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7-01 07:26:58

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长:常志清(学校校长)

副组长:申玉龙 王永红 韩志刚 杜海林(学校副校长)

员:学校各行政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事故及隐患报告电话为:3189600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常志清校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申玉龙王永红韩志刚杜海林副校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张庆华:协调处室各类矛盾。

刘雪梅: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

田永红:协调后勤各部门、各员工之间矛盾及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基层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必须从学校的安定稳定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党办、工会、队部、保卫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基层单位处理本单位矛盾纠纷的优势,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本单位。以党委办公室为主,负责调解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工会负责调解校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保卫处、德育处负责调解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党政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教师和生活老师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点化解师生员工因教学、工作、学习、婚姻、家庭、邻里、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努力化解消极因素,积极防范突发事件,更加深入地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杜绝影响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群体性事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负面影响缩到最小范围。

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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