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填写指引

发布时间:2016-07-09 22:13:17

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填写指引

备注:

1、 交易附言栏中不得再写交易编码。

2、 交易附言中不用加逗号、括号等标点符号,需注明收入、支出、汇入、汇出等字眼,贸易项下注明进口还是出口。

3、 交易附言的填写要遵循“只看交易附言可知其对应的唯一的交易编码。任何其他项下尽量写得具体,不得只写“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附言只写“服务费”、“资本金”“股权转让”……都是不规范的,要详细写明是何种性质,何种情况下的资金。

4、 非居民外汇收入不得申报,需询问具体性质进行归项,实在不清楚的记入802031附言写“不明确的非居民账户收入”。

5、 新版本对服务、收益、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部分交易编码交易附言的设置更加详细,应寻找具体对应的项目填写。

6、 系统自动导入栏中的项目有错误的要进行修改,如付款人名称中显示地址或乱码

7、 本指引只作参考之用,如有错误疏漏或最新调整以省局、总局下发文件、书籍、参考资料为准。

第五部分 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使用指南

1货物贸易

101一般货物

一般贸易收入/支出……………………………………………………………………………………………101010

补偿贸易收入/支出……………………………………………………………………………………………101020

寄售代销贸易收入/支出………………………………………………………………………………………101030

边境贸易收入/支出……………………………………………………………………………………………101040

对外承包工程货物出口 ………………………………………………………………………………………101050

租赁贸易收入/支出……………………………………………………………………………………………101060

免税商品进口 …………………………………………………………………………………………………101070

水、电、煤气、天然气等出口/进口…………………………………………………………………………101080

出售/购买运输工具、天然气石油井架、工作台和其他活动设备…………………………………………101090

易货贸易收入/支出……………………………………………………………………………………………101100

接受/提供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101110

国内机构或个人提供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接受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等捐赠的物资………101120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设备、物品的支出 ……………………………………………………………101130

远洋渔业、石油、矿产销售收入 ……………………………………………………………………………101140

102用于加工的货物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出口/进口 …………………………………………………………………………………102010

加工贸易进口的设备 …………………………………………………………………………………………102020

进料加工贸易项下成品出口/料件进口………………………………………………………………………102030

出料加工贸易出口/进口………………………………………………………………………………………102040

带料加工贸易收入 ……………………………………………………………………………………………102050

103用于修理的货物

为修理提供货物所得收入/在国外修理所需货物的支出 ……………………………………………………103010

104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

在港口为运输工具提供货物的收入/运输工具在国外港口消费货物支出 …………………………………104010

109其他收入/支出

其他收入/支出 …………………………………………………………………………………………………109000

2服务

201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入/支出

20101海运收入/支出

客运收入/支出 …………………………………………………………………………………………………201011

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 ………………………………………………………………201012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 ………………………………………………………………201013

港口服务收入/支出 ……………………………………………………………………………………………201014

其他收入/支出 …………………………………………………………………………………………………201019

20102空运收入/支出

客运收入/支出 …………………………………………………………………………………………………201021

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 ………………………………………………………………201022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 ………………………………………………………………201023

港口服务收入/支出 ……………………………………………………………………………………………201024

其他收入/支出 …………………………………………………………………………………………………201029

20103其他运输收入/支出

客运收入/支出…………………………………………………………………………………………………201031

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201032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201033

港口服务收入/支出……………………………………………………………………………………………201034

其他收入/支出…………………………………………………………………………………………………201039

20104运输佣金、代理费

运输佣金、代理费收入/支出…………………………………………………………………………………201040

202旅游

旅游企业团费收入/支出………………………………………………………………………………………202010

公务及商务差旅收入/支出……………………………………………………………………………………202020

因私旅游收入/支出……………………………………………………………………………………………202030

医疗、保健收入/支出…………………………………………………………………………………………202040

教育、培训收入/支出…………………………………………………………………………………………202050

203通信服务

电信服务收入/支出……………………………………………………………………………………………203010

邮政、邮递服务收入/支出……………………………………………………………………………………203020

204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服务

建筑、安装服务收入/支出……………………………………………………………………………………204010

劳务承包收入/支出……………………………………………………………………………………………204020

205保险

20501财产险收入/支出

责任险收入/支出………………………………………………………………………………………………205011

信用保证险收入/支出…………………………………………………………………………………………205012

进出口货运险收入/支出………………………………………………………………………………………205013

其他财产险收入/支出…………………………………………………………………………………………205019

20502人身险收入/支出

人身险收入/支出………………………………………………………………………………………………205020

20503再保险收入/支出

再保险收入/支出………………………………………………………………………………………………205030

20504保险中介服务收入/支出

保险中介服务收入/支出………………………………………………………………………………………205040

20509其他保险服务收入/支出

其他保险中收入/支出…………………………………………………………………………………………205090

206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担保费、承诺费收入/支出……………………………………………………206010

20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与计算机有关的其他服务收入/支出…………………………………………………………………………207010

书刊、杂志和电子出版物以及新闻、信息服务收入/支出…………………………………………………207020

208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

专利特许权收入/支出…………………………………………………………………………………………208010

非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收入/支出……………………………………………………………………………208020

经营权、经销权收入/支出……………………………………………………………………………………208030

商标、制作方法收入/支出……………………………………………………………………………………208040

版权、著作权、稿费收入/支出………………………………………………………………………………208050

209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

电影、音像服务收入/支出……………………………………………………………………………………209010

艺术品展览、拍卖服务收入/支出……………………………………………………………………………209020

体育、健身及其他文化、娱乐服务收入/支出………………………………………………………………209090

210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签证认证费收入/支出…………………………………………………………………………………………210010

使领馆经费收入/支出…………………………………………………………………………………………210020

211其他商业服务

21101转口贸易及贸易佣金

转口贸易收入/支出……………………………………………………………………………………………211011

转口贸易价差收入/支出………………………………………………………………………………………211012

进出口佣金收入/支出…………………………………………………………………………………………211013

带料加工贸易加工费收入/支出………………………………………………………………………………211014

21102经营性租赁服务

经营性租赁服务收入/支出……………………………………………………………………………………211020

21103法律、会计、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

法律服务、仲裁收入/支出……………………………………………………………………………………211031

会计服务收入/支出……………………………………………………………………………………………211032

管理咨询服务收入/支出………………………………………………………………………………………211033

认证、公证服务收入/支出……………………………………………………………………………………211034

其他收入/支出…………………………………………………………………………………………………211039

21104广告、展览、市场调研

与商业销售有关的广告、展览收入/支出……………………………………………………………………211041

市场调研收入/支出……………………………………………………………………………………………211042

21105技术服务

工业、技术研究与发展收入/支出……………………………………………………………………………211051

理论、科学研究与发展收入/支出……………………………………………………………………………211052

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收入/支出………………………………………………………………………………211053

