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城乡清洁工作 做实环境卫生管理

发布时间:2014-09-18 10:22:28

先行城乡清洁工作 做实环境卫生管理

2012227,由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牵头、分管副县长郝昭仁主持、祁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组织召开了“祁县2012城乡清洁工程”动员部署专题会议,县监察局、财政局、卫生局、园林局等县直相关单位以及各乡镇、管委会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参加了会议。分管副县长郝昭仁就祁县开展的“城乡清洁工程”中存在和暴露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认真总结,并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城乡环卫管理工作,不断巩固改善城乡环卫管理质量,针对垃圾乱扔、摊位乱摆、广告乱设、工地乱象等现状,制定了“四治”暂行管理办法,并有效开展了“四治”工作:一是针对居民乱倒垃圾行为,在古城、环城路新修建垃圾池24个,新放置垃圾箱12个;二是重点治理了友谊西路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12处;三是成立108国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队,增加祁方线、东厦线以及东外环清扫保洁人员,共出动人员120余人次,机械12台次,对祁方线乱堆乱放进行了集中整治;四是严格城内广告牌匾设置审批制度,对“城市牛皮癣”实行专人治理,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五是针对工地乱象,要求工地围挡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环境卫生进社区、进楼院、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是我县环卫管理新创举。今年,祁县环卫工作重心下移,真正把环卫工作拓展延伸,为全县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城中村、农村保洁人员环卫经费由县财政拨付和自筹两种方式。人员环卫经费按照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并通过自筹资金提高各乡镇、村保洁人员工资待遇。目前,各乡镇已成立了环卫所、村组建了环卫队,由县环卫局对各乡镇、村环卫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今后,祁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加强组织领导,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把环卫工作切实延伸到边远农村,乡镇、村,实现村庄及路域垃圾统一清运处理的目标。

深入推进环境治理 共享洁净美好生活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标准及要求,介休市环卫局于320日召开了“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局长董世哲作了动员讲话,并结合“创卫”标准进行详细部署。

环卫局立足本职工作,以创造优美洁净的卫生环境为己任,紧密结合环卫工作实际,在城区开展了四治工作,力促环卫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成立移动摊贩监察中队,全面负责沿街摊点及移动商贩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摊点集中地段实行定岗、定员、定责监控,严禁占道经营,并规范了出摊、收摊时间。二是成立建筑工地监察中队,对主城区的在建工程进行分区定岗监管,加强了对建筑用车带泥作业、沿路抛洒的监管力度。三是配备2台小广告清洗车,在全市范围内清理城市牛皮癣共计1.9万余处。四是集中开展围城建筑垃圾集中清理行动,共出动800余人次、各类作业车辆400余车次,清理围城垃圾6万余吨。

按照每人每月1元的城中村、农村保洁人员经费标准,由介休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自筹一部分资金用于保洁人员的工资拨付,各乡镇自行组建保洁队伍,由环卫局提供技术指导。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抓细节、抓深度,切实做到环境卫生“五进”(进社区、进楼院、进企业、进农村、进单位)。积极推进城乡保洁十创工作。在去年申报北坛路、金融路、裕华路、绵山路为市级清扫保洁示范街道基础上,今年环卫局将创建省级保洁示范街道2条、市级保洁示范街道2条、五星级公厕5座。借创建东风,环卫局与相关部门协商,拟在各乡镇、行政村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池点等环卫设施,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此外,为全面提升山西旅游新品牌的影响力,环卫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绵山五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全力助推我省旅游产业发展。

跃动着的环卫音符

太谷县环卫局围绕创建宜居城市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基本实现了环境卫生整洁有序、街容市貌焕然一新、群众如厕免费方便,全县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整体提升。

针对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中容易反弹的问题,环卫局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下发太谷县《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四城联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城市容貌开展了治理“四乱”,即垃圾乱扔、摊位乱摆、广告乱设、工地乱象;环境卫生开展了“五进”,即进社区、进楼院、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城乡保洁开展了“十创”,即创建清洁社区、市场、河道、工地、景区、公厕、单位、回收站、停车场、农村,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使环境卫生管理初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依法依规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提供了保障。

