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音乐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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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学音乐教学
作者:王淑琴
来源:《中国教育科研论坛》2013年第10
2002年,国家新课程标准的正式颁布实施,吹响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号角,为中国教育增添了浓重的一笔,为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新课标本着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内涵,更加关注的发展。其中,《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则以注重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化文化、完善评价机制为基本理念。与传统音乐教育相比,新课标无论是从音乐教育的理念,还是教材的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均作了全方位的改革。结合本校的教学成效及经验,对此,本人想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与同行们商榷。
1 领会新课标的理念,转变音乐教学观
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制约着人们的教育行为,影响着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任何教育行为的实施,都必须建立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基础上。人类需要音乐,人类的生活离不开音乐。按理,大多数学生应该是喜爱音乐的,事实也确如此。然而,多年来我们的音乐教育却屡屡遭到学生的排斥,学生们喜欢音乐但却不喜欢上音乐课的现象屡屡发生,甚至到了让学生觉得音乐课的教室,简直就是我的刑场的地步。有学生这样说:一提到上音乐课,我就头痛。因为一上音乐课,就有无数个我根本不认识的音符迎面扑来,令我招架不住。更可怕的是,老师竟然让我全都记下来。这怎么可能呢?我又不是音乐天才,这么多的哆来咪,看到都害怕,让我背下来,简直是谋杀……音乐课的教室,简直就是我的刑场!”——类似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得不令我们深思!的确,长期以来,我们的音乐课内容单一、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需求;教法死板、与音乐艺术的本质背道而驰。我们更多地注重音乐技能、技法的传授与训练而忽视了音乐艺术的审美特性;更多地关注教师本人的情感体验而忽略了学生的兴趣爱好及音乐情感……在某种意义上等于抹杀了学生作为一个有着相对独立的、丰富的内心世界及情感体验、审美观念的个体的感受和创造欲望。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音乐教育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它首先是一种基本素质的教育。它通过教授音乐这门听觉艺术,来反映人们的思想、情感以及社会生活,使学生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爱好,具有对音乐美的感受能力、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鉴赏、创造能力,教会学生如何认识生活、感受生活并在一定意义上创造生活,从而促进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个性的发展,以达到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 2 音乐教学中的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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