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5篇

发布时间:2021-08-22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5
【篇一】


县人民政府:
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现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年以来,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全力打造“公平、稳定、透明”营商环境新高地目标,围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良好的政务环境、良好的法制环境”,创新推进营商环境由拼感情投入向拼环境改善转变,由拼土地价格向拼制度设计转变,由拼税收政策向拼服务质量转变,由拼人力成本向拼人才建设转变的“四个转变”。
(一)将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纳入目标任务进行严格考核。已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20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体系,作为营商环境24个指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考核。
(二)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县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赫县减负通〔20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年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39号)、《县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赫委办字〔205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53号)等营商环境建设文件;《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县“减证便民”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县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营商环境制度文件即将出台。
(三)密集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截止6月,密集召开了研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专题会、碰头会、常务会、推进会累 1 22

计达18次;其中,517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徐磊副县长主持召开了招商引资及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组织讨论《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615日,对进《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行再次讨论;
(四)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毕节市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毕节市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切实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提质增效,调度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局、政务服务中心等12个指标牵头部门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填报自查整改台账。目前已累计上报台账6期;
(五)狠抓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整改工作。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1起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对我县有关部门“放管服”工作滞后问题,已发函至涉及的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4个单位,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强化担当,严肃纪律,对存在问题逐一研究解决。
(六)启动了迎接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根据517日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推进会要求及贵州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帅选标准,调度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对标先进,协作联动,集中力量在731日前培育出贵州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
(七)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重点对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县投资软、硬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情况,营商环境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进行宣传。现已在电视台滚动播放省、市、县投资投诉热线。
二、工作亮点
通过扎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提升。在20年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我县综合得分78.82分,排名全省88个县(自治县、区)第34 2 22

位,比20年的53位上升19位;全市8个县(自治县、区)中排第5位,比20上升1位。其中,“缴纳税费”单项指标在省、市均排名第1位。
三、存在问题
(一)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中央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够,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双诚信、双兑现”执行不通畅,“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待加强。地方保护和轻视地方企业同时并存,部门和行业存在垄断现象,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运行不规范,法治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信贷过程不规范,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未得到根本性缓解,税费负担依然较重。硬件不硬、软件不软,软硬环境建设亟待进一步完善。
(二)“放管服”改革不彻底。仍然存在上下级权限交叉,权限不清,导致企业“两头跑”现象;存在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协作,相互设置前置事项,互相推诿;存在审核环节过多,材料较多,时间冗长,成本偏高。存在网上办事数据不能共享、系统不稳定、使用不便。
(三)政务服务不便捷。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处理不够快速,入驻不彻底;资料繁多,信息更新不及时,并联办理环节少,便民服务不够;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窗口工作人员少,业务能力不足、不专业。
(四)公共服务不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其它公共服务企业质量不高;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成为权力寻租新领域,存在运行不规范、服务不透明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对标对表,紧扣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大“便利度”和服务最高“满意度”目标,紧盯时间、成本、环节等核心要素,推动指标牵头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突出实效,着力缩短指标差距,全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省级营商环境总体部署,针对20年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反馈的政府层面和第三方层面问题,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继续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力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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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工作。以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为抓手,真查真治,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营商环境明察暗访,通过检查发现一些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漏洞,完善一个制度,建立一个标准,强化一个监督;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启动迎接省20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按照样本企业筛选要求,紧盯“手续个数最少、时间最短、成本最低”核心要素,采用“部门联动,精锐出战,集中办理”方式,在731日前培育出符合要求的样本企业。
(五)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及时把政府权力清单、服务项目、服务程序等通过政府网、电视、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审批、阳光收费,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六)进一步开通民间投资服务“直通车”。对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和“特事特办”,切实用“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二次利、多途利用上仔细研究,提出科学合理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七)统一民间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及办结回复的督促指导。确保投资企业及投资人投诉事项得到及时受理和解决,及时收集投资企业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跟踪办理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九)持续实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工作。严格执行《毕
节市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跟踪考核办法》(毕府办函〔2067号),继续做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充分集聚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网上网下联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全面掀起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宣传高潮。
县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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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4 【篇二】
据《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下半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暗访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7号)精神,结合7月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暗访工作安排,青秀区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认真学习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并制定城区相关实施方案和细则 通过组织学习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我城区制定了《市青秀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青秀区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方案》《青秀区住建局开展窗口作风专向整治整改工作方案》《青秀区保留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青秀区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大整改行动方案》等文件,推动城区各项工作落实。
二、积极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不断提升优化青秀区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1.开展“放管服”工作自查自纠。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及国务院、自治区主要领导相关批示精神,全面查找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难点问题,举一反三,督促整改,更有针对性地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今年1月,我城区根据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针对城区在“放管服”改革中权力下放、中介机构、违规收费、工商登记、信息共享、公共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分析^p 和查找问题原因,逐项整改落实。
2.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报送工作。今年5月,根据市20年“放管服”改革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我城区及时印发文件,建立月报机制,要求各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联络工作,并按照“放管服”文件要求报送各领域的成功、典型、创新做法,截至7月底已报送12篇信息。
(二)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5号)和《关于做好有关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通知》(南清审办〔202号)精神,我城区清审办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对新 5 22

