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论文

发布时间:2015-08-08 12:45:23

酒后驾驶论文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国民汽车人均拥有量不断攀升。国内各城市频繁发生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醉驾连同跟在后面的死伤数据,一再触痛公众敏感的神经——2009年1月至8月,全国共发生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3920起,死亡1708人,酒后驾驶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0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4起。酒后驾驶行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国酒后驾车肇事案件发生愈发频繁,所引发的恶性社会治安事件也愈加严重。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以及汽车形式安全教育体系,相对于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交通体系,其教育的不完善,执法的松散,以及个别汽车驾驶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漠视等等一系列的弊端不断呈现,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酒后驾驶作为引起恶性交通肇事事件的重要原因,其问题的严重性,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完善现有的交通法律法规,加大教育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对酒后驾驶这一恶劣行为实行零容忍

 

关键字:酒后驾车  社会公共安全  零容忍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the national per capita car ownership continues to climb. Frequent occurrence of domestic cities because of drunk driving accidents caused by malignant, "drunk driving" followed the deaths and injuries, together with data, time and again the public tender and sensitive nerve - in January 2009 to August, the country occurred because of traffic accidents caused by drink driving since 3920, died 1708 people, a drink driving accident killed three people over 40, the first deaths of more than 5 people and 4 accidents. Drink driving behavior aroused extensive attention. Drunk driving accident cases occurred in China increasingly frequent and vicious social order caused by the event has become even more serious. Our existing road traffic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automobile safety education system form, as opposed to developed countries, traffic is relatively mature system, the education of imperfect, loose enforcement, as well as individual car drivers ignore road safety regulations, etc. continuously present a series of drawbacks, and caused widespread concern all sectors of society.
Drink driving as a traffic accident caused by malignant important reason for the incident, the seriousness of the problem, as we have sounded the alarm, we must improve the existing traffic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reased education efforts and strengthen law enforcement on drink driving this bad behavior of a "zero tolerance."

Keywords: zero-tolerance drunk driving Public Security

 

 

 

 

 

 

 

 

 

 

 

 

 

 

 

 

 

 

 

 

 

目录

摘 要...................................................................... 2

第一章    .............................................................. 5

、研究的必要性.................................................. 5

二、研究方法和理论依据............................................. 5

第二章  酒后驾车的危害及处罚................................................ 6

一、酒后驾车的危害................................................. 6

二、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的量化指标................................... 6

三、我国对酒后驾车以及酒醉驾车的处罚规定........................... 7

第三章  如何实现酒后驾车零容忍”.......................................... 8

一、立法从严....................................................... 8

(一)完善酒后驾车立法............................................... 8

(二)适当拓宽酒后驾驶定义范畴....................................... 9

(三)明确酒后驾驶认定标准........................................... 9

(四)细分标准,对不同收入群体实行不同处罚.......................... 10

二、执法公正...................................................... 10

三、执法和教育常态化.............................................. 10

(一)加大对实习期驾驶员的教育力度.................................. 10

(二)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运用多种途径防止酒后驾驶.................... 11

四、扶持正当的酒后代驾团体及机构发展.............................. 11

五、掌握酒后驾驶起源,防范于未然.................................. 11

结束语..................................................................... 13

参考文献....................................................................................................................................... 14

 

 

 

 

 

 

第一章   

、研究的必要性

2009724日上午1115分,曾震惊成都醉别克连撞5车致41伤案,在成都中院公开宣判。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到这个判决后,别克司机孙伟铭愣了一下,当庭表示上诉,称自己从来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判决结果,他希望能得到赎罪的机会。被带下法庭时,刚满30岁的他对着旁听席呼喊: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据了解,因交通肇事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并最终判处死刑的,在全国尚属首例。而这一事件也引起了网名乃至全国观众的普遍关注。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二、研究方法和理论依据

严峻的事实证明,由酒后驾车所引发的交通事件已成为威胁我国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杀手。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无法适应我国道路交通发展的现状。国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从严立法,严格执法,并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立法执法教育三管齐下,实现酒后驾驶零容忍,切实保障我国公民的社会公共安全。

本文中,笔者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和文献,对酒后驾车的危害,酒后驾驶的量化标准,问题的症结,我国现有法律,以及国外发达国家法律进行了一系列探究和总结。并提出了自己的希望和意见,希望能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作出一些有益的贡献。

 

 

 

 

 

 

 

 

 

 

 

 

 

 

 

 

 