其他收入/支出…………………………………………………………………………………………………211054

21106驻华机构办公经费

驻华机构办公经费/驻外办事处办公经费……………………………………………………………………211060

21107会费

汇费收入/支出…………………………………………………………………………………………………211070

21109其他

其他收入/支出…………………………………………………………………………………………………211090

3收益

301职工报酬

一年以下雇员汇款收入/支出…………………………………………………………………………………301010

302投资收益

30201直接投资收益

利润汇回/出……………………………………………………………………………………………………302011

建筑物租金收入/支出…………………………………………………………………………………………302012

对母/分公司、附属及关联方贷款利息收入/归还母/分公司、附属或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302013

30202证券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收入/支出………………………………………………………………………………………302021

债券投资收益收入/支出………………………………………………………………………………………302022

金融衍生工具收益收入/支出…………………………………………………………………………………302023

30203其他投资收益

贷款及其他债权利息收入/借款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302031

4经常转移

401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

接受/提供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401000

402国外支付的赔偿/对国外支付的赔偿

保险赔偿收入/支出……………………………………………………………………………………………402010

其他赔偿收入/支出……………………………………………………………………………………………402020

403税收收入/支出

税收收入/支出…………………………………………………………………………………………………403000

404罚款、追缴款收入/支出

罚款、追缴款收入/支出………………………………………………………………………………………404000

405国际组织会费收入/政府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支出

国际组织会费收入/政府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支出…………………………………………………………405000

406一年以上雇员汇款收入/支出

一年以上雇员汇款收入/支出…………………………………………………………………………………406000

407偶然性收入/支出

偶然性收入/支出………………………………………………………………………………………………407000

408其他收入/支出

其他收入/支出…………………………………………………………………………………………………408000

5资本账户

501资本转移

债务减免收入/支出……………………………………………………………………………………………501010

接受/提供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501020

国外支付的赔偿/对国外支付的赔偿…………………………………………………………………………501030

税收收入/支出…………………………………………………………………………………………………501040

移民的转移收入/移居国外的转移支出………………………………………………………………………501050

其他收入/支出…………………………………………………………………………………………………501090

502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放弃

土地批租、租赁收入/购买或租赁非居民的土地支出………………………………………………………502010

商标、专利的所有权转让收入/受让支出……………………………………………………………………502020

其他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转让收入/受让支出…………………………………………………………………502030

6直接投资

601我国对外直接投资

60101投资资本金

境外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境外投资企业投资资本金汇出…………………………………………601011

筹备资金撤回/汇出……………………………………………………………………………………………601012

直接投资者境外投资企业减资/对境外投资增资……………………………………………………………601013

将境外投资企业中方股权转让给外方/购买境外投资企业外方股权………………………………………601014

将境外投资企业中方股权转让给其他中方/购买境外投资企业中方股权…………………………………601015

中方先行收回投资 ……………………………………………………………………………………………601016

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对境内直接投资者的股本投资收入 ……………………………………………………601017

非法人投资款支出 ……………………………………………………………………………………………601018

其他投资资本金撤回/支出……………………………………………………………………………………601019

60102直接投资者与直接投资企业之间借贷及其他往来的收入/支出

对附属或关联方提供/收回贷款………………………………………………………………………………601021

从附属或关联方得到的贷款/偿还附属或关联方的贷款……………………………………………………601022

与附属或关联方的其他资金往来的收入/支出………………………………………………………………601023

60103收益再投资

收益再投资支出 ………………………………………………………………………………………………601030

60104境内资产变现收入/境内资产向境外划拨

境内资产变现收入/境内资产向境外划拨……………………………………………………………………601040

60105用境内股权交换境外股权

用境内股权交换境外股权………………………………………………………………………………………601050

60106实物投资

实物投资…………………………………………………………………………………………………………601060

60107无形资产投资

无形资产投资……………………………………………………………………………………………………601070

60108

出售/购买境外建筑物 …………………………………………………………………………………………601080

602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60201投资资本金汇入/撤回、清算等

投资资本金汇入/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 …………………………………………………………602011

筹备资金汇入/撤出 ……………………………………………………………………………………………602012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减资 ………………………………………………………………………………………602013

中方向外方转让股权/外方向中方转让股权 …………………………………………………………………602014

红筹股项下资产减持对价收入…………………………………………………………………………………602015

外方先行收回投资………………………………………………………………………………………………602016

外商投资企业对其外国直接投资者的股本投资………………………………………………………………602017

非法人投资款收入………………………………………………………………………………………………602018

其他投资资本金收入/撤回 ……………………………………………………………………………………602019

60202直接投资企业与直接投资者之间借贷及其他往来的取得/收回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方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贷款的取得/收回 ………………………………………602021

对外国母公司、附属及关联方的贷款/收回 …………………………………………………………………602022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方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的取得/收回 ……………………602023

60203实物投资

实物投资…………………………………………………………………………………………………………602030

60204无形资产投资

无形资产投资……………………………………………………………………………………………………602040

60205购买/出售境内建筑物

购买/出售境外建筑物 …………………………………………………………………………………………602050

60206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收益再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收益再投资收入……………………………………………………………………………602060

7证券投资

701对境外证券投资/撤回

70101股本证券

投资/卖出境外企业股票或其他形式股本证券 ………………………………………………………………701011

投资/卖出境内机构在境外上市的股票或其他形式股本证券 ………………………………………………701012

70102债务证券

投资/卖出境外机构发行的(中)长期债券 …………………………………………………………………701021

投资/卖出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 ……………………………………………………………701022

投资/卖出境外货币市场工具 …………………………………………………………………………………701023

投资/赎回境外投资基金 ………………………………………………………………………………………701024

投资/卖出境外衍生金融工具 …………………………………………………………………………………701025

702证券投资撤出

70201股本证券

在境外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及配股/境内在境外上市的公司从境外投资者手

中回购股票资金汇出…………………………………………………………………………………………………702011

在境内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外币股票及配股/境外投资者卖出境内市场外币股票

投资本金汇出…………………………………………………………………………………………………………702012

在境内市场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外币股票及配股/境内投资者卖出我国境内市场外币股票 ………………702013

在境内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本币股票及配股/境外投资者卖出境内市场本币股票

投资本金汇出…………………………………………………………………………………………………………702014

70202债务证券

在境外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中)长期债券/向境外投资者偿还在境外

发行的(中)长期债券本金……………………………………………………………………………………702021

在境内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中)长期债券/境外投资者交易境内发行的(中)长期

债券投资本金汇出……………………………………………………………………………………………………702022

在境内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中)长期债券/境内投资者交易境内发行的(中)长期

债券……………………………………………………………………………………………………………………702023

在境内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货币市场工具/境外投资者交易境内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本

金汇出…………………………………………………………………………………………………………………702024

在境内向境内投资者发行货币市场工具/境内投资者交易境内货币市场工具 ……………………………702025

在境内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衍生金融工具/境外投资者交易境内发行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汇出 ……………702026