增、取消和调整涉及县级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核对梳理,涉及的部门(单位)有农林水利局、发改局、安监局及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梳理出新增、取消和调整涉及县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其中,涉及县级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涉及县级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的2项。
(三)积极落实“五个简化”若干措施
根据《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重大项目建设“五个简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27号),城区住建局进行了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合并办理与施工许可证颁发相关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现场前期条件核查等事项,施工图审查备案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等整改措施。
(四)开展集中走访服务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青秀区党委、政府强化城区四家班子领导联系服务企业机制,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今年5月至6月开展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青秀区高质量发展集中走访服务活动,共走访企业311家,其中房地产企业38家,工业企业16家,建筑业企业50家,服务业企业7家,商贸业企业193家,基本建设项目7个。通过走访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改善和提高的共有145家,占走访服务企业的46.62。此次走访服务共收集到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76条,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管理、政策扶持、行政业务、市场环境等四个方面。
(五)加强宣传为青秀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保障
青秀区委宣传部组织电视台、晚报、电台等市级媒体多形式正面宣传城区行政审批业务全面提速。晚报于627日在14版《青秀周刊》专栏刊发文章《青秀工商质监局审批业务全面提速》;电台在“手机台”上发布文章《青秀区这个地方,市民办证一个工作日办结》,并于627日在电台广播《今早报》与《焕然一新早高峰》栏目播出;电视台722日在《新闻》栏目播出《青秀区:工商质监审批业务当日事当日毕》。
三、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取得的成效及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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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走访服务企业。走访城区房地产业38家、工业16家、建筑业50家、批发业71家、零售业62家、住宿业25家、餐饮业25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切实为企业解决经营上的问题和困难。
2.严格落实文件规定。根据《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50号)文件的要求:自2071日起,取消公路路产补偿费中的增设道口费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费两个收费项目。自208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
3.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等阻碍企业发展难题,降低企业融资负担。城区财政局按照自治区、市关于给予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文件精神,根据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增加额作为基数,按0.6的比例拨付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给金融机构用于增加信贷资产减值准备。201月财政局共拨付1.75万元至两家金融公司,分别是:市达利行小额贷款公司(20年小企业贷款余额2042.83万元,20年为2089.87万元,新47.04万元)实拨风险补偿金0.28万元;市浩成小额贷款公司(20年小企业贷款余额1006.79万元,20年为1251.5万元,新增244.71万元)实拨风险补偿金1.47万元。从融资效果看,用较少的支出,扩大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的扶持,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市场资向小企业倾斜的作用,小企业融资难的营商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二)发现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
1.城市交通管理问题。如壮族自治区地质印刷厂房门口道路狭小且经常堵车,导致运输原材料的货车出入不便;云景山语城项目附近路网不健全,土方清运困难;华丰城项目附近市政道路未完善,三岸收费站坡度坍塌影响工程进度。
2.政策扶持问题。如市海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润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半闲居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反映融资难、资金回笼慢、资金流转困难的问题,希望能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资金支持。
3.行政审批问题。如华盛集团东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内从事生产工作的人员都为处于劳动改造阶段的人员,纳税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繁多,希望能与税务部门协 7 22

