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派驻机构与法院监察部门衔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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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跃东[1];李孟锐[1]
作者机构:[1]福州大学,福建福州350100出版物刊名: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页码:38-42
年卷期:20191
主题词:监察派驻;法院监察;衔接关系;一事不再罚

摘要:法院监察部门基于独特组织功能定位而未在监察体制改革中被转隶。在监察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派驻监察机构背景下,监察派驻机构与法院监察部门如何实现有效衔接,存在理论探讨空间。从监察派驻机构与法院监察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规范关系而言,在办公形式上宜采合署办公模式,侧重于程序衔接。对法院公职人员的惩戒与监察处分、刑事处罚存在竞合时,采用并罚原则较择一重处更能体现维护特别司法秩序目的,且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法理内涵。

监察派驻机构与法院监察部门衔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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