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发布时间:2020-03-18 07:27:12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课件

一、编制依据

1、原铁道部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3、济南铁路局编制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知识》;

4、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与案例分析》;

5、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300题》;

6、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

7、其他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定义

铁路营业线: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输生产使用的铁路线路。

铁路营业线施工:与铁路营业线平行、交叉、接入,在铁路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三、天窗和慢行规定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1、普速铁路施工天窗

1.1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1.2繁忙干线集中修、高速铁路、图定货物列车对数小于12对的普速铁路施工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

2、普速铁路维修天窗

2.1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

2.2普速铁路轨道结构为新Ⅱ型枕或Ⅲ型轨枕、Ⅰ级以上道砟、无缝线路区段,周一至周四安排维修天窗,周五、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其他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

3.列车慢行和开通线路后首列放行的相关要求

3.1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

3.2施工结束,线路开通后,列车限速要求要符合铁运[2012]280号文中附件10《普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中的相关规定。

3.3扰动道床不能预先轧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的线路、道岔施工,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视为轧道:①大型养路机械施工经过稳定车作业;②开通后经过重型轨道车牵引的施工列车;③开通后经过单机。

四、铁路营业线施工等级分类

根据工作量大小、施工封锁时间长短、影响行车设备使用的范围以及对运输影响的程度,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进行管理。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5)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6)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五、铁路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

1、铁路局协调小组

1.1Ⅰ级施工由铁路局分管运输副局长、有关分管副局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1.2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施工主体项目业务处室分管副处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1.3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分管副段长(副站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2.施工单位负责人的确定和主要职责

2.1施工单位负责人的确定

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

2.2施工单位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2.2.1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2.2.2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

2.2.3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2.2.4施工现场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各单位必须服从主体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六、铁路营业线施工计划的审批权限

铁路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1、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

1.1影响跨局旅客、货物列车的施工。

1.2繁忙干线封锁正线180分钟及以上、影响全站信联闭240分钟及以上的施工。

2、铁路局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

2.1铁道部负责审批以外的施工计划,全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

2.2正线、到发线以外的对运输影响较小的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由铁路局界定。

七、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核和施工安全协议签订

1.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1.1由施工单位编制,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审批。

1.2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条件,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等基本内容。

2. 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

2.1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2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不予审核,严禁施工。

八、铁路营业线施工计划编制

1、铁路营业线施工计划分为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施工日计划等。

2、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审批全路繁忙干线的年度轮廓施工计划,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等。

3、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编制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施工单位应于每月9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申请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经审批后纳入铁路局编制的月度施工计划。

4、铁路局调度所负责铁路局施工日计划的编制。施工单位应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日计划申请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编制施工日计划应以月度施工计划为依据。

5、在线间距不足6.5米地段进行清筛、成段更换钢轨及轨枕、成组更换道岔、成锚段更换接触网线索作业时,邻线列车应限速160km/h及以下,做好隔离并按规定进行防护。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

6、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的施工计划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九、施工计划的变更及临时施工

施工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允许增补变更。但特殊情况必须增补或变更计划时,应遵循以下程序进行:

1、增补计划: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经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并通过主管业务处室审查,经分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由运输处安排施工。需要增加部管施工计划时,铁路局提前10天向铁道部运输局提出申请电报,经铁道部运输局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2、变更计划: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停止施工。

十、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

铁路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

1、临近营业线施工: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

1.1A类施工:进行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2B类施工:进行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临近营业线施工。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其他的B类施工应纳入铁路局月度监督计划。

1.3C类施工:进行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临近营业线施工。C类施工应纳入铁路局月度监督计划。

2、施工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经相关站段会签的次月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请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

十一、铁路营业线施工登销记

1.施工登记要求

1.1营业线施工要“先登记、后防护,先防护、后施工”。严禁不登记、无命令上道施工,严禁未设防护上道施工。

1.2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2.施工销记要求

2.1施工销记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销记,车站签认、列车调度员发布开通命令的程序和规定。

2.2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设备管理单位检查人办理开通登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按规定开通线路。

十二、施工过渡工程

1、铁路营业线上线路改建与新线铁路建设有所不同,主要在保证运输畅通少影响运输、甚至不影响运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因此,过渡方案的选择,是营业线改建施工的重要环节之一。

2、铁路营业线施工过渡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组织行车组织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等单位对过渡方案进行审查。

3、铁路营业线过渡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要按正式工程进行组织。

、工程验收交接

1、铁路营业线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拨接开通。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拨接开通使用。

2、线路开通后,由运营单位接管,开通后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专项管理

1、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

2、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3、施工单位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

4、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应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因施工原因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首先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5、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

6、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设计和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光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

7、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设备管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位置准确,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应负主要责任。

8、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

9、防护栅栏不使用时应关闭加锁,进出栅栏门必须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

、铁路营业线施工现场安全常识

1、铁路营业线路基帮宽施工

(1)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在距行车20米范围内施工,必须设置硬隔离防护,并设置驻站联络员。