在境内向境内投资者发行衍生金融工具/境内投资者交易境内发行衍生金融工具 ………………………702027

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的投资基金/支付境内投资基金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赎回资金汇出 …………………702028

703与证券买卖有关的资金跨境流动

清算资金汇入/汇出 ……………………………………………………………………………………………703010

证券经营机构清算备用金撤回/汇出 …………………………………………………………………………703020

8其他投资

801资产

80101贸易信贷

出口延期收款/收回 ……………………………………………………………………………………………801011

预付货款…………………………………………………………………………………………………………801012

80102资产-对外贷款/收回

政府贷款本金的收回/向境外提供政府贷款 …………………………………………………………………801021

对外非政府贷款本金的收回/向境外提供非政府贷款 ………………………………………………………801022

国际金融租赁融资本金的收回/向境外提供国际金融租赁 …………………………………………………801023

收回/提供其他贷款 ……………………………………………………………………………………………801024

80103资产-货币和存款/收回货币和存款

收回或调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存放境外存款 ………………………………………………………………801031

保证金存放境外/调回 …………………………………………………………………………………………801032

80104资产-其他

其他债权…………………………………………………………………………………………………………801040

80105向金融性国际组织认缴的份额

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801051

向其他金融性国际组织认缴的份额……………………………………………………………………………801052

802负债

80201贸易信贷

进口延期付款/进口延期付款的支出……………………………………………………………………………802011

预收货款 …………………………………………………………………………………………………………802012

80202负债-获得/偿还外国贷款

获得/偿还外国政府贷款本金……………………………………………………………………………………802021

获得/偿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本金………………………………………………………………………………802022

获得/偿还国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金…………………………………………………………………802023

获得/偿还买方信贷本金…………………………………………………………………………………………802024

获得/偿还国外企业及个人借款本金……………………………………………………………………………802025

国际金融租赁融资/偿还国际金融租赁本金……………………………………………………………………802026

获得/偿还其他贷款本金…………………………………………………………………………………………802027

80203负债-货币和存款

境外存入款项/调出………………………………………………………………………………………………802031

境外存入保证金/调出……………………………………………………………………………………………802032

80204负债其他

认缴/撤回非货币性国际组织股本金……………………………………………………………………………802041

借入/偿还其他债务………………………………………………………………………………………………802042

80205实物外债

实物外债 …………………………………………………………………………………………………………802050

1货物贸易:包括一般货物、用于加工的货物、修理所需的货物、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和非货币黄金等。

101一般货物:是指居民向非居民出口或从非居民进口的大多数可移动货物。

一般贸易收入/支出(101010):

一般贸易收入出口一般货物所获得的收入。

一般贸易支出进口一般货物支出的款项。

包括:

⑴一般货物

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所有权实际变更或推算变更的所有可移动货物,即进出我国国境的普通货物以及一些特殊种类的货物。

特殊种类的货物包括:

①非流通中的纸币、硬币,未在外发行的证券以及印制的各类票证,所有这些以商品计价而不以面值计价;

②各级政府出口和进口的货物;

③驱赶过境的牲畜;

④走私货物;

⑵货物不过境,但资金跨境的货物出口或进口:

①在居民拥有的离岸设施上消费的货物(如:在国际水域或空域进行操作从非居民手中购买的天然气及石油井架和工作台、船舶或飞机);

②所有权已转移给进口商但在过境前遗失或破坏的货物。

不包括:

⑴船舶、飞机、铁路车辆、天然气及石油井架和工作台和其他不是固定在特定位置的活动设备的买卖记录“一般货物购买运输工具、天然气石油井架、工作台和其他活动设备”101090项下。

⑵作为金融项目的货物

①当企业所有者不是企业经营所在地经济体的居民时,企业所有的非金融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桥梁等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被认为是企业所有者的金融资产,因购买该类资产而导致的所有权变更应记录在金融账户项下,不应记录在货物项下,除非该所有权的变更在实际上伴随着货物的实际运动;

②货币黄金记录在金融账户的储备资产项下;

③金融债券凭证如(流通中的纸币、硬币和发行在外的有价证券)虽然具有实物形式并且可以移动,但应当记录在金融账户项下。

⑶列在服务项下的货物

①旅游者购买的供自己使用的货物以及非居民工人购买的货物记录在“服务旅游” 202)相应项目项下;

②使馆、领馆、军事代表团和官方机构以及其官方工作人员从东道国购买的货物记录在“服务别处为提及的政府服务”(210)项下;

③直接订阅而寄送的报纸和期刊(非大批量的)记录在“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书刊、杂志和电子出版物以及新闻、信息服务”(207020)项下;

④同一记录期内收买又放弃的不过境货物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转口贸易及贸易佣金”(21101)项下;

⑤转口贸易应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转口贸易及贸易佣金”(21101)相应项目项下;

⑥在经营性租赁而非金融租赁协议下的货物交易应记录“其他商业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211020)项下;

⑦出口或进口不用于销售的暂时性货物(如:贸易交易会和展览会陈列的设备、艺术展品,用来繁殖、展览和参加比赛的动物,舞台、马戏团的设备)时,应根据交易情况记录在服务的相应项下。

补偿贸易收入/支出(101020):

补偿贸易是指由一经济体内厂商利用另一经济体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或设备,由进口经济体厂商进行生产,以返销产品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的交易方式。

补偿贸易收入:中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所生产产品的出口;外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技术、机器设备等的出口。

补偿贸易支出:中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等支出的款项;外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进口返销产品支付的款项。

寄售代销贸易收入/支出(101030):

寄售代销贸易收入:指境内寄售人把货物运交事先约定的境外代销人,由境外代销人按照事先约定或根据寄售代销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所得货款扣除代销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后,按照协议规定方式将余款付给境内寄售人的交易方式。

寄售代销贸易支出:指境外寄售人把货物运交事先约定的境内代销人,由境内代销人按照事先约定或根据寄售代销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境内市场代为销售,所得货款扣除代销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后,按照协议规定方式将余款付给境外寄售人的交易方式。

边境贸易收入/支出(101040):

边境贸易收入:境内居民在从事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时出口货物收入的款项。

边境贸易支出:境内居民在从事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时进口货物支出的款项。

包括:边民互市、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⑴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边民在边境线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在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者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

⑵边境小额贸易是指我国沿陆地边界线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的边境县(旗)、边境城市辖区内经批准有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进行的贸易活动,包括易货贸易、现汇贸易等各种形式。

⑶边境地区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企业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出口的工程设备、物资和在境外获取运回境内的设备、物资;

⑷对台小额贸易。

对外承包工程货物出口(101050):

对外承包工程货物出口收入:指经外经贸部门批准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公司为承包国外建设工程项目和开展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项目而出口的设备、物资。

不包括:

⑴边境地区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企业与我国毗邻国家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的出口的工程设备、物资,应记录在“一般货物边境贸易”(101040)项下;

