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患者xxx医患纠纷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2-12-18 09:31:15

关于患者xxx医患纠纷情况说明

Xxx,女,40岁,xxxxxx村人。

2012220上午9时,患者因轻微规律宫缩4小时”为主诉入院,接诊医生xxx,科主任xxx,护士xxx,制定诊疗计划,经输液治疗,只有轻度宫缩,下午16时患者要求出院。21上午1030分因羊水早破再次入院,给予输液治疗上午1155分顺产一男婴,情况良好。产后15分钟阴道出血量多,经肌注缩宫素,出血量减少,1250分出血再次增多,给予宫体肌注垂体后叶素2支,并于1315分转县人民医院。

2012221下午15患者xxx产后3小时,阴道出血3小时”为主诉,由xxx卫生院护送至县人民医院妇产科,xxx主治医师、护士xxx接诊后发现患者被褥、衣裤大片血迹,面色、眼睑苍白,口唇发绀、四肢冰冷,立即制定诊疗计划并告病危,上报医院请医院专家会诊并参与抢救。约下午1520分,患者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40分钟后出现心跳但无呼吸、血压,瞳孔散大,将病情告知家属,家属商量后要求切除子宫并签字。在手术室及外科医生协助下护送至手术室,重症监护仅有心跳,其他指征均无,导致子宫切除手术无法进行。诊断产后大出血、DIC、脑死亡、肾衰、子宫后壁肌瘤。边抢救边将病情告知家属。下午1733分家属签字放弃治疗。

223,患者家属来卫生局反映情况,卫生局医政股有关人员对其家属进行了接待,讲解了处理医患纠纷的程序,家属选择做医疗事故鉴定,下午3点由卫生局开据医疗技术鉴定委托书,家属自行去xxx做尸体解剖,查明死因。

2012327xxx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xxx系失血性休克、DIC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目前,患方已起诉xxx卫生院及尉氏县人民医院,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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