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现状及反思_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24 12:18:50

综合执法现状及反思_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综合执法现状及反思

不论对于执法者,还是行相对人,“”都不该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在一个现代文明国家,的强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剥夺公民财产的行为,永远应该受到最严格的限制,并依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与此同时,对已经共识并正在探索的制度创新,不宜轻率否定、随意抛弃,更不能指靠多用强制手段来支撑旧格局。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下简称执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的几年,是以来发生天翻地覆变化最大、经济最为平稳、快速的几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然而,由于行管理制度的滞后,加之**行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致使城市管理过程中七八顶围着一个破草帽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现象屡见不鲜,**部门分兵把守,**管一摊的行管理已显得力不从心。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处罚权的综合执法。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
城市管理执法后,以前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空档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主要反映在执法依据不足、执法手段单一、执法程序不严、执法倾向严重、执法责任脱节、执法经费匮乏、执法队伍不强、执法理念滞后、执法环境不佳等等问题。以上种种矛

盾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执法者与行管理相对人冲突不断、执法者随意押相对人财物、"砸摊子"抢车子等粗暴、野蛮执法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都造成了执法机关与行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府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推进依法行、建设法治府的进程.
然而,我们所见到了上述现象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相对集中行处罚权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责任发生了横向转移,但由于原有机关的工作人员、XX、经费和其他职能并未随之转移,这就导致了执法机构获得的权力、人员XX和经费是有限的,而管理职责和义务却是无限的,由于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和防护装备,执法人员既没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执法权威,以致出现执法人员李志强被小贩剌死这样极端的案例。尽管执法的现状不容乐观,问题又并非简单的只言片语可以厘清,但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对执法过程中不当行为的无情指责、**种争执的演变就成为了最委屈执法者之间的恩怨"纠缠。面对执法中的上述两难局面,府相关人物和部门、执法人员是不是应该有所反思呢
三、对执法现状的几点反思㈠更市管理理念

城市管理者应当顺**市化的趋势,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管理理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比如针对小商小贩,可以根据不同的城市功能区域进行分类管理,设定不同层级的限制进行管理,比如分为禁止区、限制经营区和区,让管理相对人在张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内自由选择,而不是让这些“”为府的管理缺"而埋单。事实上,很多国际化的大都市如、、巴黎等城市中,街头的小摊、小贩和流浪者都作为一种独特的风景在城市的缝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为管理者没有这样的权力,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㈡反省执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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