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就业手续办理合集

发布时间:2010-11-18 23:24:53

各类就业手续办理合集

第一版块:签约流程

一、收到用人单位接收证明

毕业生确定接收单位,单位同意接收后, 用人单位(能解决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关系)出具接收函或录取通知或《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下方的用人单位回执并加盖公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前,请务必询问清楚该单位能否接收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关系(县团级以上单位具有人事档案接收权);如用人单位不能接收,学校将无法派遣,毕业生也就不需与该单位签订协议书。本人经慎重考虑,同意到该单位工作,开始进入签约程序

二、领取三方协议书

凭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到院系负责就业工作老师(各学院负责就业老师名录及联系方式见附录)处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书”)。具体填写参考《毕业去向及三方协议录入说明》。普通定向生、中专保送生需将原定向单位或原保送学校同意其自主择业的证明交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后,才可以领取、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毕业生个人签字

如实填写毕业生情况及意见部分,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部分应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填写。并签字确认

四、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资料并签字盖章,如果本单位无人事权,还需该单位的上级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或人才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如果单位要求校方先盖章,学院必须审核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该学生的接收函,并做好登记。

五、个人签约系统维护

毕业生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job.bjtu.edu.cn),进入我的就业网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具体操作详见《毕业去向及三方协议录入说明》。

六、院系签字盖章

院系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网上审核信息后记录、签字盖章(毕业研究生也需要进行此步骤)

七、就业办公室签字盖章

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视为协议生效,一经确定不能更改,否则将按照违约处理,违约的相关规定请参阅就业相关规定。学校就业办审核学院意见并审核网上信息后锁定信息(此后学生将无法更改签约系统内的任何信息),并在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一栏签字盖章后,协议书签订完成。签署完毕后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各留存一份

八、注意

学校不允许学生个人在无法落户口的情况下,仅仅将自己的档案材料从学校直接转放到人才交流中心,即如果单位不能解决户口问题,学校将无法向该单位派遣。

 

第二版块:出国流程  

一、填写《出国申请表》或《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到就业资讯网下载填写《出国申请表》,并维护完善自己的就业签约系统(具体操作详见《毕业去向及三方协议录入说明》),经院系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审核毕业生网上资料后签字盖院系公章,再到就业办公室签字盖章。(如果出国成行可以申请将户口档案转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保管或者转回原籍。)

二、办理户口迁移

到户籍科领取户籍卡,到大钟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三、办理护照

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个人因私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等相关出境手续。

四、关于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习南门学一楼)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100782301009

    传真:010-********

    网址:http://www.cscse.edu.cn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周五 (上午8:30——12:00

五、注意

1、户档转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同学,如果在国外拿到学位,回国就业可以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如果未拿到学位,留学服务中心只能将其户档转回原籍,无法派遣,失去干部身份,请毕业生慎重选择。

2、当年530日前提出放弃,可签就业协议,列入就业计划。

3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出国前系应届毕业生的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留学期限内档案和户籍可留存学校

 

第三版块:升学流程

一、录取院校

录取院校发放调档函。

二、学生本人

学生持调档函或通知书到学院盖章(标明学院学号),维护个人就业签约系统。具体操作详见《毕业去向及三方协议录入说明》。

三、档案

调档函或通知书复印件送档案馆,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第四版块:二分手续

一、二分手续办理对象

就业单位确定不解决户口者;毕业时未找到合适工作,户档二分回省等待就业;毕业去向为出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没有办理户档留存手续者。

二、二分手续办理流程

1、登录北京交通大学就业资讯网,进入我的就业网,维护个人的签约系统。具体填写详见《毕业去向及三方协议录入说明》。

2、在就业资讯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北京交通大学毕业生二分回省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交到就业办公室盖章并留存。

3、派遣后领取报到证,凭报到证上联(本科生为蓝联、研究生为粉联)到保卫处户籍科领取户籍卡(集中派遣时在学院领),凭就业报到证和户籍卡到大钟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报到证下联(白联)交到学院,由学院统一送至档案馆,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材料齐全的档案将由档案馆以机要途径寄出,缺材料者无法转档。

