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暖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布时间:2020-01-01 11:38:02

水暖安装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工程名称) 中所有水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地址:

第二条 承包内容及范围

甲方现将 施工图范围内的给排水、暖气、雨水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第三条 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甲方不提供任何工具)、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3.1.1耗材范围

耗材包括焊条、切割机片钻头所有水暖工使用工具的消耗型零件。

3.2各项工程内容

一)建筑水暖

1、住宅及商业给排水

a.住宅用电从外墙1.5米主供水线路到用户用水终端所有管线设备的预埋、安装。

b.用户集水设备到室外第一排水井的所有管线设备的预埋、安装

c.雨水屋面集水设备到室外第一雨水井的所有管线设备安装、预埋。

)公共项

A、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

B、因工序搭接和夜间施工造成的工效损失,各种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

C、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线、穿板孔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

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D、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E、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F、所有管线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G、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

竣工图等;

H、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约

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期限内完成,否则甲

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

乙方承担;

I、开槽、洞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

行补好。

三)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火灾通讯、防

火卷帘、防排烟设备等。

b、人防设备安装工程不做,由业主分包。(预埋件及预留孔要做)

第四条 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米单价包干,包干单价按 22 /m2计,包干内容详见第三条承包方式及第三条第2款工作内容所述,该单价包括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等费用,结算时若非本工程内用工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180元/工日,普通工100元/工日(十小时为一个工日,若该项目可计算工程量并可以计算价格的,不得签证时工,否则不予计取)。

2、施工安全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乙方自行给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3)安全事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违规操作造成的伤亡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只配合调查处理

(4)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等费用。

(6)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工地代表: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并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定额用量的文字交底。

3、甲方负责提供钢材、塔吊、提升机。

4、甲方应监督、检查或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务工手续,当地建管站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证件的申办,费用由乙方自理。

5. 负责指挥安全、质量、进度、施工技术,协调各工种正常施工,指挥机械运转。

6、甲方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场所(宿舍一间14人超出部分人员乙方自行解决)。

7、甲方提供施工用电至现场二级配电箱。

8、甲方有权利根据乙方违约的事实依据对乙方直接下达处罚通知单,不需要乙方签字认可,罚款金额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二)乙方

1、乙方工地全权代表(班组长): (乙方全权代表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8天,以甲方考勤为准,每月少于1天罚款 300 元/天)。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为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周岁的青壮年。

3、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4、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所有的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负责安装、调试保养维修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备以满足施工需要,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机具。

5、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甲方一切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如违反以上规定或造成事故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7、乙方进场人员自带生活费,甲方不预支生活费。

8、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岗位培训,特种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种工上岗证。

第六条 工期、质量、成品保护、文明施工、材料领用

1、工期:乙方保证按甲方现场施工任务单、编制的工期计划组织施工,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按 500 元/天罚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多者累加。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单次顺延工期超过七天的,以第八天开始计算,甲方项目经理部、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人对现场施工人员调整。

2、质量:该工程质量标准确保 优良 标准,乙方施工应严把质量关。合同单价结算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工程标准定价,按市建筑质检站验收质量等级达到结构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以资料或主体结构工程最终验收标准而定。本工程如因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 优良 标准,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按 10 %下浮。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措施,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作_5_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 500.00 的罚款。

5、环境保护: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标准对其在场工作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乙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由甲方强制发放使用,劳保用品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措施不利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材料领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材料进行甲乙方双控,乙方领用材料实行限额领料,根据乙方技术人员翻样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审核的电工材料表作为合理使用材料,绝不允许浪费或多用材料,实际用材料应在料表的基础上节约 2 %。钢筋废料不得超过总量的 0.8 %,超出领料范围外的材料由乙方承担,在结算中甲方按供应材料合同中的单价2倍予以扣除。加工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乙方承担。

7、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在乙方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且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与项目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第七条 结算与支付

1、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依据合同固定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并结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2、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按节点付款:

3、工程款支付方式:主体10层封顶按实际工程量 60%,以后按月形象进度付 60 %,主体工程封顶经甲方核算后付至总工程量的7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到本合同内总工程款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预留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无息支付,保修期为2年。工程款支付由乙方班组长编制工资表,甲方依据工资表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若乙方编制的工资表发放时工人存在疑义,甲方有权无需乙方同意直接按照经核实的人工工资标准直接支付给工人,此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4、乙方必须办好进入当地施工的各种手续,以上合同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

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在甲方备案、否则甲方不承认为现场施工人员拒绝发放工资。

6、如果甲方资金不足可以用本小区住房(按照建设方售房价格)换算成人民币作为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对其它分包商的管理

如果同一现场内有甲方分包的其它分包商,甲方对乙方与其它分包商之间的施工衔接和协调负责。乙方应无条件为其它分包商提供相应的施工方便,并对现场其他分包商的安全、消防、环卫等方面提供配合服务。

第九条 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已完工程量按照 80 %结算,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自觉的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如有乙方原因造成的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甲方一律不予调解,第一次打架罚款 2000.00元,第二次打架罚款 5000.00 元或退场,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单位信誉的影响,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将给予处罚,对已完成的工作内容部分由甲方项目技术人员开出计时工单,该工单作废,不予认可和结算。

4、结构内的收尾工程由乙方负责,甲方通知乙方三天后,乙方未见答复意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每次砼浇筑前,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 500.00 元的罚款,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 100.00元。

7、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穿工服,否则每人每次罚款 50.00 元。

8、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5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9、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乙方施工人员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安排。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者,第一次罚款 100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00 元,第三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经项目辞退的队伍已施工的工程量按照 80 %结算。

10、乙方不得以秋收、春节或其它节假日为由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在秋收、春节或其它节假日期间,如甲方要求连续施工,乙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并达到双方约定的进度,以保证总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11、乙方必须服从由甲方以及甲方转发的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向业主发函件也不能直接接受工程业主的指令。若在甲方未在场的情况下,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现场指示,乙方代表应迅速将现场指示汇报甲方工程师,并按甲方工程师的指示行动,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

12、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甲方有权直接派人完成此项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不需乙方签字确认。

13、因乙方原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造成下一道工序无法正常进行或者延期超过1个工作日的,甲方给予乙方 200.00 元/工日的处罚,以后累积,超过7工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第七条1款执行。

第十条 违约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第七条1款执行,乙方不得向甲方所要任何退场费用及生活费。

1、乙方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管理人员不能配备到位。

3、乙方施工管理人员以任何理由围堵攻击甲方项目部或其他办公地点。

4、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威胁、辱骂、殴打甲方管理、技术人员的情况。

5、乙方连续三次不能按照甲方的任务单要求的工期质量完成施工任务。

6、乙方自行退场。

7、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合同结算款后失效。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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