⑵一年以下工程的施工企业为工程进口的货物;

⑶在当地购买的建筑材料。

租赁贸易收入/支出(101060):

承办租赁业务的企业与外商签定国际租赁贸易合同,租赁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进出口货物。

免税商品进口(101070):

免税商品进口支出:是指经批准的经营单位进口、销售专供入境的中国出国人员,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等探亲人员,出境探亲的中国公民和驻华外交人员的免税外汇商品。

水、电、煤气、天然气等出口/进口(101080):

通过各种管道、网络及其他方式提供电、煤气、天然气和水等。

水、电、煤气、天然气等出口收入:向境外提供水、电、煤气和天然气等所获得的收入。

水、电、煤气、天然气等进口支出:接受境外提供的水、电、煤气和天然气等支出的款项。

出售/购买运输工具、天然气石油井架、工作台和其他活动设备(101090):

包括:船舶、飞机、铁路车辆、天然气及石油井架和工作台和其他不是固定在特定位置的活动设备,上述设备无论是否过境,只要所有权发生变更,则计入本项。

不包括:交通工具、捕捞船只、天然气石油井架和其他进出一经济体边境但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更的活动设备。

易货贸易收入/支出(101100):

易货贸易是指而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贸易。记录在本项的为易货贸易中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的价差收入/支出。

不包括:边境地区的易货贸易应记录在“一般货物边境贸易”(101040)项下。

接受/提供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101110):

我国根据两国政府间的协议或临时决定,对外提供无偿援助、捐赠品或我国政府、组织基于友好关系向对方国家政府、组织赠送的物资,以及我国政府、组织接受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组织无偿援助、捐赠或赠送的物资。

国内机构或个人提供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接受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等

捐赠的物资(101120):

不属于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国内机构或个人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和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华人等自愿捐赠物资、设备,直接用于工农业生产、发展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药卫生以及兴办各种公益福利事业。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设备、物品的支出(101130):

外商投资企业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包括中方投资)购买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其他物料指建厂/场、安装、加固机器所需材料),以及根据国家规定进口本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交通工具、生产用车辆和办公用品(设备)所支出的款项。

远洋渔业、石油、矿产销售收入(101140):

将在境外打捞的鱼和其他水生物,开采出来的石油和矿产直接销售给境外所获得的收入。

102用于加工的货物:指到境外加工的货物的出口和随后的再进口(或者反向)。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出口/进口(102010):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出口:指由外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材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中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对方销售,中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交易方式。

本项记录中方所获得的工缴费收入。

加工贸易进口的设备(102020):

用于加工贸易进口的设备支出:加工贸易项下支付对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的款项,包括以工缴费(或差价)偿还的作价或不作价设备。

进料加工贸易项下成品出口/料件进口(102030):

进料加工贸易:指从境外购买原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再外销出口的交易形式。包括我国的特殊经济区域企业从境外购买的用于加工的料件以及加工后出口的成品。

包括:

⑴进料(对口)加工贸易,即指买卖双方分别签定进出口对口合同,料件进口时,我方先付料件款,加工成品出口时再向对方收取出口成品款项的交易方式

⑵进料(非对口)加工贸易,即指我方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件,加工成品或半成品或再返销出口的交易方式。

进料加工贸易项下的成品出口收入:指从境外购买原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所获得的收入,包括特殊经济区域企业加工后出口的成品。

进料加工贸易项下的料件进口支出:在进料加工贸易中,从境外购买原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所支出的款项,包括特殊经济区域企业从境外进口的用于加工的料件。

出料加工贸易出口/进口(102040):

出料加工贸易:指将境内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交由境外厂商按中方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成品复运进口,中方支付工缴费的交易方式。

出料加工贸易收入:在出料加工贸易中,中方将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出口给境外厂商时所获得的收入。

出料加工贸易支出:在出料加工贸易中,境外厂商加工装配的成品复运进口时中方支付的款项;中方加工费支出记入出料加工贸易进口支出项下。

带料加工贸易收入(102050):

收入记录为中方向第三国出口货物收取的货款。

103用于修理的货物

为修理提供货物所得收入/在国外修理所需货物的支出(103010):

修理所需的货物是指居民对非居民所拥有的移动货物进行修理时所需要的货物(相反亦成立)。这类移动货物包括船舶、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在本项目记录下来的价值仅反映修理的价值(所支付或得到的费用),而不是修理前或修理后移动货物的总价值。

为修理提供货物所得收入:中国居民在境内为非居民所拥有的移动货物进行修理而获得的收入。

在国外修理所需货物的支出:中国居民在境外接受国外非居民对其所拥有的移动货物进行修理而支付的款项。

包括:对移动货物(如船舶、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以及钻井平台等)的更换零部件的修理。

不包括:

⑴对建造期在一年以下的楼房、道路、桥梁、水利工程、通信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的修理服务记录在“建筑、安装服务”(204010)项下。

⑵计算机的修理和软件的维护记录在“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支出”207010)项下。

⑶在港口和机场对交通设施的维修记录在相应的港口服务项下。

⑷对其他货物的修理记录在“技术服务其他”(211054)项下。

104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

在港口为运输工具提供货物的收入/运输工具在国外港口消费货物支出(104010):

在港口为运输工具提供货物的收入:非居民运输工具在中国境内海运、空运及陆运等港口、机场和其他终点站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运输工具在国外港口消费货物支出:中国居民运输工具在境外海运、空运及陆运等港口、机场和其他终点站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包括:

居民/非居民运输工具在境外/境内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不包括:

在港口、机场或其他终点站提供或接受的有关服务,如牵引、栈桥和维修,这类服务记录在相应的港口服务项下。

105非货币黄金

非货币黄金出口收入/支出(104010):

非货币黄金出口收入:不作为货币当局储备资产的所有黄金的出口收入。

非货币黄金进口支付:不作为货币当局储备资产的所有黄金的进口支出。

包括:

作为储藏手段的黄金和其他用途(工业用的)的黄金。

不包括:

货币黄金列在金融账户的储备资产项下。

注:黄金包括货币黄金和非货币黄金(或称商品黄金)。货币黄金是指作为货币当局储备资产的所有黄金;非货币黄金是指作为储藏手段和其他用途(工业用的)黄金。

109其他收入/支出

其他收入/支出(109000):

其他收入:无法归入上述各类的其他一般货物的出口收入。

其他支出:无法归入上述各类的其他一般货物的进口支出。

包括:

邮寄的货物。

不包括:

非批量购买的图书报刊、软件和医药分别记录在相应的服务项下。

2服务: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及其他商业服务。

201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入/支出:包括海运、空运、陆运和其他形式的运输(包括陆地、国内的水道系统、外层空间以及管道运输、火箭发射)及其辅助服务。这些服务是由一经济体向另一经济体提供的并且涉及客运、货物的移动(货运)、备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的租金(包租费用)以及油井架、浮动吊车、挖泥船的租金和其他辅助性服务(港口服务)。