三、二分回省注意事项

1、二分回省手续需要及时办理,了解当地就业政策,否则将影响后续有关就业调整等相关事宜。

2、如果在二分回省毕业一年内找到工作,可以办理改派手续:新落实单位在生源所在地省内,由本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落实单位在二分回省单位所在地之外(除北京市),持报到证、档案(封闭完好)、单位人事接收函到学校就业办办理改派手续。

四、二分回省案例

某一河南生源,二分回省到河南省人事厅,毕业后半年在郑州市找到一份工作,要求派遣,改派手续办理就在河南省人事厅。如果该生在洛阳找到工作,也到河南省人事厅办理。如果该生在深圳找到工作,必须持单位接收函、原报到证到学校就业中心开具调档函,等档案回到学校后办理改派手续。如果该生二分回省单位在河南省新乡县人事局,在洛阳找到新工作,改派手续需要到学校办理,办理程序同上。

 

第五版块:灵活就业

选择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须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之前,填写《应届毕业生毕业去向选择表》(学院发放),进入就业资讯网个人签约系统进行维护,具体操作详见《毕业去向及三方协议录入说明》,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属于在用人单位工作但不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递交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完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递交用人单位开具用工或试工的证明材料(需盖单位公章);

2、属于以自由职业形式就业的毕业生,须递交个人从事自由职业的说明(无格式限制)。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3、属于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如自主创立公司已注册成立,须递交所创立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自主创立公司尚未注册,须递交个人自主创业说明(无格式限制)。

   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集中派遣时,户档按二分回省办法处理。

 

第六版块:派遣及户档转出流程

一、派遣相关规定

1、根据国家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有关文件要求,毕业生须先经过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方可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根据北京市教委的安排,6月下旬,北京市教委集中办理北京市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报到日期必须是71之后),我校一般被安排在6月底,所以在当年65之前完成《就业协议书》签约程序,并参加电子学历注册的毕业生,可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领取到《就业报到证》。过此期限后(含暑假期间),中心将根据我校的工作安排在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就业报到证》(一般在每月月底),毕业生凭有效证件到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

电子学历注册在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进行。

2、按照北京市京高教字[1994]0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应在办理就业手续前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不能坚持日常工作的,回家休养,一年内病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学校将其户口、档案关系转至其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3、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将其户口、档案关系转至其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4、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办理一次报到手续,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截止到2009630仍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户口、档案关系转至其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

   毕业生就业计划下达后出现的结业生,各学院应在集中办理报到手续前及时通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便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待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后按计5、对于已经派遣的毕业生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改派。

二、办理户口档案关系

为了保护学生本人利益,所有毕业生(包括考研、出国)都要在离校前明确档案、户口关系转移相关手续办理时间及期限。我校出现过由于学生本人不重视,出国前没有办理户档转移手续,等回国后无法办理转档手续,户档冻结学校的情况。

毕业生应凭就业报到证上联(本科生为蓝联、研究生为粉联)到保卫处户籍科领取户籍卡(集中派遣时在学院领),凭就业报到证和户籍卡到大钟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生源只需领取户籍卡无需办理户口迁移);将报到证下联(白联)交到学院,由学院统一送至档案馆,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材料齐全的档案将由档案馆以机要途径寄出,缺材料者无法转档。

在校期间学生的户籍卡在户籍科存放。

毕业后如果落户北京(包括上北京研究生),直接将户口卡交给单位即可。如果落户外地(包括到外地读研),都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

    到大钟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准备材料:

 1、就业或二分:《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卡。

 2、出国:户口转教育部的,无须办理迁移。档案转教育部,户口回原籍同时没有派遣证的,携带就业办开具的证明及户口卡办理。(《毕业生出国户口迁回原籍证明》就业网下载)

3、升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户口卡。
 

户口迁移具体说明:

