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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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疫苗接种公示栏(自费)
表中所列疫苗均为国家免疫规划项目以外的疫苗即第二类疫苗,本着自愿接种的原则由受种者或监护人承担接种费用疫苗名
预防疾病
免疫程序
接种方接种剂
接种禁忌及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及处理接种价格(元)(零售价加注射费)
儿童出生后2
脊灰灭活疫

脊髓灰质炎
34月龄各接1剂,18-24月龄加1剂。
3、本品严禁血管内注射。1、有过敏史者禁用。
2、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者
水痘减毒活
疫苗
1岁人群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0.5ml
禁用。
3育龄妇女接种本疫苗后至少3个月应避孕。4、注射过人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一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婴幼儿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
疫苗.
b流感嗜血杆菌
儿,每年1次。25月龄连续接种3次,每次间隔
肌内或深度皮下注射,2岁以下儿
0.5ml
主要为2龄~3岁婴幼
口服
3.0ml
1.身体不适,发热,腋温超过37.5℃以上者禁用。2.患急性传染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者禁用。3、免疫缺陷者和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禁用。4、使用本疫苗前、后须与使用其他疫苗或免疫球蛋白间隔2周以上。
1、已知对本疫苗的某种成份过敏,尤其是对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或者对先前接种本疫苗过敏者均禁用。品。
肌内注射
0.5ml
2、发热或急性疾病期患病者,应推迟接种本者禁用。
1、对本品中的活性成分或辅料、抗生素过敏
接种后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硬结或有发热、疲倦、头痛、食欲不振,烦躁不安,呕吐及哭闹等多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对症处理。

少数人可有短暂发热、轻微皮疹或疱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口服后一般无不良反应;偶有低热、呕吐、腹泻、皮疹等轻微反应,多为一过性,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给予对症治疗。
接种后48小时内局部发热、肿胀和疼痛,食欲不振,烦躁不安,呕吐及异常哭闹,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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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的12个月,18:在大腿前外侧(1/3段的中间或臀部注射.2岁以上儿童在三角肌处注射。
2、在发热、或急性疾病,尤其是传染性疾病或者慢性疾病活动期,应该推迟进行接种。
给予对症治疗。
脑膜炎、月龄加强1肺炎、窝组织炎、关节炎会厌炎等
次。612月龄连续接种2次,两次之间间隔12月,18月龄加1剂次。15岁接种1剂次。345月龄进行初免,12-15月龄加
7种肺炎球菌
七价肺炎球
血清型
强免疫免疫1剂;7-11月初2剂,第312月龄后接种;12-23月龄接种2剂;24月龄-5岁儿童接种1剂。
23价肺炎球疫苗包菌多糖疫苗含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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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2岁以上高危人群
大腿前外侧肌或儿童的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0.5ml
对疫苗的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或对白喉类毒素过敏者禁用
注射部位红肿、硬结、肿胀、疼痛、触痛;全身可有发热、食欲减退,呕吐,腹写,疲倦、睡眠中断等,等多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对症处理。

菌结合疫苗引起的
侵袭性疾病
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或皮下注射
0.5ml
1、对疫苗中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少数人注射局部可出现疼痛、红斑(暗

2、有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病急性发作者,红斑)、硬结、水肿,这些反应都很最好推迟接种。
轻微且为一过性的。极少数接种对象

种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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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引起的系统性肺炎球菌感
本品可能在某些人中引起或轻或重的
636月龄
636月龄儿童,每年需接
流感裂解疫

流行性感冒
种两剂次,二
次间隔4周。上臂三角肌成人及36龄以上儿童,每年只接种一次。
肌内注射
儿童每次接种剂量0.25ml
1、发热、患急性疾病及感冒者禁用。2、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禁用。3、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份,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禁用。4、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禁用。
不良反应:
局部反应:红、肿、痛、硬结。全身反应:发热、头晕、寒颤、虚弱、出汗、肌痛、关节痛、头痛、瘙痒、皮疹。
上述反应无需治疗,一般12天会自行消失。
本品罕有休克、惊厥、一过性肾性脉管炎、神经系统疾病等其它反应,如出现未提到的不适感觉,应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
成人乙肝疫

乙型肝
016序接种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10μg/0.5ml
3、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应推迟接种。
有中度及一过性的发热,超过39℃的发热比较罕见,一般在24小时内自然消退。注意观察,必要时应及时诊治


成人及36月龄以上儿童接种剂量0.5ml

患有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对酵母成分过敏者禁止使用。
有中、低度发热或注射局部微痛,24小时内即自行消失。

接种后很少有不良反应,个别人可能

说明:上述名称的疫苗可因制造工艺、含量、生产企业、品牌等不同可有不同价格和不同的使用方法等,应严格按照所使用疫苗的使用说明书执行
接种操作等。价格发生变动时,市疾控中心及时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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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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