于表彰先进、鼓励激励的奖励。受到省、市、县、镇以上表彰的干部,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50元的奖励;受到省、市、县、镇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分别给予800元、600元、400元、200元的奖励;对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重点工作考核中居前3位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

3、选拔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移民搬迁、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敢于担当、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列为后备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或推荐提拔重用;对在重大项目实施、重大任务完成、急难险重工作中站得出、靠得住、顶得上的干部,能力素质强、工作作风好、群众基础牢,平时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经综合评定,可优先推荐重用;对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的干部,优先安排到重要岗位或推荐提拔重用。对工作措施不力,分管负责工作滞后,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领导干部在推荐提拔时将拒绝签字。

镇三项机制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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