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百日安全”活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2-07-24 15:38:11

(镇)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百日安全”

活动工作总结

县安监局: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深入开展煤矿百日安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我乡(镇)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全力抓好“百日安全”活动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乡(镇)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深入细致地开展,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制发工作方案,对全乡(镇)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并分阶段对辖区内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目标明确,落实主体责任。

  20xxxx日,我乡(镇)召开了全乡煤矿“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严格值班制度,落实管理控防措施,督促企业整改落实,通过隐患排查、整改,确保了活动有效开展。

  (二)全员覆盖,扎实推进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要求煤矿深入贯彻学习省、市、县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规范生产和建设行为,帮助煤矿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规模发展、可持续发展。二是突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煤矿在制定活动方案的基础上,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培训,进一步增强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矿山管理水平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三)严把关口,切实抓好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是煤矿必须制定具体的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具备六个到位:即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安全组织管理到位,安全整改投入到位和现场检查安全确认到位的前提下,方能申请复产复工验收。二是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坚持三个结合: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要与煤矿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要与煤矿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要与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相结合。三是复产验收工作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或建设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未取得开工令的资源整合的技改建设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或建设。四是加强复工复产验收的监管工作。把停工后复工复产的矿井作为监管重点,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立即责令停工停产,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

(四)狠抓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活动取得预期效果。一是落实煤矿瓦斯管理制度,做好瓦斯检查;二是落实煤矿安全承诺制度,对发生违约的煤矿,一律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兑现承诺,直至关闭矿井;三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无论是生产还是隐患整改,每班都要有矿领导带班,对弄虚作假或无领导带班的煤矿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上限处罚。三是督促煤矿企业组织力量开展以矿井通风、瓦斯监测治理,对通风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完善,瓦斯监测治理和支护不到位的煤矿矿井进行专项整。经整治仍不符合要求的煤矿,实施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还不达标的煤矿,予以关闭。在活动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外,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矿,组织实施关闭。

Xxx人民政府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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