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F601取证

发布时间:2018-07-02 06:20:36

核电认证(HAF601/603)

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当提交的申请文件


一、 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公文
二、 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书
三、 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活动范围表

四、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质量保证大纲
六、 质量保证大纲程序目录清单及下列程序

1. 物项采购和分包控制程序
2. 设计修改与变更控制程序
3. 工艺试验与评定控制程序

4. 特种工艺人员管理程序
5. 产品试验(功能性试验)控制程序
6. 不符合项控制程序

七、 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业绩

1. 单位情况概述:单位成立时间、从事的主要工作、主要产品、资产状况、年产值等。

2. 资质情况:应说明所取得的有关质量体系证书、制造资格许可证以及其他资质情况,并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附于申请文件后。

3. 以往工作成绩(相关或相近的工作业绩):

1 主要业绩的描述:提供已制造过的主要产品清单,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完成时间、设备类别、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核安全级别、结构型式、数量、主要使用工况、依据标准等内容。

2 有关产品的获奖情况和用户反馈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 制造能力的有关说明材料,如:
1 厂房条件、起重运输能力与主要加工装备能力的说明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申请单位应描述所具备的厂房条件、运输和主要加工装备的能力;给出主要加工装备清单(型号、规格、工作能力范围、精度等)。

主要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专业配备
1)总体描述: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学历、职称、专业、现从事的工作等)以及技术人员各专业配置人数,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配备、能力和经验必须能覆盖所申请从事制造活动的全部技术内容。

2)人员清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毕业学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及年限以及从事过的主要工作经历等。

2 有关工艺评定及工艺试验准备情况

九、 检验与试验能力的说明
1.主要的检验与试验装备清单
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列出计量、理化试验、无损检验、功能性试验、鉴定性试验等主要检验和试验装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检测能力或范围、检测精度等)。

2.计量管理情况
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描述:计量工作的负责部门;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情况(人数、人员构成、技术水平或工作经验等);企业目前计量器具的持有、保养、使用和检定情况;有关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列出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清单(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从事的专业、职务职称、相关工作经验),并附计量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理化检验能力情况
1)申请单位应列出申请的目标产品需做的理化检验项目清单,包括化学成份、机械性能、金相、腐蚀和奥氏体不锈钢中δ铁素体含量等,并说明本单位能完成的项目和资质情况。

2)列出从事理化检验工作的人员清单,包括姓名、年龄、专业、学历、职称和从事检验的经历;考核和持证情况,并附理化检验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描述理化检验人员掌握检验方法和标准规范情况。

4.产品的功能性试验条件及情况
1)列出申请的目标产品需做的功能性试验的项目清单,并说明本单位能够进行的项目和资质情况;
2)描述产品功能性试验的试验条件和装备情况,针对目标产品具备的相应仪器、设备及试验室,并对水压试验所用的去离子水的来源(自制还是外购,外购采取何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水质指标情况及检验能力等进行说明;

3)描述从事产品功能性试验的人员基本情况(人员数量、经验等);
4)能够执行的检验方法、标准和规范情况。

5 其他检验和试验能力情况

十、 主要关键技术及储备

1.典型目标产品描述
申请单位应根据所申请制造的设备品种,从每种产品中选择一种典型目标产品进行描述,内容包括结构特点、设备简图、型号规格、主体材料以及主要的技术参数和制造工艺流程图。

2.制造过程中的主要关键技术、解决措施及储备情况
通过分析所申请制造的典型目标产品的制造工艺流程图,申请单位应描述申请目标产品制造工艺(工序)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包括技术难点),针对各项关键技术和难点,结合以往制造的相关或相近产品的制造经验,说明解决技术关键的方案和具体解决措施。

十一、 有关标准规范的执行能力
1.以往工作中执行过的标准、规范
1)给出以往执行过的标准、规范目录清单;
2)描述对这些标准、规范的熟悉程度和在以往工作中这些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2.申请的目标产品制造活动中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清单
1)所列出的标准规范目录清单应具体到章、节
2)所列出的标准规范要满足所申请的设备制造活动。

3.对核安全设备标准规范执行能力的说明:说明所述核安全设备标准规范的配备情况、学习情况或相应培训计划,描述对其内容的熟悉程度、消化分析和执行情况等。

十二、 关键物项采购及分包活动的情况说明
1.关键物项采购及分包活动的内容、范围、责任及接口关系
2.关键物项采购及分包单位与活动有关的技术能力和资质的说明

十三、 模拟件制作方案和质量计划
模拟件制作方案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选型原则:包括关键制造工艺与目标产品对比分析,应结合所申请的目标产品的结构特点、设计参数、材料等方面说明所选模拟件具有代表性;
2)设计要求:包括模拟件的结构简图,以及结构型式、尺寸,材料、主要设计参数、技术要求等描述;
3)制作、检验和试验中执行的规范、标准以及技术条件、工艺规程等;
4)制作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总体要求简述;
5)从事模拟件制作的主要人员基本情况;
6)制作所涉及的场地、设备情况:包括主要制作设备、检验和试验设备、清洁场地等;

7)采购控制:包括主要部件采购技术条件和控制方法、分包控制要求等;
8)制作所涉及的工艺评定内容:包括评定项目、评定方法、过程要求、取样方法(包括取样图)及验收要求等;
9)制作工艺流程图;
10)制作关键过程控制:针对模拟件的铸造、锻造、焊接、热处理、加工、装配、清洁度、胀接、检验、功能性试验等主要制作过程控制说明;
11)检验和试验:包括检验和试验项目、方法、标准等;
12)记录。

3.模拟件制作的质量计划
质量计划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设备或部件名称、设备采购方、质量计划的文件编码;
2)设备制造、安装过程中的主要工序及其编号;
3)每项工序所必须遵循的程序、规程、细则或标准;
4)制造商、承包商、监理机构及营运单位等相关各方在执行这份质量计划时选取的检查点及见证模式等;
5)需要形成的记录、报告或其它文件要求。

4.对同时申请设计和制造许可证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资料中还应包括鉴定试验大纲和必要的相关文件。

十四、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必要说明材料

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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