调,简化公司纳税程序;市参皇养殖有限公司肉鸡销售往外省时需要开检疫证,开具此证的手续比较麻烦,希望能够简化办证手续。
四、对落实自治区系列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力。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针对不同地区需重点引进的企业、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急需引进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
(二)加大对企业、项目建设财政支持力度。由于财力限制,工业园区项目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偏小,建议上级财政部门能给予工业发展配套资金用于补助园区内各类工业实体企业,切实降低实体企业建设成本。
(三)强化服务企业各项工作。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办证程序;建设企业品牌宣传平台,给予本地品牌宣传优惠。
(四)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加大对产业园区工业建设用地指标等各项支持,以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五)加大力度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目前申请融资担保项目的企业数量偏少,财政资金发挥引导作用的效果不明显。建议扩大融资担保相关政策的覆盖面,同时,积极扩宽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快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
(六)加强城市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市政道路建设,加强车辆流转协调;加快地铁建设,给予地铁沿线受影响商铺适量补贴。
【篇三】 区政府办:
根据《关于报送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的通知》(府办函〔205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区城管分局围绕区委区政府“放管服”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引导、畅通沟通渠道、开展内部评议等方法,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分局在“放管服”改革领域思想上、作风上、制度上、机制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增强全市城管系统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文明意识、纪律意识,打造让市民群众更满意的城市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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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落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服务改革方面
(一)狠抓作风建设。结合“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提高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硬实力、执行力、战斗力、凝聚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凝聚正能量,树立好形象”专项宣传活动。依托各级党政内刊、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亮点、便民举措、先进典型、好人好事等,充分展示城管形象,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度、美誉度。
(三)畅通沟通渠道。搭建交流平台,完善建立与企业项目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群众代表的沟通交流机制。积极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找准短板,把握方向,整改提升,全面推进城市管理业务工作迅速提升。
(四)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工作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多级考核、监督检查、综合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管理漏洞,通过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纠正存在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成效
(一)及时处理案件,努力化解矛盾。分局举报热线工作人员热情受理群众投诉,耐心解答有关城市管理方面政策,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接听咨询、投诉电话1135个,受理“市长热线”、“区长热线”、“市、区长信箱”、“市、区委书记信箱”29件,国家信访平台11件,受理“凤凰山下论坛“10余件。其中属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均做到了认真调查、督办,办结率达100。执法人员办案迅速,极力将城市乱象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省政府取消收费标准的政策,认真落实收费情况,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收费环节的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的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教育引导群众修身律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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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人员意识和能力培养。要加强对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度与执行力,从头减少行政纠纷的产生。
(三)积极探索和完善复议与应诉工作机制。配强配齐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复议与应诉工作任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分局 20722 【篇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关于报送20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情况报告的函》(防发改综合函〔20587要求,现将我局“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落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服务改革方面 (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方面
1.不折不落实清费减负政策,真真切切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20年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6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24项,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3项,放开经营服务性收费7项。经测算,20年市本级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380万元。
20年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减负政策:一是自204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二是自208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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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四是自2071日起,取消公路路产补偿费中的增设道口费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费两个收费项目。
2.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开展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共清理规范工作全市共清理审查72个部门,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金额约为14948.67万元。
3.全面清查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对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可拒绝缴纳,并可向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举报。
二是以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为抓手,在巩固原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对已调整的收费标准要及时变更,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持续加大涉企收费检查整治力度,强化价格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完善12358举报电话等举报网络平台建设,形成强有力的价格监督体系,并逐步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价格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价格行政管理工作,保证严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将各部门的收费行为置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
4.完善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依据国家、自治区清理收费的相关文件规定,动态调整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减免到位,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为公平营商创条件方面
1.加大价格监督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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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行,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逐步确立竞争的基础性地位。
(1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审查增量,有序清理存量,加强对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对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促使全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要求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2着力完善价格社会监督机制,规范价格执法行为。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市场检查和专项检查,执法结果实行网上公开,坚持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制度,避免价格检查中的随意性。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强化大数据的分析^p 应用,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加强价格信用建设。
2.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函〔2039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各项措施。
一是制定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建立了随机抽查清单,建立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抽查清单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抽查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明确了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
三是建立了市物价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将通过国家发改委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检查证的人员名录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四是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相关监管制度。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坚持强化市场价格常态监管,加强节假日市场和宾馆价格、新增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服务行业价格监管。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商品房销售行为、糖料蔗收购、药品市场价格,以及供水、供气、电信领导价格等专项整治工作和重点检查,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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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功能,及时受理价格举报案件。据举报业务处理平台统计,1-5月全市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件数共23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共21件,价格投诉1件,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共1件。办结件数共23结率100
(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方面
根据市委、市政府防止要素价格上涨,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完善管道燃气定价机制,多渠道降低水电气等生产经营成本,今年降低企业大宗用水价格要明显见效的目标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充分已挥职能作用,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预计落实电价和燃气两降价政策,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亿元以上。再次,主动作为,疏导价格矛盾,切实降低工业大宗用水价格。
1、执行上级文件,降低用电生产经营成本。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降低丰水期水电上网电价、增量电量部分免收基本电费、降低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免收新增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用、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着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夏天用电高丰期鼓励居民增加使用丰水期电量,第一阶梯电量增加60千瓦时,减轻居民用电电费。
(1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格〔2043的规定:一是从20121日起取消临时费。
二是从2011日起免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费用。 三是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需量缴纳电费。
四是调整电价分类结构。
五是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
(22041日起,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农产品冷链物流低谷时段用电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格〔2033的规定:一是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低谷时段(23日至次日7用电价格按目录电价是(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50执行,其余时段价格不变。
二是医院、百货大楼、宾馆、饭店等场所使用的具有移峰填谷作用的蓄热式电锅炉和蓄冷空调等节能设备用电,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低谷时段用电价格按目 13 22