第二章  酒后驾车的危害及处罚

一、酒后驾车的危害

据交管部门介绍,酒后驾车,有五大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然而,很多酒后汽车驾驶者,并不能清醒深刻的意识到以上问题,或者是无视于酒后驾车的危害。调查表明,40%的酒后驾车者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这类驾车者认为自己酒量大,开车技术过硬,总想用酒后驾车来炫耀自己的技术,结果造成险象环生。27%的酒后驾车者的安全意识不强。此外,酒后驾驶者存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以前饮酒驾驶从来没有出过事,也没有被抓过,而且也经常看到其他人酒后驾驶,于是便侥幸酒后驾驶,造成惨剧。有了以上思想作怪,驾驶者往往把酒后开车不当回事,使酒后驾驶屡禁不止。

二、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的量化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查》国家标准规定: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2.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另外,医学研究以及实践证明,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

三、我国对酒后驾车以及酒醉驾车的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6;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也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三章  如何实现酒后驾车零容忍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国民的汽车的平均拥有量逐年上升。然而,随之飙升的由酒后驾车引发的的交通肇事案发率也不断上升,肇事的恶劣程度也不断加剧。事实证明,我国现有的相对宽松的惩罚措施,以及不够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已无法适应当前的社会需求。我国要想建立法治国家,对酒后驾车以及醉酒驾车这一恶劣现象严厉制止,就必须借鉴在这方面做的比较成功的发达国家的宝贵经验,对酒后驾车实行零容忍。下面,在借鉴了一些在治理酒后驾驶上比较成功的国家的措施的基础上,我提出了以下几点:

一、立法从严

法律作为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其不仅保证着社会公共安全,也规范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想保证社会公共安全,对酒后驾驶零容忍,首先就是立法从严。而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过失犯罪要达到法定的损害结果才可定罪。所以,受该理论的影响,在我国刑法中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行为长期未纳入刑法中给予惩罚,这表明在我国《刑法》典中,对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给予惩罚的立法还是空白,还是盲点。

而在这一点上,在许多国家,针对醉酒驾驶的处罚都已不是普通的交通规章,而是上升到刑法的高度,酒后驾驶者哪怕没有肇事都有可能被处以徒刑。严格的法律法规,保证了这些国家能够有效地治理酒后驾驶。

(一)完善酒后驾车立法 

我国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惩罚的立法现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该规定只是行政处罚。该规定已不能有效遏制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导致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
  而以英国为例,英国涉及酒后驾驶的立法很完善。早在1871年英国法律就规定酒后骑马、驾驶马车及操作蒸汽机都属违法行为。1925年英国法律规定,酒后驾驶任何机动车辆都属违法行为。英国1962年通过的《道路交通法》首次在世界上提出可通过查验血液及尿液作为认定酒后驾驶的证据,在此之前,认定酒后驾驶主要靠警察的主观判断及目击者的旁证。英国《道路交通法》规定,酒后驾驶造成人员死亡的面临最高监禁期14年。酒后驾驶未造成交通事故,未带来任何损失,也将面临民事法庭的严厉惩罚:监禁最长6个月,罚款最高5000英镑,吊销驾照至少12个月,酒后驾驶记录要保留11年,情节恶劣的,法官还会监控其行踪、禁止其夜间外出、接受医疗干预以及要求其做义工等。

(二)适当拓宽酒后驾驶定义范畴

在我国,酒后驾驶罪的行为主体仅仅局限在酒后驾驶者,刑法针对的也只是那些酒后驾车肇事者,而对那些试图酒后驾驶者,酒后驾车未肇事者,以及酒后驾驶活动参与者几乎没有任何的处罚措施。相对狭窄的范畴是很多人不能或者很少意识到酒后驾车这一事件的严重性。

以英国为例,英国定义酒后驾驶的范畴很全面。英国法律规定,酒后驾驶罪的行为主体不仅有酒后驾驶者,还有试图酒后驾驶者,拒绝接受呼吸检测,拒绝提供血、尿样本者,以及酒后汽车责任人。有的酒后驾驶者,虽然没有发动汽车,但已坐在驾驶员座位上,就可被视为试图酒后驾驶者。故意拖延检测时间者,可被视为拒绝检测者。酒后汽车责任人主要指把车停在公共停车场所,自己则带着车钥匙在附近超量饮酒,且不能证明自己不会开车者。即便没有造成任何交通事故,没有带来任何损失,酒后驾驶在英国都是刑事犯罪。

日本《道路交通法》规定,任何人不许酒后驾车;严禁为酒后驾驶员或者是疑似酒后的驾驶员提供车辆;任何人不得为即将驾车的司机供酒、劝酒;不得乘坐酒后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违者严惩。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醉酒驾车。对于醉酒驾车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1美元约合95日元)以下罚款,并当场吊销驾照,3年内不核发驾照;饮酒驾车者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于醉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也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饮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则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造成他人死亡的驾驶员将被当场吊销驾照,且10年内不核发驾照。对于拒绝吹气检查的,将被处以3个月以下拘留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