城乡清洁工程启动以来,各乡镇把进出村口、主干道路和多年死角作为重点,以清理整顿通道卫生为亮点,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经费保障。我县将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整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乡垃圾收集、处理、清运等环卫设施建设。县财政安排25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运行经费。对全县农村分别按10/人·年、7/人·年的标准补助;对国道、省道以上道路分别按1万元/公里·年、4000-6000/公里·年的标准补助。二是建立环卫保洁队伍。在成立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基础上,全县各乡镇、村都组织成立了专业卫生清洁队伍,清扫保洁人员达到400余人,负责各乡镇、各村的保洁工作。三是大力整治村庄环境。按照“一出三进”的要求,以村内主干道路卫生、进出村口卫生、乱堆乱放整治、长效机制为重点,集中清理村内垃圾,集中整治村内乱堆乱放,集中整治村内卫生死角。四是开展通道专项整治。以108国道为重点,对沿线村庄进行了全方位的治理,主要清理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贴乱放等现象。

太谷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太谷县北汪乡曹庄村,距县城5公里,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42/日,总库容量72.6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4年,采用卫生填埋方式。主要建设内容有:综合楼、门卫、计量间、消防泵房、消防水池、车库、机修间、锅炉房、变配电室、洗车台、浴室、清水池、垃圾拦挡坝、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导气系统、渗滤液调节池、环境监测设施、库区排水系统、填埋作业设施及设备等。总投资约4018万元,占地122亩。于20098月开工,201011月竣工,20118月已正式投入运营。

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公厕。我县城区现有公厕六座,古城内东街一座、西街两座,外表仿古与古城建筑风格协调一致,内部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箕城街两座,北大街一座,为现代化公厕,符合城市规范要求,美观实用。今年计划新建公厕五座,按照城市星级公厕标准,计划新建或改造城市星级公厕1座。

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共建新农村美好家园

城乡清洁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作为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平遥县市容环卫局始终站在全县经济建设的制高点,把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列为全局工作之首,多措并举,助力新农村建设。

高屋建瓴,统筹部署。市容环卫局及时召开城乡清洁工程建设动员大会,并进行了周密部署,成立了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工作组,组长由刘锦鹏局长担任,亲自统领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分别由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报道和其它日常事务。

因地制宜,制度跟进。根据乡村现状制定了乡村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村内街巷卫生需达到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无柴、粪、煤堆,无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质量标准。卫生责任区实行“六定”(定人、定区域、定标准、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和日查、周评、月汇报的管理办法和运行制度,确保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在城区展开了“四治”工作:一是治理护城河道。投入人力4800个工时,大型机械192个工时,清运车辆400余车次,圆满完成整治任务;二是治理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垃圾乱堆乱倒、水道口污物堆积以及车辆抛洒等突出问题;三是清除城区小广告9万余条;四是对建筑工地的围挡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筑垃圾由专人管护,并针对雨后工地出入口污染路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问题采取煤矸石硬化地面等措施。环境卫生、城乡保洁“五进”、“十创”工作顺利推进,创建康宁街、曙光路、柳根路等道路保洁示范街、国家5A级景区、卫生先进示范单位等,基本实现城乡卫生保洁全覆盖,全面提升了城乡环境质量。

落实经费,强化财力。按照《平遥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要求,县财政正在筹措资金,以行政村数和农村人口数为基数确定人均补助12元;并且要求每个行政村每年自筹1万元;两项共计729万元,作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经费。成立乡(镇)环卫所14个,拥有乡镇环卫清运专业队伍243人,清扫专业队伍332人;成立村环卫站249个,村环卫专业队伍1462人,修筑垃圾池917个,购置垃圾桶(箱)407个,果皮箱130个,清扫保洁人员每人每月配备2把扫帚,确保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城乡清洁工程服务范围广、涉及面大,整洁的村容村貌离不开广大村民的支持配合。今后,平遥县市容环卫局将在宣传、投入方面加大力度,提升环卫作业水平,提高群众环卫意识,形成人人动手、共建文明家园的社会氛围,打造村容整洁、村风优美的宜居环境。

先行城乡清洁工作 做实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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