录电价的50执行,其余时段价格不变,低谷时段电价按目录电价的50执行,其余时段价格不变。
三是按最大需量计费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基本电费按照实际抄见最大需量收取。
(3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企业用电费用。继续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取消临时接电费,从20121日起,临时用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用。从2011日起,免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费用。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自2041日起,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并调整电力分类结构,将我区电网销售电价、配输电价表中,大工业也用电类别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同时,逐步取消优待类电价,逐步减少交叉补贴。
2.降低管道燃气价格。20326,我市居民生活用气降低0.16/m3第一阶梯价格,由3.21/m3降低为3.05/m3;第二阶梯价格,由3.85/m3降低为3.66/m3;第三阶梯价格,由4.82/m3降低为4.575/m3。非居民用气由现行的最高不超过4.17/m3降低为3.90/m3后,具体价格仍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3.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积极推进竞争一口价政策;对9种物品实行运价优惠,对煤炭运价吨公里下调0.01元,按要求将铁路的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制成公示栏对外公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取消征收护路联防费和大宗货物综合物流服务费;对选择铁路运输的零散快运货物实行运价动态调整;继续执行国家、自治区整车鲜活农产品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我市的港口、防城区、上思县三个高速收费站均按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开通了停车电子收费业务;继续执行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广西北部湾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政策。
4.降低工业园区大工业用水价格。根据市政府“项目提速年”多渠道降低要素成本,在今年在降低企业大宗用水价格方面要明显见成效的要求,为切实解决供、用水双方的价格矛盾,通过深入调研与多次协商,协调广西北投有限水务公司对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用水,从2051日起降价0.03/m3。下一步,将 14 22

