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项目投资意向书

发布时间:2018-05-03 11:58:14

项目投资意向书

发包方(甲方) 十堰武当山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茅箭区五堰君益购物广场

委托方 十堰武当山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茅箭区五堰君益购物广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十堰武当山机场候机楼餐厅经营项目事宜,订立本意向书。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十堰武当山机场候机楼三号入口处

2 建筑面积: 约为250

3 经营范围: 中西简餐

第二条 投资方案

1.乙方似以不低于人民币 元整(¥ 元)的年承租价格向甲方承租十堰武当山飞机场餐厅项目。

2.合作租凭时间为 年,从装修完成,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确定的具体时间起算。同时将承诺以每年不低于 的递增同步年承租价格。

3.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元),若乙方有违反消防、卫生、水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而被甲方扣罚违约金时,将直接从履约担保金中予以扣除。

4.在合同签订甲方一次性交清一年房租,房租一年一付,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房租在第二年、第三年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5.餐厅装修施工图纸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负责基础装修(仅指四项:地砖铺设,墙面刷白,基础吊顶,水电到位),装修时间为1个月,基础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基础装修完毕后的厨具、餐桌、餐具等物品的采购、安装等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餐厅经营所需的水、电费由经营人按机场确定的标准按表计量向招商人缴纳。

7.其它约定: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合同期间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用电、通讯、给排水等七通一平问题。

3.乙方负责租赁区域内的保洁、垃圾处理、灯具、水管、龙头等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及费用。

4.乙方应于营业前办理依法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及批准手续,按时缴纳税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享有并承担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债权债务、经营行为责任和法律责任。

5.餐厅经营所需的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费用由乙方承担。

6.餐厅需保持整洁,餐厅服务人员需整齐着装。餐厅内卫生、消防、水电安全等需接受招商人的管理。

7.未经招商人允许,经营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

第四条 其它事项

1.本意向书签订以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本意向书条款履行,否则视为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付违约金为投资保证金。

2.本意向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成立,正式协议在甲方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

3.本意向书的相关内容经双方确认,可作为正式合同的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在正式合同中确定。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式协议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方: 方:

址: 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话: 话: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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