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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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价格理论与实践》特约评论员出版物刊名:价格理论与实践页码:1-1
年卷期:20154
主题词:药品价格;政府定价;行为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形成机制;采购机制;市场竞争;社会保障

摘要: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6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同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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