(3)开挖施工前,必须先采用挖探沟的方法探明地下管线,并有设备管理单位到场配合,留有影像记载。探沟应垂直于线路方向。

(4)机械作业必须做到“一人一机”防护;在线路两侧10米范围内,机械作业不得调头;在列车临近时要停止作业,机械停止作业时,要及时收机并撤到安全限界外。

2、铁路营业线涵洞接长施工

(1)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特别是围护结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2要做好既有路基和线路的监控量测工作,密切关注线路变化。监控量测点布置和量测频率要符合要求。

(3)临近营业线机械作业符合约束性条款要求。

(4)备好抢救物资,线路一旦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措施抢修。

3、铁路营业线桥涵顶进施工

(1)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特别是围护结构和轨道支撑体系的施工。

(2)要做好轨道电路的日常维护工作。

(3)要做好既有路基和线路的监控量测工作,密切关注线路变化。监控量测点布置和量测频率要符合要求。

(4)备好抢救物资,线路一旦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措施抢修。

4、上跨营业线架梁施工

(1)项目部于封锁施工前一周应编制完成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施工,特别是架桥设备的选型要严格按方案执行。

(2)要做好架桥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易损坏的设备配件要有备品。

(3)要按《技规》要求做好线路的防护工作。

(4)桥梁出厂前,梁面要清扫干净,避免架梁过程中梁面上的异物坠落损坏营业线既有设备。

5、铁路营业线轨道改造施工

(1)封锁施工前一周,项目部应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并报公司和局指评审,评审结果报局营业线管控组。项目部应做好对施工作业人员和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单位的交底工作。

(2)封锁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严禁由于自身原因不按封锁施工计划完成作业。特别是锯轨机、钻眼机等关键设备要留有备用。

(3)封锁开始前,所有施工人员严禁上道;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应及时撤离。

(4)电气化区段进行轨道施工前,应按规定“两横一”的方法设置回流线。

(5)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防护。驻站联络员和施工防护员应保持通信畅通;防护标志要按规定的防护办法设置,严禁少插、漏插防护牌;警戒绳长度要满足施工区段的长度,邻线来车时,要提前拉起警戒绳进行防护。

(6)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应放置平稳,并严禁侵入铁路限界。

(7)各种自轮运转设备要做好防溜措施,严防溜车;施工用的小平车不使用时要放置在固定的安全地点并加锁,在线路上使用时要做好防溜措施,在有轨道电路的轨道上使用小平车时,必须采用绝缘车轴。

(8)钢轨及各种金属工具严禁同时搭放在有轨道电路的两根钢轨上。

9)在营业线上起道时,严禁使用齿条式起道机。

6、电气化区段防触电人身安全

(1)接触网安全距离为2米,严禁任何物体侵入该区域。

(2)在接触网支柱及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米范围内的金属结构物必须接地。

3)雨天严禁在接触网下打伞。

4)严禁在接触网下高举工具。需要注意的是,测量人员在接触网下测量,铝合金塔尺不得高举,也不得抽出第三节,建议从第三节开始拔除,只使用两节,避免误操作造成人员触电。

7、保证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相关规定

(1)作业人员上下班安全

①作业人员步行上下班时,应由施工防护员带领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

②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③在站内如必须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置专人防护。

④进站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2)作业人员下道避车的基本要求

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随身携带好工具,不得侵入限界,站在限界以外,而向来车方向(列车尾部),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

(3)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应满足距钢轨头部外侧的最小距离

①Vmax≤120km/h时,一般应满足2m

120km/h <Vmax≤160km/h时,不小于2.5m

160km/h <Vmax≤200km/h时,不小于3.0m

(4)作业人员在本线来车时的最小下道距离

①Vmax≤60km/h时,不小于500m

60km/h <Vmax≤120km/h时,不小于800m

120km/h <Vmax≤160km/h时,不小于1400m

160km/h <Vmax≤200km/h时,不小于2000m

(5)作业人员在邻线(线间距<6.5m)来车时的最小下道距离

①邻线(线间距<6.5m)来车,本线不封锁时:

邻线速度Vmax≤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60km/h <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来车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

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本线必须下道,下道距离不小于1400m

当瞭望条件不良时,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

②邻线(线间距<6.5m)来车,本线封锁时:

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120km/h <邻线速度Vmax≤160km/h时,来车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

邻线速度Vmax>160km/h时,本线必须下道,下道距离不小于2000m

8、临时道口的设置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1)施工单位要制订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并公告使用期限。

(2)要同所在地的工务段签订安全协议,并且经路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设置临时道口。

(3)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专人看守,应选派经过道口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员工,并持证上岗。

(4)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大型机械设备通过道口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控。

(6)电气化区段设置的临时道口要设限高架。

(7)用毕应及时拆除临时道口,恢复线路原状。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5)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5)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6)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7)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5)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6)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7)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4、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重点掌握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铁路营业线施工防护办法

见济南铁路局编制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知识》中第四章第二节内容。(P95-P104)

、铁路营业线约束性条款

见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附件3中的内容。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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