(三)明确酒后驾驶认定标准

英国认定酒后驾驶的标准很明确。1981年出台的《交通法》规定,使用呼吸检测仪时,英国驾驶员每100毫升呼吸中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35微克。尿液检查中,英国驾驶员每100毫升尿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107毫克。

而在我国对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认定标准较其他国家放得过宽。我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CB19522-2004)标准中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规定,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从该标准可以看出,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0.2%(即在驾驶员的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为20毫克),瑞典为0.02%,德国0.03%,日本0.05%,美国0.08%。由此可见,我国制定的认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标准较上述国家放得过宽,是瑞典的10倍,是美国的2.5倍。在此,我呼吁相关部门参照国外的标准,对我国的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认定标准予以从严修改。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公安部交管局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以下简称111号令),从今年41日起凡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少于80毫克的驾驶员将认定为饮酒后驾车,80毫克(含)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新规对饮酒后驾车的处罚从现在的扣6分改为扣12分。

(四)细分标准,对不同收入群体实行不同处罚

以芬兰为例,芬兰刑事法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者每毫升呼气中酒精含量达到0.22毫克,即为酒后驾车,当事人将面临罚款或长达6个月的监禁;如果含量达到0.53毫克,则为严重酗酒,当事人将被处以至少相当其60天工资收入的罚款,或长达两年的监禁。
  芬兰警方查处的酒后驾车案件中多数适用罚款,并遵循一视同仁贫富有别的原则。一方面,无论当事人身份如何,都必须依法接受处罚;另一方面,交通违章罚款数额是依据个人收入确定的。由于芬兰对交通违规的罚款额没有最高限制,警方开出的罚单金额也屡创新高。2001年,诺基亚公司副总裁安西万约基就曾因为超速驾驶收到高达11.6万欧元的罚款单。如果将自己的汽车交由醉酒者驾驶,汽车所有者同样将面临罚款甚至为期一年的监禁。

二、执法公正

执法公正也是治理酒驾成功国家的共同特点。公平和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对酒后驾驶者不论何人,只要发现就应该依法处罚,这对社会起到了很强的警示作用。

英国治理酒后驾驶的执法很严格。除了平时的不定期抽查外,英国警察每年两次严打酒后驾驶行为,一次是夏季严打,通常在6月份,一次是圣诞新年严打,通常从11月底开始到次年1月初。警察在路边通过便携式呼吸检测仪查到驾驶员酒精含量超标后,会把驾驶员带回警察局,接受进一步检查,包括在更复杂和精确的呼吸检测仪上做两次检查,如果每100毫升呼吸中的酒精含量在40微克—50微克之间,则会通过血液或尿液进一步确认,尿检通常要求在1个小时内取两份尿样。如果酒精含量超标两倍,驾照会被吊销18个月,驾驶员档案中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汽车保险费也会更贵。如果第二次酒后驾驶,驾照会被吊销36个月,且要重新体检、考试才能拿到驾照。

三、执法和教育常态化

我们必须清醒的意识到:防治酒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想从根源上防范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运用多种多样、深入人心的交通安全教育手段,加强对初学驾驶者和年轻新手司机的教育,才这是问题的症状所在。

(一)加大对实习期驾驶员的教育力度

  而在德国,法律明确规定,凡是21岁以下或者尚在实习期的驾驶员,一旦饮酒,无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到法定浓度,均被视为酒后驾车,处以罚款和扣分。如果该司机还在实习期,警察还将延长其实习期两年,并强制其参加交通法规培训班。初次被发现酒后驾车的驾驶员,将被处以500欧元罚款、扣4分并暂扣驾照13个月。如果再次酒后驾车,罚金将翻倍,升至1000欧元,另外还需由心理医生评估其是否适宜驾驶。多次酒后驾车的惯犯,警方可直接吊销其驾照。

