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发布时间:2023-11-27 06:44:08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的区别一、合同转让的概念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在习惯上又称为合同主体的变更,是以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合同的债权人;或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合同的债务人;或新的当事人承受债权,同时又承受债务。上述三种情况,种是债权转让;第二种是债务转移(债务承担;第三是概括承受。合同的转让,体现了债权债务关系是动态的财产关系这一特性。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不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他只是代债务人履行义务或代债权人接受义务的履行。合同责任由当事人承担而不是由第三人承担。合同转让时,第三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合同转让,虽然在合同内容上没有发生变化,但出现了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故合同转让的效力在于成立了新的法律关系,即成立了新的合同,原合同应归于消灭,由新的债务人履行合同,或者由新的债权人享受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法理,债权的转让一般不必经债务人同意。因为只要不增加债务人的负担,仅是改变债权人,一般不会增加债务人的负担。而债务的转让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与能否满足债权有密切关系。我国现行立法对《民法通则》第91条的规定已经有所突破。如根据《担保法》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80条、第84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是依法转让、是通知转让,并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而债务人转让债务须得到债权人的许可。二、合同转让的要件
1.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无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不为法律所承认,因此它们的转让也不为法律所承认。2.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让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3.须有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协议。也就是说,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就单独就债权、债务转让或者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必须有合意。(关于是否允许利用转让合同牟利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91条规定,合同转让不得牟利。这一规定的背景,是计划经济体制。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适度的投机,允许以商业目的转让合同,对加快商品的流通速度,还是有积极意义的。也就是说,牟利未必都有负面作用。当事人订立合同,要有一定的成本。转让合同时,除了收回成本以外,牟取适当的利益,符合交易的规则,也不会危害合同当事人、受让人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之后的《担保法》(1995630日颁布已经允许债权作为交易的标的,如规定债权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合同转让是否可以牟利的问题,但从其精神实质上看,是允许债权、债务作为交易标的的,既然如此,当然应当允许利用转让合同牟利。允许合同的有偿转让,是符合《合同法》鼓励、促进交易的价值目标的。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