不包括:

⑴对铁路设施、港口和机场设施的修理记录在“建筑、安装服务”(204010)项下。

⑵未备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的租金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211020)项下。

20101海运收入/支出:包括各项海洋运输服务以及多式联运中海洋运输的部分。

客运收入/支出(201011):

客运收入: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海洋客运服务获得的收入。

客运支出: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承办运人提供的海洋客运服务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

在旅客票费下提供的服务。

不包括:

⑴旅客向非居民承运人支付的超重行李费、车辆运输费或其他私人用品的运费记录在“服务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海运其他”(201019)项下。

⑵旅客在非居民运输工具上的食物、饮料和其他开支记录在“服务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海运其他”(201019)项下。

⑶旅游者在旅游国境内由该国运输工具提供的客运服务记录在“服务旅游”相应项目项下。

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201012):

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同货物出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为货物出口支付的运输费用: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承运人提供同货物出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201013):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同货物进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为货物进口支付的运输费用: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承运人提供同货物进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港口服务收入/支出(201014):

港口服务收入(如海运货物的装卸、运输工具的牵引、检修等):中国居民在港口为非居民提供港口服务获得的收入。

港口服务支出(如海运货物的装卸、运输工具的牵引、检修等):中国居民在港口接受非居民提供港口服务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

在港口提供的支持性服务和辅助服务,如货物(集装箱)装卸、保管、栈租、仓储、包装和再包装,港口使用费,列车换轮费,为运输工具提供的牵引、领港、导航费用,行李费,救助打捞费等,以及运输工具的航修(不包括更换零部件的修理)、检修、清理费用等。

不包括:

有关速谴费和滞期费的记录。航次租船合同中超过装货、卸货期限后的滞期费记录在“经常转移对国外支付的赔偿其他赔偿”(402020)项下;提前完成装货、卸货的速遣费记录在“经常转移接受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401000)项下。

其他收入/支出(201019):

其他收入:中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除客运和货运之外的其他海运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其他支出: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除客运和货运之外的其他海运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20102空运收入/支出:包括各项空中运输服务以及多式联运中的空中运输部分。

客运收入/支出(201021):

客运收入: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各项空中客运服务获得的收入。

客运支出: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各项空中客运服务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

在旅客票费下提供的服务。

不包括:

⑴旅客向非居民承运人支付的超重行李费、车辆运输费或其他私人用品的运费记录在“服务与运输有关的服务空运其他”(201029)项下。

⑵旅客在非居民运输工具上的食物、饮料和其他开支记录在“服务与运输有关的服务空运其他”(201029)项下。

⑶旅游者在旅游国境内由该国运输工具提供的客运服务记录在“服务旅游”相应项目项下。

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201022):

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中国居民承运人提供同货物出口有关的空中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为货物出口支付的运输费用: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同货物出口有关的空中运输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201023):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中国居民承运人提供同货物进口有关的空中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为货物进口支付的运输费用: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同货物进口有关的空中运输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港口服务收入/支出(201024):

港口服务收入(如空运货物的装卸、运输工具的牵引、检修等):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港口服务获得的收入。

港口服务支出(如空运货物的装卸、运输工具的牵引、检修等):中国居民在境外港口接受非居民提供港口服务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

空运服务项下在机场提供的服务,如货物(集装箱)装卸、保管、栈租、仓储、包装和再包装,港口使用费,列车换轮费,为运输工具提供的牵引、领港、导航费用,行李费,救助打捞费等,以及运输工具的航修(即无需更换零部件的修理)、检修、清理费用。

不包括:

对移动货物(如船舶、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以及钻井平台等)进行更换零部件的修理记录在“修理所需货物”(103010)项下。

其他收入/支出(201029):

其他收入:中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除客运和货运之外的其他空运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其他支出: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除客运和货运之外的其他空运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20103其他运输收入/支出:包括除海运或空运外的其他运输方式提供的服务(包括陆地、国内的水道运输、外层空间以及管道运输、火箭发射以及多式联运中的相应部分等)。

客运收入/支出(201031):

客运收入: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其他运输方式的客运服务获得的收入。

客运支出: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其他运输方式的客运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包括:

在旅客票费下提供的服务。

不包括:

⑴旅客向非居民承运人支付的超重行李费、车辆运输费或其他私人用品的运费记录在“服务与运输有关的服务其他运输其他”(201039)项下。

⑵旅客在非居民运输工具上的食物、饮料和其他开支记录在“服务与运输有关的服务其他运输其他”(201039)项下。

⑶旅游者在旅游国境内由该国运输工具提供的客运服务记录在“服务旅游”的相应项目项下。

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201032):

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中国居民承运人提供同货物出口有关的其他运输方式的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为货物出口支付的运输费用: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承运人提供的同货物出口有关的其他运输方式的运输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支付的运输费用(201033):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中国居民承运人提供同货物进口有关的其他运输方式的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为货物进口支付的运输费用: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承运人提供的同货物进口有关的其他运输方式的运输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港口服务收入/支出(201034):

港口服务收入(如货物的装卸、运输工具的牵引、检修等):其他运输方式下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港口服务获得的收入。

港口服务支出(如货物的装卸、运输工具的牵引、检修等):其他运输方式下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港口服务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

其他运输方式项下在终点站提供的服务,如货物(集装箱)装卸、保管、栈租、仓储、包装和再包装,港口使用费,列车换轮费,为运输工具提供的牵引、领港、导航费用,行李费,救助打捞费等,以及运输工具的航修(即无需更换零部件的修理)、检修、清理费用。

其他收入/支出(201039):

其他收入:包括除客运和货运之外的其他运输服务。

其他支出:包括除客运和货运之外的其他运输服务。

20104运输佣金、代理费

运输佣金、代理费收入/支出(201040):

运输佣金、代理费收入:同运输有关的佣金和代理费收入。

运输佣金、代理费支出:同运输有关的佣金和代理费支出。

包括:同客运和货运有关的佣金和代理费。船长借支计入本项,收入为国外船东或租船人将资金汇入我国船代、货代或船务公司,支出为境内船代、货代或船务公司用于船务人员的各种开支、消费。

202旅游:是指旅游者在一经济体停留不足一年时间里从该经济体所获得的货物和服务,如住宿、食物、饮料、娱乐、交通、礼物、纪念品以及旅游者购买的并且带出旅游经济体的个人生活用品等。

旅游者包括:

⑴在走访国家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年的个人,包括前往异国办理各种公务的旅客、在外暂时停留的机组人员、在外出差(非长驻)的政府工作人员、在外出差的国际组织工作人员、一年内驻外工作的人员、季节工人、边界工人、在走访国家停留时间超过一晚上的观光旅游者和当天往返的旅游者等。