1、毕业生户口迁移落户地点在北京市的,只需携带《常驻人口登记卡》到单位报到即可。

2、毕业生户口迁移落户地点在外地的(出北京市),需要携带《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落户。

3、《户口迁移证》有错误、《户口迁移证》需要在本省内变更地址的、《户口迁移证》丢失需要补办的,直接去大钟寺派出所。

4、户口变更的:

户口迁往外地又改回北京的,到就业办公室改报到证、到北京市公安局办入户通知书、原户口迁移证去大钟寺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往外地需要跨省市变更的同上一条。

改派在本省内,要变更户口迁移证地址的直接去大钟寺派出所。

5、退学的,请携带学校校长办公会退学文件及复印件和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大钟寺派出所办理。

大钟寺派出所电话 82588372

保卫处 户籍科电话 51688501



三、报到

毕业生应严格遵守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期限到单位人事部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后果自负。

四、首都基层志愿者

志愿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自主择业或流动就业,并按有关规定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  根据北京市的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工作单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和提档手续的毕业生, 到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开具志愿服务期满的证明(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地址:海淀区黄庄海淀文化艺术大厦1501房间,联系电话51601208),其他流程同普通毕业生。

 

第七版块:北京生源未就业办理提档手续

2009届(及以后)毕业生在学校集中办理就业手续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将被派遣至生源区县人事局。

2008届(及以前)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在学校集中办理就业手续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由各高校转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代管。按照现行规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期限为两年。在档案管理期间,中心为帮助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和转档手续,提供人事档案相关服务。 
办理就业和转档手续须持下列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1份(办理手续时留用);协议书盖章要求:若单位接收管理档案,用人单位意见栏须加盖带有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单位无人事权的单位,用人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外,单位上级意见栏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公章或存档人才、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公章。
2、本人身份证(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
    若毕业生已办理了出国留学(即不再属于未就业毕业生范畴),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留学存档手续(代办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办理其它证明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公证证明须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

其它服务请登陆北京毕业生网站查询,网址:www.bjbys.net.cn

咨询电话:总机:88562688   毕业生档案业务:858/859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6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东门北侧)

               

第八版块:无派遣资格学生户档迁出手续

一、本科阶段退学学生

凭学校下发的正式退学通知文件(学退20***号关于给予***退学处理的决定,在学院教学部门领取)自行办理户档手续;到户籍科领取户籍卡后到大钟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到档案馆办理转档手续

二、研究生阶段退学学生

凭学校下发的正式退学通知文件(学退20***号关于给予***退学处理的决定,在学院教学部门领取)自行办理户档手续;到户籍科领取户籍卡后到大钟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到档案馆办理转档手续。研究生可按降一层次学历派遣,凭学校下发的正式退学通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年内到就业办办理派遣。

三、由于违约、不办理报到手续、因派遣资格过期等问题而取消派遣资格的学生

由于违约、不办理报到手续、因派遣资格过期或本人申请不参加就业派遣等问题而取消派遣资格的学生:先行联系原籍街道办事处核实存档事宜,并出具接收函;然后,到就业资讯网下载填写《转为城镇失业人员的决定》《户口迁出证明》,到就业办公室审核盖章;最后携带材料自行到档案馆转档,到大钟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北京生源还需下载《教育部门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移交档案花名册》《档案转递通知单》。

第九版块:违约及改派手续

一、违约

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具体而典型的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会给用人单位的人事聘用工作带来麻烦,影响学校和毕业生的声誉,也会影响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关系,给学校今后毕业的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无特殊原因,学校不同意由于学生个人原因提出的违约。

为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减少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违约情况的发生,树立学校和毕业生的良好形象,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特提醒毕业生注意:

1、毕业生每人仅可领取一份《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以及《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2、协议书中毕业生、用人单位或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其任何一方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即视为生效;推荐表中的用人单位回执一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即生效。

