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申领流程图:- 石龙信息平台

发布时间:2014-10-05 05:52:13

社保卡办理与应用(申领、挂失、解除挂失、挂失后补卡、换卡、更新个人资料、冲卡、销卡)

一、社保卡的申领

(一)参保单位社保卡的申领

参保单位以单位捆绑的方式为其职工换发社保卡,主要需办理以下手续:

1、选定发卡银行,并与之签订发卡服务协议。

2、单位专管员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服务点提出申领本单位参保人的《社保卡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服务点工作人员核对单位专管员身份后,将相关资料交单位专管员带回单位,派发给参保人填写。

3、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参保人二代证照片的,参保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照片;如没有的(6周岁以下的小孩无需提供照片,制作无照片社保卡),参保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

4、参保人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并及时交回单位专管员。

5、单位专管员收集本单位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在既定的时限内交回服务点。

6、服务点工作人员对单位专管员提交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检查通过后,单位专管员领取《社保卡申请登记汇总表》。

7、单位专管员在向服务点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30个工作日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

8、单位专管员应于领卡后5个工作日内将卡交参保人签收,并提醒参保人尽快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到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卡片激活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卡激活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温馨提示:

在到服务点申领本单位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环节中,单位专管员因故无法前来,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单位证明(盖单位公章)。

参保单位申领社保卡流程图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卡的申领

灵活就业人员(含趸缴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及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下同)以个人为单位换发社保卡,需办理以下手续:

1、在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的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点办理社保卡申请。

2、服务点人员向个人提供《发卡服务确认单》,由个人现场确认发卡银行后再打印申请登记表交个人填写。

3、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个人二代证照片的,个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片;如没有的,个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页首页“社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

4、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在既定的时限内交回服务点。

5、服务点工作人员对个人提交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检查通过后,双方签名确认

6、在向服务点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温馨提示:

在到服务点选定发卡银行和申领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环节中,本人因故无法前来,委托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保卡流程图

二、挂失

发现社保卡丢失或被盗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立即申请挂失。发卡银行在接到挂失信息后会及时冻结该卡的使用。

挂失后请尽快申请补卡,以免影响个人的社会保障和金融相关业务办理。

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

1、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办理,自发卡银行受理口头挂失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尽快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卡恢复使用。挂失失效后持卡人因遗失社保卡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2、书面挂失。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如本人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社保卡挂失办理流程

解除挂失

持卡人在挂失后未办理补卡手续前,找回卡片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已办书面挂失的还需携带原挂失申请表,到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申请挂失解除,恢复该卡的使用。

温馨提示:

1、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后,原挂失的社保卡恢复使用。

2、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社保卡,也不可再办理解除挂失。

社保卡解除挂失办理流程

补卡

社保卡丢失,在办理书面挂失后,持卡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要求办理补卡手续。补卡流程为:

1、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提出补卡申请。

2、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缴纳相应的社保卡工本费,并领取缴费凭据。

3、网点工作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

4、持卡人在补卡业务受理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补卡申请表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温馨提示:

1、在挂失、补卡期间,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相应冻结。

2、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不能再使用,发卡银行也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原卡可提交发卡银行网点或自行销毁。

社保卡补卡办理流程

五、换卡

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时需更换社保卡,换卡手续按照补卡同样流程办理:

1、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芯片损坏、已不能在专用设备上读写时,持卡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2、卡面照片发生变更的,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照片回执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照片回执的办理与社保卡申领中照片回执的办理方法相同,即持卡人自行到已列入东莞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名单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领取照片回执。

3、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持卡人需先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和换卡手续。

温馨提示:

1、在换卡期间,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如发生影响持卡人医疗待遇、养老待遇领取等情况,银行和社保不承担责任。

2、办理换卡手续时,需交回旧卡,由发卡银行网点销毁。

社保卡换卡办理流程

关于代办社保卡的激活、挂失、解除挂失、补卡、换卡等手续的温馨提示:

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激活、挂失、解除挂失、补卡、换卡等相关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

五、更新个人资料

持卡人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三项个人基本信息的,需办理更新个人资料和换卡手续,具体流程请查阅“换卡”流程;变更上述三项个人基本信息以外的信息时,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更新个人资料手续,不需办理换卡手续。

社保卡更新个人资料流程

六、冲卡

1、冲卡指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持卡人社保卡的医疗账户的部分或全部金额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一次消费,并由发卡银行将此次的消费金额从该卡的医疗账户划拨到其金融账户中的业务。

2、持卡人发生的符合我市医疗账户支付范围但因机器故障或重制卡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刷卡消费的医药费用,可在我市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冲卡业务。

3、办理冲卡业务具体手续及所需资料可向我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社保卡冲卡办理流程

七、销卡

1、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各种原因终结在我市的社会保险关系,需要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的,可持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待遇科办理销卡业务;社保工作人员核实资料后打印《社保销卡通知单》,持卡人持《社保销卡通知单》和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销卡手续;网点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持卡人医疗账户注销,并需在十个工作日后将医疗账户的剩余金额,加上应计利息,一并转入持卡人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中(销卡只注销医疗账户,金融账户仍可作为普通储蓄账户使用)。

2、持卡人办理销卡业务所需资料可向我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社保卡销卡办理流程

关于办理冲卡、销卡手续的温馨提示:

持卡人办理冲卡或销卡手续后,发卡银行需在十个工作日后将相关费用从持卡人社保卡的医疗账户划拨到金融账户中。

社保卡申领流程图:- 石龙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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