⑵一年的界限不适用于学生和病人,即使他们在境外停留的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他们仍将继续作为自己经济体的居民。学生和病人的所有支出,包括教育、保健支出等(如教育机构提供的或由其支付的学费、食宿费、住院费、医疗费和挂号费等)都记录在旅游项下。

旅游企业团费收入/支出(202010):

旅游企业团费收入:旅游企业(如旅行社)从境外获得的组团旅游收入。

旅游企业团费支出:旅游企业(如旅行社)向境外支付的组团旅游费用。

公务及商务差旅收入/支出(202020):

公务及商务差旅收入:为在我国境内从事商务活动(包括推销产品、市场开发、商务谈判、开会、进行生产或设备安装或代表所属企业从事其他商务活动等)的旅游者提供货物或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公务及商务差旅支出:为商业目的在境外从事商务活动(包括推销产品、市场开发、商务谈判、开会、进行生产或设备安装或代表所属企业从事其他商务活动等)的旅游者接受货物或服务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

⑴因工旅客包括前往国外办理各种公务的旅客,如在外暂时停留的机组人员、在外出差(非长驻)的政府工作人员、在外出差的国际组织工作人员、为非工作从事地经济体居民的企业工作的雇员。

⑵因公旅客回去向单位报销的货物和服务费用以及季节工人、边界工人以及其他非居民工人在受雇经济体的货物和服务支出、政府出国考察使团费用。

不包括:旅游者代表企业所实现的买卖。

因私旅游收入/支出(202030):

因私旅游收入:为因私旅游者提供货物和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因私旅游支出:因私旅游者在境外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包括:

因私旅游者指因休假、参加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探亲访友,朝觐和参加宗教祭奠活动而外出到国外的各种旅游者,包括度假的政府工作人员和中转旅游者等。

不包括:

居民在境内接受境外提供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等服务以及非居民在境外接受我国提供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等服务而支付或收入的款项记录在“服务体育、健身及其他文化、娱乐服务”(209090)项下。

医疗、保健收入/支出(202040):

医疗、保健收入:在境内向非居民旅游者旅游者提供医疗、保健、康复和其他出于健康方面的目的的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医疗、保健支出:中国居民在境外接受非居民提供的医疗、保健、康复和其他出于健康方面的目的的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包括:医疗、保健、康复和其他出于健康方面的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包括病人购物。

不包括:⑴进出口医疗药品和器械的收入或支出记录在“一般贸易收入/支出”(101010)项下。

⑵不涉及人员进出境的医疗咨询(如国外医生提供医疗服务费)应当记录在“服务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体育、健身及其他文化、娱乐服务”(209090)项下。

教育、培训收入/支出(202050):

教育、培训收入:在境内向非居民旅游者提供教育和培训获得的收入。

教育、培训支出:中国居民在境外接受教育和培训所支出的款项。

包括:

出国留学、考试、培训、研修、学术交流和学术性会议等。包括留学生购物。

不包括:

不涉及人员进出境的教育培训(如国外教师提供的函授课程)应记录在“服务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体育、健身及其他文化、娱乐服务”(209090)项下。

203通信服务:包括电信和邮政、邮递服务,邮局柜台和邮箱出租服务。

电信服务收入/支出(203010):

包括:电话、电传、电报、线路、广播、卫星、电子邮件、传真等完成的声像和其他信息的传送,还包括租用卫星线路的租金、商业网络服务(含网络专线服务)、电话会议和辅助活动。

电信服务收入(如电话、电子邮件、卫星线路租用、网络专线服务等):指中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电信服务获得的收入。

电信服务支出(如电话、电子邮件、卫星线路租用、网络专线服务等):指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而支出的款项。

邮政、邮递服务收入/支出(203020):

包括:国家邮政部门和其他单位(如快递公司等)完成的信件、报纸、季刊、手册、其他印刷制品、包裹和包件的收取、传递和交送,还包括邮局柜台和邮箱出租服务。

邮政、邮递服务收入:中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邮政、邮递而获得的收入。

邮政、邮递服务支出:指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邮政、邮递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204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服务:在境外进行的工期在一年以下(不含一年)的建筑项目和安装项目。包括建造期在一年以下的楼房、道路、桥梁、水利工程、通信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建造和修理服务;设备、电器、流水线等的安装服务;劳务承包工程款;施工企业为工程进口的货物。

建筑、安装服务收入/支出(204010):

包括建造期在一年以下的楼房、道路、桥梁、水利工程、通信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建造和修理服务;设备、电器、流水线等的安装服务;施工企业为工程进口的货物。

包括:

企业为施工而进口到工程所在地的货物记录在建筑服务的价值内。

不包括:

⑴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建筑项目和安装项目记录在直接投资项下。

⑵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非居民企业支付给当地供给的费用列在“其他商业服务其他”(211090)项下。

劳务承包收入/支出(204020):

劳务承包收入:从事劳务承包、合作的中国居民提供劳务输出获得的收入。

劳务承包支出: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劳务承包服务而支出的费用。

包括劳务承包、合作方面的公司提供的劳务输出收入。

205保险:包括直接保险(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和再保险的保费收支以及保险经纪、代理、评估机构提供的服务。如人寿险、财产险、信用险、责任险等直接保险和再保险的保费收支以及保险经纪、代理、公估机构提供的服务。

20501财产险收入/支出:包括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如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农业保险和进出口货运保险等。

责任险收入/支出(205011):

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包括公众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险、职业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

信用保证险收入/支出(205012):

指保险人承保的信用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是保证保险;权利人要求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是信用保险,包括合同保证保险、忠实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商业信用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和投资(政治风险)保险等。

进出口货运险收入/支出(205013):

包括为进出口货物提供的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等。

其他财产险收入/支出(205019):

包括除责任险、信用保证险、进出口货运险以外的财产险,如家庭财产险、单位财产险、运输工具保险、工程保险、农业保险、能源险、航空险、海上险等。

20502人身险收入/支出

人身险收入/支出(205020):

包括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如人寿险(生存险、死亡险、年金)、人身意外伤害险、健康险(疾病保险、医疗保险)等。

注: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两全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和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共同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简易人身险。

20503再保险收入/支出

再保险收入/支出(205030):

包括: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或其他保险提供的再保险,再保险保险费收支记入本项。再保险业务(又称分保),是指保险人为了分散风险而将原承保的全部或部分保险业务转移给另一个保险人的保险。再保险在国际上称为“分保“。在再保险业务中,分出再保险业务的人,称为分出人;接受再保险业务的人,称为分入人。在再保险中,转移风险责任的一方或分出保险业务的公司叫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承受风险责任的一方或接受分保业务的公司叫再保险人或分入公司;分出公司自己负责的那部分风险责任叫自留额,转移出去的那部分风险责任叫分出额。分入公司所接受的风险责任还可以通过签定合同再分摊给其他保险人,称为转分保。

20504保险中介服务收入/支出

保险中介服务收入/支出(205040):

