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5篇
发布时间:2021-08-22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5篇
【篇一】
县人民政府:
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现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年以来,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全力打造“公平、稳定、透明”营商环境新高地目标,围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良好的政务环境、良好的法制环境”,创新推进营商环境由拼感情投入向拼环境改善转变,由拼土地价格向拼制度设计转变,由拼税收政策向拼服务质量转变,由拼人力成本向拼人才建设转变的“四个转变”。
(一)将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纳入目标任务进行严格考核。已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20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体系,作为营商环境24个指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考核。
(二)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县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赫县减负通〔20〕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年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39号)、《县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赫委办字〔20〕5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53号)等营商环境建设文件;《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县“减证便民”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县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营商环境制度文件即将出台。
(三)密集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截止到6月,密集召开了研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专题会、碰头会、常务会、推进会累第 1 页 共 22 页
计达18次;其中,5月17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徐磊副县长主持召开了招商引资及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组织讨论《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6月15日,对进《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行再次讨论;
(四)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毕节市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毕节市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切实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提质增效,调度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局、政务服务中心等12个指标牵头部门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填报自查整改台账。目前已累计上报台账6期;
(五)狠抓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整改工作。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1起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对我县有关部门“放管服”工作滞后问题,已发函至涉及的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4个单位,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强化担当,严肃纪律,对存在问题逐一研究解决。
(六)启动了迎接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根据5月17日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推进会要求及贵州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帅选标准,调度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对标先进,协作联动,集中力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贵州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
(七)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重点对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县投资软、硬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情况,营商环境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进行宣传。现已在电视台滚动播放省、市、县投资投诉热线。
二、工作亮点
通过扎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提升。在20年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我县综合得分78.82分,排名全省88个县(自治县、区)第34第 2 页 共 22 页
位,比20年的53位上升19位;全市8个县(自治县、区)中排第5位,比20年上升1位。其中,“缴纳税费”单项指标在省、市均排名第1位。
三、存在问题
(一)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中央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够,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双诚信、双兑现”执行不通畅,“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待加强。地方保护和轻视地方企业同时并存,部门和行业存在垄断现象,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运行不规范,法治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信贷过程不规范,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未得到根本性缓解,税费负担依然较重。硬件不硬、软件不软,软硬环境建设亟待进一步完善。
(二)“放管服”改革不彻底。仍然存在上下级权限交叉,权限不清,导致企业“两头跑”现象;存在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协作,相互设置前置事项,互相推诿;存在审核环节过多,材料较多,时间冗长,成本偏高。存在网上办事数据不能共享、系统不稳定、使用不便。
(三)政务服务不便捷。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处理不够快速,入驻不彻底;资料繁多,信息更新不及时,并联办理环节少,便民服务不够;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窗口工作人员少,业务能力不足、不专业。
(四)公共服务不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其它公共服务企业质量不高;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成为权力寻租新领域,存在运行不规范、服务不透明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对标对表,紧扣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大“便利度”和服务最高“满意度”目标,紧盯时间、成本、环节等核心要素,推动指标牵头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突出实效,着力缩短指标差距,全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省级营商环境总体部署,针对省20年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反馈的政府层面和第三方层面问题,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继续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力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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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工作。以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为抓手,真查真治,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营商环境明察暗访,通过检查发现一些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漏洞,完善一个制度,建立一个标准,强化一个监督;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启动迎接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按照样本企业筛选要求,紧盯“手续个数最少、时间最短、成本最低”核心要素,采用“部门联动,精锐出战,集中办理”方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符合要求的样本企业。
(五)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及时把政府权力清单、服务项目、服务程序等通过政府网、电视、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审批、阳光收费,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六)进一步开通民间投资服务“直通车”。对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和“特事特办”,切实用“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二次利、多途利用上仔细研究,提出科学合理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七)统一民间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及办结回复的督促指导。确保投资企业及投资人投诉事项得到及时受理和解决,及时收集投资企业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跟踪办理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九)持续实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工作。严格执行《毕
节市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跟踪考核办法》(毕府办函〔20〕67号),继续做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充分集聚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网上网下联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全面掀起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宣传高潮。
县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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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07月24日 【篇二】
据《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下半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暗访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7号)精神,结合7月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暗访工作安排,青秀区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认真学习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并制定城区相关实施方案和细则 通过组织学习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我城区制定了《市青秀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青秀区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方案》《青秀区住建局开展窗口作风专向整治整改工作方案》《青秀区保留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青秀区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大整改行动方案》等文件,推动城区各项工作落实。
二、积极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不断提升优化青秀区营商环境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1.开展“放管服”工作自查自纠。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及国务院、自治区主要领导相关批示精神,全面查找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难点问题,举一反三,督促整改,更有针对性地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今年1月,我城区根据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针对城区在“放管服”改革中权力下放、中介机构、违规收费、工商登记、信息共享、公共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分析^p 和查找问题原因,逐项整改落实。
2.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报送工作。今年5月,根据市20年“放管服”改革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我城区及时印发文件,建立月报机制,要求各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联络工作,并按照“放管服”文件要求报送各领域的成功、典型、创新做法,截至7月底已报送12篇信息。
(二)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5号)和《关于做好有关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通知》(南清审办〔20〕2号)精神,我城区清审办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对新第 5 页 共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