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2-04 02: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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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区别是什么?
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二:试用的法规不同 三:发行的目的不同 四: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五:股权稀释效应不同 六:交割方式不同 七:条款设置不同。




现如今,债券的种类有很多,但是因为平日大家对相关领域接触不多,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这些债券的发行方式,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区别是什么?下面的为你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什么区别??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债券的抵押品。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与可转债券非常相似,发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价格、利率、换股比例、发行期限、可回售条款、可赎回条款等。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债券嵌入了看涨期权、正转股期权、赎回期权、回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可交换债券发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可交换债券主要条款参照可转债发行条款执行,其中对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设计和可转债相应条块设计没有实质性区别。 二、发行条件 (一)一般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论此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否可分离交易,均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应当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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