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分级、分类体系及其基本内容

发布时间:2019-06-08 07:35:55

最新整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分级、分类体系及其基本内容

1 引 言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又称事故应急计划,是事故预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预案的总目标是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并尽可能消除,将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统计表明:有效的应急系统可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无应急系统的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求“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是国际社会极其关注的一项社会性减灾防灾工作,既涉及科学、技术领域,也涉及计划、管理、政策等部门。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一项复杂的安全系统工程。针对我国重大事故频繁发生的严峻形势,为改善和提高企业及政府部门对紧急事务管理的能力,笔者简述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级别、分类、基本内容、文件体系及检验要求。

2 应急预案的级别

根据可能的事故后果的影响范围、地点及应急方式,在我国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时,可将事故应急预案分成5种级别,如见图1所示。

图1.doc

(1)Ⅰ级(企业级)。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一个单位(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场、煤气或石油输送加压站/终端站等)的界区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域内。这类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社区(公共区)。

(2)Ⅱ级(县、市/社区级)。所涉及的事故及其影响可扩大到公共区(社区),但可被该县(市、区)或社区的力量,加上所涉及的工厂或工业部门的力量所控制。

(3)Ⅲ级(地区/市级)。事故影响范围大,后果严重,或是发生在两个县或县级市管辖区边界上的事故。应急救援需动用地区的力量。

(4)Ⅳ级(省级)。对可能发生的特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特大危险品运输事故以及属省级特大事故隐患、省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省级事故应急反应预案。它可能是一种规模极大的灾难事故,也可能是一种需要用事故发生的城市或地区所没有的特殊技术和设备进行处理的特殊事故。这类意外事故需用全省范围内的力量来控制。

(5)Ⅴ级(国家级)。对事故后果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边界以及列为国家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设施或场所,应制定国家级应急预案。

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就应即刻实施应急程序,如需上级援助,应同时报告当地县(市)或社区政府事故应急主管部门,根据预测的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需投入的应急人力、物力和财力逐级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对企业意外事故情况的发展进行连续不断的监测,并将信息传送到社区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社区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将核实后的信息逐级报送上级应急机构。社区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可以向科研单位、地(市)或全国专家、数据库和实验室就事故所涉及的危险物质的性能、事故控制措施等方面征求专家意见。

企业或社区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应不断向上级机构报告事故控制的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决定与采取的行动。后者对此进行审查、批准或提出替代对策。将事故应急处理移交上一级指挥中心的决定,应 社区级指挥中心和上级政府机构共同作出。作出这种决定(升级)的依据是事故的规模、社区及企业能够提供的应急资源及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使社区范围外的地方处于风险之中。

最新整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分级、分类体系及其基本内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