3、确有原因,需要提出违约申请的,必须先征得学院、学校的同意,再去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毕业生先擅自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学校不再受理相关事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后果);由于单位原因解除协议的,需要单位开具由于单位××原因需要解除协议的情况说明,方可办理。详细流程参见《就业指导手册》。

4、各学院不得随意发放第二份协议书和推荐表;毕业生须办理完解除第一份就业协议的相关手续之后,方可领取第二份协议书和推荐表,违反规定的毕业生将需要接受就业纪律处分。

二、改派 

依据就业协议编制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国家教育部后,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协议,无特殊理由不允许调整改派。如学生派遣后,在未转正前离职(包括不报道)都会引发干部身份流失问题,请同学们严肃对待。在毕业一年以内,非本人原因确需调整改派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与新就业单位在同一省(市、区),且都属于地方的,通过当地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即可,学校不再受理;

2、原就业单位与新就业单位不在同一省(市、区),或其中一单位隶属于中央部委的,应由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包括学院处理意见、原单位退函、原三方协议书、原单位报到证上下两联、原户口迁移证、新单位接收函和新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接收函)报就业办公室,经同意后上报北京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办理改派手续。

3、需要调整户口的,与原户口迁移地址为同一省的,直接到大钟寺派出所办理。与原户口迁移地址不为同一省,需先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丰台区成寿寺路19-1号)恢复户口后,在到大钟寺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4、免试推荐和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就业计划上报后提出不再攻读的,需出具录取学校退函及本人申请,如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派遣至接收单位,无用人单位接收的则转回家庭所在地。

5、改派期限及其它相关规定:
(1)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离校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例如:2005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日期为200571,则改派截止日期为2006630),凡毕业一年以上超过改派期限者,学校无法办理改派手续,如需调换工作,请直接与当地人事部门联系,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事宜。    
(2)已在京或京外就业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只能在京外地区调整改派。

                                   

第十版块:各类申请及证明

1、《毕业生出国户口迁回原籍证明》

此证明只适用申请出国、档案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户口回原籍使用,在就业资讯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如实填写后到就业办盖章。

2、《出国人员户口迁移介绍信》

出国且需户档转到教育部留学中心,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需要,可开具。

3、《统招统分证明》

仅限非定向培养学生使用,定向生、委培生无论是否与单位解除关系都不得使用该证明。在就业资讯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如实填写后凭学生证到就业办审核、盖章。

4、《自费出国申请表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出国的同学需在就业资讯网资料下载中下载此表,此表一式三份,学院签字盖章后,复印即可,就业办留原件(毕业生本人、学院、学校就业办公室各一份)。

5、《北京交通大学毕业生二分回省申请表》及《二分地址及各省区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联系表》

毕业去向为二分回省的同学在就业资讯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北京交通大学毕业生二分回省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交到就业办。二分地址不清楚可到就业网首页新闻查看《二分地址及各省区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联系表阅读。

6、《关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申请》

毕业生遗失报到证后,需向学校提交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关于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的申请或情况说明。并下载《关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申请》,由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校就业办公章。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遗失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证明》: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关于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的申请或情况说明;填写完整并有负责人签字和公章的《关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申请》;丢失就业报到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费用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相关规定收取。

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联系电话:6235152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6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东门北侧)

乘车路线: 37121645(快车)、746846355850、运通106到西三环(航天桥东)下车,往北走300,右转红绿灯左转300路西。

7、《婚育状况证明》

在就业资讯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先到学院盖章,再到北京交通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校医院二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8、复印档案材料证明

《高考成绩单》、《新生录取名册》复印需凭有效证件到就业办开复印证明,凭复印证明到综合档案馆复印。档案馆为位于思西楼前、天佑会堂后的四号教学楼。

9、其他证明材料

在校证明由学院教学科开具;

在校学生打印成绩单到学院教学课,研究生到研究生科;

已离校学生复印成绩单直接到我校综合档案馆办理。

10、查询毕业生档案

到我校人事档案管查询毕业生档案是否转移。联系电话:5168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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