包括保险代理、经纪和评估等服务。

20509其他保险服务收入/支出

其他保险中收入/支出(205090):

包括上述未提及的保险收入与支出,如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206金融服务:包括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进行的金融中介服务和辅助服务。

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担保费、承诺费收入/支出(206010):

包括:(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提供的以下服务)

⑴与信用证、银行承兑、信贷额度、金融租赁、银行卡、外汇买卖、个人和企业信贷等有关的金融中介服务;

⑵证券交易的佣金和其他相关收费,这些证券交易包括经纪、发行、承销、兑付和赎回;

⑶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安排的佣金和收费。如掉期、期权和其他对冲工具的操作等;

⑷商品期货交易者的佣金;

⑸资产管理的服务、金融市场操作和管理服务以及证券存管服务;

⑹金融产品、金融工具、投资、理财等的金融咨询服务;

⑺金融代理服务;

⑻邮政汇兑服务;

⑼贷款、支付、产品等的担保和承诺;

⑽网上银行提供的服务;

⑾购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资金的服务费,如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备用贷款和中期贷款下尚未拨付的资金所支付的费用(类似承诺费)。

不包括:保险公司和退休基金会的服务。保险公司服务记录在“服务保险”相应项目项下。

20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的服务交易。包括数据库开发、存储、数据处理;设计、开发、编程;设备、硬件咨询、安装、维修;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照片和报导,以及非批量订购的报纸和期刊。

与计算机有关的其他服务收入/支出(207010):

包括:⑴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服务;数据库开发、存储和联网的时间序列、数据处理、制表;设计、开发、编制程序;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管理、咨询、安装、维修及软件加工等服务;分析应用的需要和问题并提出最经济的解决方法;网络域名注册费;

⑵非批量购买的软件记录在本项下。

不包括:计算机软件(批量)和硬件的买卖应当记录在一般贸易项下。

书刊、杂志和电子出版物以及新闻、信息服务收入/支出(207020):

包括:⑴非批量订购的报纸、期刊和书籍以及电子出版物;

⑵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照片、图片和有关资料报导;

⑶网络提供的有偿服务。

不包括:批量购买报纸、期刊和书籍应当记录在“一般贸易”项下。

208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批准使用无形的、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如专利、版权、商标、制作方法和经销权等)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和原型(如手稿和胶片)而发生的支出和收入。

不包括::

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和放弃(即所有权转让)记录在“资本帐户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放弃”相应项目项下。

专利特许权收入/支出(208010):

包括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许可使用费。

非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收入/支出(208020):

包括非专利发明、专有技术使用费。

经营权、经销权收入/支出(208030):

包括产品、门店、桥梁、隧道、道路等设施的经营权、经销权的使用权。

商标、制作方法收入/支出(208040):

包括商标、制作方法、生产工艺的使用费。

版权、著作权、稿费收入/支出(208050):

包括书稿、手稿、照片、肖像、艺术品等的版权、著作权的使用费,作品的稿费。

不包括:

翻译费记录在“服务其他商业服务其他”(211090)项下

209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包括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乐制品、演出、体育活动、提供健身设施、艺术品展出、拍卖等服务。

电影、音像服务收入/支出(209010):

包括:(影片或录像形式的)电影、广播、(实况或提前录制的)电视节目、音乐制品的制作和出售,演员、导演、制片人从作品在国外播放而得到的报酬,有关戏剧、音乐作品、马戏、文艺演出(包括其中的时装表演)等演出收到的费用,卖给传播媒体的播映权费,与电影、音像有关的代理费、服务费。

艺术品展览、拍卖服务收入/支出(209020):

包括绘画、雕塑、手工艺品、服装等展示以及艺术品拍卖行提供的拍卖服务;同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有关的活动。

体育、健身及其他文化、娱乐服务收入/支出(209090):

包括:体育训练、比赛、租用运动员及运动员转会等的各项费用;提供健身设施收取的费用;高尔夫等体育俱乐部的会员费;不出境而获得国外教师(包括函授、网上授课)或医生的服务;同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有关的活动以及其他文化及娱乐活动。

不包括:旅游者参与体育、娱乐和文化活动而消费的货物和服务记录在“因私旅游”202030)项下

210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包括大使馆、领事馆、军事机构、国防机构、援助机构等官方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工作人员和家属与所驻国之间的各项交易。

包括:⑴货物和服务交易,如给养、家具、公共设施、官方用车以及车的运行和保养和官方的招待活动。

⑵外交官、领事馆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在驻地经济体发生的个人开支。

⑶其他官方机构(如援助机构等)的各项交易。

⑷同一般行政开支有关的交易。

⑸同提供联合军事活动和维持和平部队有关的交易,如联合国的维持和平部队。

不包括:对于能归于其他服务项目的政府服务,则应当根据政府服务的具体内容分别归入其他服务项目,如运输、旅游、通信等等。

签证认证费收入/支出(210010):

签证认证费收入:大使馆、领事馆提供签证、认证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签证认证费支出:接受大使馆、领事馆提供签证和认证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包括:签证、认证费;护照费;除签证认证费和使领馆经费以外的其他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如遣返费等。

使领馆经费收入/支出(210020):

包括各级政府及国际组织常驻国外机构货物和服务方面的开销,如办公用品、家具、给养、燃料、公共设施、使馆建筑物租金、车辆营运及保养、官方招待活动、有关人员和随从的开支等。

211其他商业服务:包括上文未提及的服务交易。

21101转口贸易及贸易佣金:包括商人、商品经纪人、交易商和代理商就货物和服务收取的佣金、回扣。

包括:转口贸易,即一国或地区的居民从非居民那里购买货物,然后将该货物销售给另外一非居民,但货物并没有进入或离开该居民所在的国家或地区。

不包括:⑴运输项下的佣金应记录在“服务运输佣金、代理费”(201040)项下。

⑵保险佣金应记录在“服务保险中介服务”项下(205040)项下。

⑶金融服务佣金应记录在“服务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担保费、承诺费”(206010)项下。

转口贸易收入/支出(211011):

转口贸易:即一国或地区的居民从非居民那里购买货物,然后将该货物销售给另外一非居民,但货物并没有进入或离开该居民所在的国家或地区。

转口贸易收入:转口贸易中一国或地区的居民将货物出售给另一非居民而收到的货款。

转口贸易支出:转口贸易中一国或地区的居民从非居民手中购买用于后续出售的货物而支出的款项。

转口贸易价差收入/支出(211012):

指货物买进和卖出的价差。

进出口佣金收入/支出(211013):

进出口佣金收入:指我国代理商向另一国或地区进出口商提供货物贸易的代理服务而收入的款项。

进出口佣金支出:指我国进出口商接受另一国家或地区代理商提供的货物贸易代理服务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进口佣金、回扣;出口佣金、回扣;拍卖佣金。

带料加工贸易加工费收入/支出(211014):