(二)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运用多种途径防止酒后驾驶

2009817日,英国交通部推出了第一部电视广告片,讲吸毒后驾驶的危害,拉开了英国政府投资230万英镑宣传吸毒后驾驶危害生命的活动的序幕。英国18—29岁年轻驾驶员中,十分之一承认自己曾在吸毒后驾驶。而有五分之一死于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曾服用毒品。因此,英国政府在音乐节及度假期间首次进行吸毒后驾驶的严打活动,提醒民众吸毒驾驶的后果与酒后驾驶一样严重。德国准司机们从参加驾驶学校的理论课开始,就会被反复告诫酒后驾车的种种恶果。德国各中小学校都会举办交通安全日活动,以培养年轻一代的交通安全意识。德国民间道路安全组织为学生们提供了一款可以体验酒后驾车感觉的模拟驾驶装置。设定的醉酒程度越严重,刹车和控制装置反应就越迟滞。绝大多数学生的体验之旅都是以一场车祸告终。
    新加坡一向以法律体系完善、惩罚严明著称,对待酒后驾车也不例外。
  自1989年起,每年公共假日之前,警方会集中举办酒后别驾车宣传活动。去年的活动就运用了人们熟知的鸡尾酒名制成新颖的宣传短片,提醒司机不要酒后驾车。如冰岩威士忌提醒司机醉酒驾车很可能使生活、事业触礁,甚至威胁生命。同时在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张贴海报,劝诫人们饮酒后不要开车;劝告酒后不驾车的公益广告早在数十年前就在新加坡所有电视频道播放,许多驾车者耳熟能详,要喝酒,别开车的意识深入人心。
  近几年,新加坡防止酒后驾车的电视广告已将目标对准年轻司机。新加坡交通警察部门还于2007年启动了一个旨在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网站,在年终假日到来前向人们提供忠告、信息和视频剪辑,希望借助互联网在更大范围内影响年轻司机,帮助他们树立守法意识。

四、扶持正当的酒后代驾团体及机构发展

以瑞士为例,红鼻子代驾行动是由瑞士民间志愿者自发组织,首次展开于1990年,其运作支撑费用主要来自诸如博彩业、电信、石油以及保险公司等的赞助,还有来自餐饮业及车辆维修部门等企业与社会捐赠。这些费用形成红鼻子基金会的资金来源。红鼻子代驾行动通常集中在节假日期间,因为这是民众餐饮聚会密集时段。
  据悉,红鼻子代驾行动准则是八个字:安全、自律、免费、保密。每辆贴有红鼻子标志的志愿车上一般为两人一组。当有人需要时,一人代驾求助者的车,一人开志愿车跟随,将求助者安全送回家中。基金会要求志愿者谨慎驾驶与爱护求助者的车辆,特别是志愿者对求助者车辆性能暂不熟悉时一定要更加谨慎驾驶。作为志愿者本身,在上岗前24小时内应做到不饮酒;代驾不收任何费用(包括不管路途遥远汽油费一律免除);为维护求助者尊严,对求助者身份信息一律保密。

五、掌握酒后驾驶起源,防范于未然

美国媒体日前报道说,阿拉斯加州、科罗拉多州、伊利诺伊州、内布拉斯加州和华盛顿州自200911日起要求酒后驾车的初犯司机在车内安装酒精探测器。南卡罗来纳州则要求屡次被发现酒后驾车的司机安装此仪器。司机只有在向酒精探测器吹气并被证实清醒后,才能发动汽车引擎,否则自锁设备会阻止引擎发动。使用者必须自己付款购买拳头大小的酒精探测器。在伊利诺伊州,安装费用约80美元,另需每月支付80美元租金和30美元州特许费。在行驶途中,该仪器还要求司机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检测一下。

另外,新加坡警方从20081月起,在酒吧等夜间娱乐场所附近展开围堵行动,查处酒后驾车司机,同时向酒吧等娱乐场所的顾客分发公交卡和出租车优惠券,以鼓励公众饮酒后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回家。一些娱乐场所也积极配合,提供免费送回家服务,或是让饮酒客人的车免费在停车场过夜,客人第二天再回来取车。
 

 

 

 

 

 

 

 

 

 

 

 

 

 

 

 

 

 

 

 

 

 

 

 

 

 

 

 

 

 

 

 

 

 

                              

 

 

 

 

 

 结束语

酒后驾驶作为引发我国目前交通肇事案件的主要根源,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立法执法教育三管其下,对其实施零容忍

笔者希望,每一位车辆驾驶者,在国家为你创造了好的驾驶条件的同时,您能够慎重的对待酒后驾车以及醉酒驾车这一现象,这不仅仅是对你车辆的爱护,也是对你和你的家人以及他人生命的负责。如果你喝酒了,那么请你不要驾车,或者请他人代为驾驶。

 

 

 

 

 

 

 

 

 

 

 

 

 

 

 

 

 

 

 

 

 

 

 

 

 

 

 

 

 

 

 

 

 

 

 

 

 

参考文献

陈嵩;;驾驶员的素质与安全事故预防[A];船员综合素质与安全论文集[C];2005

光银;各国对酒后开车驾驶员的处罚[J];交通世界;199603

金戈;国际上对酒后驾驶的法规及认定;《汽车与安全》19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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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ins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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