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质监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2 01:35:14

全市质监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全市质监系统“打四黑除四害”

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和省局“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理念,经过进一步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大源头执法打假的力度,严厉打击一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黑作坊”、“黑工厂”和“黑窝点”,依法惩处一批从事制假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着力整治一批“黑作坊”、“黑工厂”和“黑窝点”比较集中的重点地区,切实解决一批区域性、行业性和突出性的产品质量问题,坚决铲除涉及身体健康、威胁生命安全、破坏社会诚信等公共性危害,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保民平安、为民除害,全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全质监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蒋跃进任组长,副局长赵奇志、周喆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科,由白珍贵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局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查处重点

质监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执法行动的查处重点为:

(一)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劣质原材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中低档酒类等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特别是生产加工“地沟油”及使用含有“瘦肉精”的原料加工肉制品的“黑作坊”、“黑工厂”和“黑窝点”。

(二)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黑工厂”;制售假劣钢材、水泥、人造板、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的非法经营工厂,特别是使用废旧再生劣质原材料生产电线电缆、人造板甲醛释放量超标的“黑心”厂家;生产加工“瘦身钢筋”、“地条钢”的“黑作坊”和“黑窝点”。

(三)使用违禁药物生产或假冒劣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加工厂点;在液化气中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站(公司)。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9月下旬至10月中旬,为全面排查阶段。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进行深入摸排,全面掌握执法线索。要拓宽各种渠道,发动群众举报,借助群众力量发现“四黑四害”违法行为。

第二阶段: 10月中旬至11月底,为打击整治阶段。各县市(区)局要根据前段掌握的线索,进行重点打击和查处。对于涉嫌“四黑四害”的案件,特别是对老百姓健康生命威胁最大的食品安全案件,要全力组织,集中会战。对“地沟油”、“瘦肉精”案件要坚决一查到底,严防死灰复燃,全面掀起“打四黑除四害”行动的高潮。

第三阶段: 12月,为总结评估阶段。各县市(区)局要对“打四黑除四害”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并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是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公安、卫生、质监、工商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的执法行动。质监部门作为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部门,要积极凸显部门作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对涉及“四黑四害”的重点地区和产品,要深入一线督战,切实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策划好、组织好、实施好。对行动不力、成效不大、案件频发、整改不力的地区,局将重点督查,严格追责。

(二)突显特色。县市(区)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握重点,精心谋划。一是要摸清底数。深入基层,广泛调查,综合分析,获取可靠的“四黑四害”违法线索。二是要讲究方法。要有办案技巧、运作技巧,参与此次专项行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摸——查——打——罚——移各个环节顺畅进行。要把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作为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来抓,确保打出实效、打出声威、打出形象。

(三)加强协调。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重要案件在行动开始前,要专题报告,并邀请有关领导参加行动;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报告,争取各级领导的理解、支持。二是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法律会商,特别是对于疑难复杂、涉案货值金额较大的“四黑四害”案件,要转变沟通模式,积极提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集中协商处理意见,明确法律适用、证据锁定、移送标准等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社会效果、惩处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特别重大和复杂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坚持循线追踪、深挖细查、彻底根除“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源头。

(四)把握民意。各单位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要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原则,对打击对象应准确定位、精确打击,防止随意扩大打击面,采取过激、过宽的盲目打击方式。要高度关注舆情反映,及时妥善应对,防止不良炒作,确保执法效果。

(五)抓好宣传。要经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展示工作成效,扩大此次行动声势。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局要组织12次现场执法打假宣传报道活动,向局上报典型窝点1个以上,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局领导带队进行端窝打点1次以上

(六)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于每周17:00前向监督科报送《全质监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执法行动周报表》和《全质监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执法行动大要案件(上报窝点)情况表》(见附件1、2)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此次专项行动总结及宣传报道情况(包括报刊剪印、影像复制、网络传载等资料),突发情况和大要案件等有关信息随时上报。(联系人:彭玲;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1、质监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执法行动周报表

2、全市质监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执法行动大要案件(上报窝点)情况表

附件1:

质监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执法行动周报表

(201 年 月 日—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立案案件

总数量(个)

本 周

累 计

备 注

其中:大要案件数量(个)

涉案总金额(万元)

其中:大要案件涉案金额(万元)

办结案件

总数量(个)

其中:大要案件数量(个)

涉案总金额(万元)

其中:大要案件涉案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总数量(个)

其中:大要案件数量(个)

涉案总金额(万元)

其中:大要案件涉案金额(万元)

其它

捣毁窝点(个)

罚没物品数量(件)

销毁物品金额(万元)

出动人员(人次)

检查企业(家)

宣传(次)

附件2:

质监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执法行动

要案件(上报窝点)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年 月 日

案件(窝点)名称

基本 案情

查处 情况

移送情况(含未移送原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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