继续加大对供水成本的跟踪监审,改革水价定价机制,引导企业自主协商定价,切实降低工业园区大工业用水价格。
二、发挥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行,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逐步确立竞争的基础性地位。
(强化反行政垄断执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20年广西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要点,积极查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大行政垄断案件,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为企业参与竞争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结合节日消费热点确定检查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研究探索放开商品价格和新兴市场价格监管的有效方法,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完善价格举报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查办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持续高压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着力完善价格社会监督机制,规范价格执法行为。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市场检查和专项检查,执法结果实行网上公开,坚持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制度,避免价格检查中的随意性。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强化大数据的分析^p 应用,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加强价格信用建设。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着力整治涉企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依法查处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价格行为监管;开展小区物业和停车收费等热点行业价格监管,结合价格举报投诉热点,通过大数据分析^p ,提出有利于监管的意见建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提升行政效能服务水平。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升行政效能的相关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六个一”、以及“最多跑一次”事项、服务事项压 15 22

缩办结时限的具体要求,继续梳理完善调定价格工作机制和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执行网上办事的规定。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开展网上办事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推进网上办事纵深发展,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逐步实现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协同办理、一事通办、一次办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增强透明度,达到利企便民目标。
(探讨和实行“容缺受理”,助力“最多跑一次”。针对那些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暂时性容忍”办理,要求办理群众或企业在相应时间内补齐相应材料。有效化解“资料齐全”和“最多跑一次”之间的矛盾,消除工作人员以材料不齐为借口不作为、慢作为,甚至进行权力寻租的空间,让“最多跑一次”更好得以实现,让广大群众和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的红利。
(加强沟通与宣传。拓宽群众、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物价部门子网站开辟宣传专栏、通过新闻媒体和建立物价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价格政策、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时宣传价格工作、解读价格政策,了解群众和企业的诉求,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价格费查询、晒价比价、价格维权、价格公共服务等服务。群众和企业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就可以查询到价格部门办理事项的服务指南,查询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重要价格信息。
四、存在问题
(完成年度价格调控目标存在较大的困难。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改革后,cpi上涨幅度较大。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防政办发〔2056号)的要求,从于20121日零时起,我市8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同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同步调整了部份医疗服务价格导致医疗保健类价格指数出现了大幅上涨(其中:201-5月同比分别上涨11.211.011.011.110.7),拉高了cpi0.9百分点,严重影响我市cpi调控目标的完成。另一方面房租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居 16 22

住类价格自今年5月份起环比大幅上涨7.5,同比上涨8.5,拉动cpi上涨1.6百分点。
(缺乏依法降低、取消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定价权限在国家和自治区层面,我市只能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规定,没有权限取消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垄断现象难以管控。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性收费,由于在定价权开放管理之前,就已经有垄断市场的行为,定价权开放管理后,垄断经营,随吊价的问题时有发生。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及建议
(加强价格监测分析^p 。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主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以及相关价格指数变化,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预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围绕经济发展,立足市情,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确保完成我市20年价格调控目标。
(合理利用价格杠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1.降低用电成本。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多措并举,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降低工业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大数据中心等电力用户的电价水平。支持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自治区认定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绿色大数据中心和其他产业园区的电力用户通过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落实工商同价措施,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10;对农产品冷链物流等用电价格实行优惠,优化粤桂合作工业园区电价政策;按需量计费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收取。理顺电网体制机制,推动主电网与区域电网融合,实现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设区市全覆盖。
2.降低用水用气成本。理顺区内管道燃气价格,合理调整输配价格。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供气环节,随意加价。鼓励供气企业采取直供方式对工业企业供气。严禁供水、供气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取消用水报装过程中的收费(或预收费)环节,改为施工验收后结算方式。继续加大对供水成本的跟踪监审,改革水价定价机制,引导企业自主协商定价,切实降低工业园区大工业用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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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水电气报装行为。对符合条件的水电气报装,由供应企业出资建设配套至用户单位用地红线。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要进一步明确收费标准,切实降低用户报装工程费用。优化报装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并对社会公开承诺。
4.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铁路集装箱运价下浮;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扩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降费试点;提高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储值卡优惠费率;继续执行高速公路现有收费优惠政策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5.持续开展清费减负。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取消无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建立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开展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重复收费的项目实行行政追责和经济处罚。
6.完善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依据国家、自治区清理收费的相关文件规定,动态调整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减免到位,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继续加大价格监督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市保护消费者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建放心消费活动精神,严肃查处发布虚假价格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继续推进资性价格改革。
一是完成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工作。
二是实施新的水资费收费政策及新的收费标准 三是降低管道燃气价格。 (优化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把优化服务作为拓展价格工作新空间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价格信息服务水平,加强价格纠纷争议调解,探索价格服务新模式,纵深打造12358价格监管平台品牌。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升行政效能的相关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六个一”、“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以及“最多跑一次”事项、服务事项压缩办结时限的具体要求,继续 18 22

