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6-05-22

外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港区中学政教处(以下简称甲方) 港区中学外宿生家长(以下简乙方)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确保学生安全,加大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力度,为促进我校的安全管理更加完善,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甲、乙双方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教育子女不乘无牌照无证、车况破旧车辆,不乘三轮车等非营运车辆,不搭所谓的“便车”
2、教育子女不骑无刹车、无铃声的自行车,自行车必须得上锁; 3、教育子女步行、骑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4、教育子女在途中不与陌生人攀谈,不受他人食物,如饮料等,以免上当受骗。
5、教育子女按时回家,不在途中(亲朋好友处、网吧等)住宿逗留。
6、在来校、回家途中如有意外、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对外宿生存在安全隐患向子女作好详实说明(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
8、乙方须教育子女不得给住校生买或带香烟、酒之类物品。 9、乙方须明确教育子女无故不按时上课,作旷课论处,并按学校纪律处分。
10、教育子女不在校其间要严格守法、不泡网吧、不泡游戏厅,晚上1030须回家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责任有效期为2006228日至200675 甲方:钦州港区中学政教处 乙方(签章) 200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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