梳理完善调定价格工作机制和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市物价局 20716 【篇五】
按照盟委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和市委政府关于着力破解营商环境优化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局充分发挥国土资管理优势,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高效服务”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通过服务流程再造、缩短办事时限、创新服务等方式,为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广大群众办事,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针对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要,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企业开设了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办理。认真梳理了登记流程,取消了兜底条款涉及的要件,简化了信息系统已有的重复要件。不动产登记业务(首次登记、批量业务除外)的办结时限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受理后13个工作日。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保障了企业财产权。
(二)提高项目用地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制定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制作了《市国土局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审批材料填写模板》等。着力推动由重审批向重服务重监管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和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的用地服务机制。积极开展项目用地的政策咨询、告知、协调、督办等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临时用地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等审核,设施农用地审核和备案,改变土地用途审核、矿产资勘查和开采审批登记等事项严 19 22

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结时限均有大幅度压缩,为企业和项目的后续进程赢得了时间。
二是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域旅游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三)筹备建设“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网办通”。
筹备建立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外网,即“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有效链接,探索百姓网上咨询、网上登记申请、预审查、预约服务等模式,从而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当面查验、领取证书”的线上登记运行方式,实实在在实现“只让百姓跑一次”。
(四)积极与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对接,进一步加快数据资共享。 按照数据平台建设要求,积极配合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预计在9月底前完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二期建设。
(五)多举措简化办事环节,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六)依法依规清查梳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
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全市各类证明事项的通知》(乌审改办发[20]3号)文件要求,对依申请行政权力、办理业务和提供服务时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类证明进行梳理,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来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部门实时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需重复提交。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20项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材料的事项,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的证明材料。
(七)认真清理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
严格按照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委规章要求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其余一律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 20 22

15项需要行政相对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的事项,已形成《行政权力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市审改办审核。
(八)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制定了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责任,提出抽查对象名录,涵盖全部监管对象。检查时采取摇号、专业对口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选派,真正做到随机、留痕、可追溯。合理确定双随机检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检查工作力度,又防止过多干扰被检查对象。并将抽查名录、抽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初以来,随机抽查矿山企业1家、测绘单位1家,用地企业2家,抽查比例为10,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九)为企业开设绿色通道,提供跟踪服务。
对重点项目和企业、个人的急办项目,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部分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特别是抵押登记,采取即收即办。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当场办结。用地预审、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地出让等手续均有专人盯办。年初以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万佳阳光佳苑二小区、众益房地产名都家居项目、欧蓓莎置业房地产项目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辛食品有限公司、森辉印务有限公司、蒙佳公司等生产企业办理了建设项目首次登记和抵押贷款登记。
(十)主动作为,每年解决一项便民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
对于同一地块政府未完成全部征拆,开发企业办理已建设完工的楼房首次登记的问题,采取将一块地上政府未征拆和开发企业建楼区分开,建楼地块予以登记,便于已建楼房住户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落实责任,形成联动格局。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
二是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既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 21 22

“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各职能部门高度配合、协调畅通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服务本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培训及优化营商环境教育。通过召开局务会、专题会议传达市委政府和盟国土资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并就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通过机关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了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大力践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举措,正行风、改作风,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和查处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年初以来,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多次组织明察暗访,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公济私、推诿扯皮、态度冷漠、语言生硬”、“为政不廉、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全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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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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