带料加工是指一国或者地区将货物送往另一国或地区进行加工,然后将加工好的货物销售给加工国或地区的居民,或者销售给第三国或地区的居民。包括中方在境外加工货物所支付的加工费用、支付境外提供的原、辅料费用。

带料加工贸易加工费收入:带料加工贸易项下加工方收取的加工费。

带料加工贸易加工费支出:带料加工贸易项下委托方支付的加工费。

21102经营性租赁服务:不含备机组人员运输工具租赁。

经营性租赁服务收入/支出(211020):

非金融性租赁。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租赁和包租飞机、船只、火车车皮、集装箱、井架和其他不带驾驶人员的运输设备;机器、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器、工具等经营性租赁交易。

不包括:⑴带驾驶人员的运输工具的租赁记录在“运输”相应项下。

⑵金融租赁记录在“其他投资金融租赁”相应项目下。

21103法律、会计、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公共关系服务;认证、公证服务。

法律服务、仲裁收入/支出(211031):

包括法律咨询费、律师费、代理和出具文件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受理费等。

会计服务收入/支出(211032):

包括会计、审计、统计、记账和税务等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收入/支出(211033):

包括同提供咨询、指导或帮助企业运行有关的管理咨询、顾问费。

认证、公证服务收入/支出(211034):

包括产品、资格、身份等的认证、公证服务。

不包括:大使馆、领事馆提供的签证和认证服务记录在“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签证认证费”(210020)项下。

其他收入/支出(211039):

以上未提及的其他公共关系服务,如秘书服务费。

21104广告、展览、市场调研

与商业销售有关的广告、展览收入/支出(211041):

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各种媒体版面推销(包括广告的购买和销售),贸易交易会、展览会、演示会提供的为推广产品而进行的展览、演示服务以及其他产品推销方式。包括时装发布。

包括:⑴租赁展位和柜台的费用。

⑵发布公告费用。

市场调研收入/支出(211042):

包括提供问卷调查、网上调查、收视率调查、民意测验等服务。

21105技术服务:与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提供技术应用、设备调试、系统操作等的开发、指导以及引进技术的后续服务;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建筑、工程设计、筹划、监督、勘察、制图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工业、技术研究与发展收入/支出(211051):

包括为生产新的材料、产品和装置,建立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生产和已建立的上述各项进行实质性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理论、科学研究与发展收入/支出(211052):

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与发展活动。

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收入/支出(211053):

包括城市和其他开发项目的建筑设计,水库、桥梁、飞机场、交钥匙工程等的筹划、项目设计和施工监督、勘察、制图。

其他收入/支出(211054):

上述未提及的技术服务收入/支出,如产品试验和验证以及技术检查、维修,农作物防病虫害、采矿(如岩石分析)等。

21106驻华机构办公经费

驻华机构办公经费/驻外办事处办公经费(211060):

驻华机构办公经费:驻华机构指国外机构在中国设立的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如办事处、代表处。其办公经费包括这些机构的所有开支,如开设时的启动资金和运营经费。

驻外办事处办公经费:我国在境外设立的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如办事处、代表处。

不包括:

⑴运输公司驻外办事处代母公司收取的票(费)汇回应计入运输的相应项下

⑵母公司通过代表处转付的款项应根据原始交易的性质记录在相应的国际收支交易项下。

⑶办事处、代表处等提供的售后服务应当按照服务的性质记录在相应的国际收支交易项下,如维修服务记录在“技术服务其他”(211054)项下。

21107会费

汇费收入/支出(如国际团体、国际会议的会员费、注册费、报名费等):(211070):

包括:参加非政府间国际团体、跨国公司、国际会议及其活动而缴纳的会员费、注册费、报名费。

不包括: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会费记录在“经常转移国际组织会费” 405000)项下。

为获取优惠的服务价格而支付会员费应当作为服务价款的一部分,并根据服务的性质选择相应的交易编码。

21109其他

其他收入/支出(211090):

上述未提及的其他商业服务,如保安、文字和口头翻译、建筑物的清理,公共设施费用、印刷费、保管费等等。

3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投资收入。

不包括:出租有形资产而得到的收入视情况记录在“租赁贸易”或“其他商业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或“运输项目项下;资本持有期间的损益不作为投资收益,作为投资价值的一部分。

301职工报酬

一年以下雇员汇款收入/支出(301010):

在非居民经济体为非居民工作一年以下(不含一年)的雇员的工资、薪水和福利。

包括:

⑴雇主代表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险、私人保险或年金、退休金。

⑵雇员包括季节工人、其他短时间工作的工人(不足一年)和经济利益中心在本国经济体的边界工人。

⑶在使领馆和国际组织工作的当地雇员及在当地工作一年以上的非当地雇员得到的报酬。

⑷在本国(不跨境)为非居民企业或个人工作,从境外接受报酬,无论为非居民工作的时间多长,均为其本国居民,其从非居民接受的报酬应记录在本项下。

不包括:

⑴非居民工人在东道国经济体的金融投资所获得的利息和其他收入记录在“投资收益”项下。

⑵在受雇经济体进行工作非居民季节工人和边界工人的个人开支以及从事安装项目工人的个人开支记录在“旅游“项下。

302投资收益:是指一国或地区居民因拥有国外金融资产而得到的收入,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的收入,如股本收入(红利)和债务收入(利息)

30201直接投资收益:是指直接投资者因拥有国外企业直接投资资本的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

利润汇回/出(302011):

利润汇回:从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所获得的收入。

利润汇出:国外直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进行直接投资获得的收入。

包括:

⑴分支机构和其他非公司型的直接投资企业中直接投资者所分得的收益。

⑵公司型的直接投资企业中所分得的收益。

⑶利润再投资退税汇出的部分。

建筑物租金收入/支出(302012):

建筑物租金收入:一国或地区居民在境外购买建筑物并用于出租而获得的租金收入。

建筑物租金支出:一国或地区居民租赁国外非居民在本国购买的建筑物而支付的租金。

包括:

建筑物的租金,旅馆、旅店一年以上的包房费

不包括:

非居民在东道国租赁建筑物(如宾馆、旅店等)的租金记录在“服务旅游”相应项目项下。

对母/公司、附属及关联方贷款利息收入/归还母/公司、附属或关联方款利息支出(302013):

对母/公司、附属及关联方贷款利息收入:向境外母/公司、关联方或分支机构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

归还/公司、附属或关联方款利息支出:接受境外母/公司、关联方或分支机构提供的款的利息支出。

30202证券投资收益: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因持有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而得到的收益。

票投资收益收入/支出(302021):

股票投资收益收入:我国居民因持有非居民的股票而产生的股息、红利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支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的股票而产生的股息、红利支出。

债券投资收益收入/支出(302022):

债券投资收益收入:中国居民因持有境外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而产生的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支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债务证券(含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而产生的利息支出。

包括:以利息形式出现的折扣和资本利得、中长期债券利息、货币市场工具利息、投资基金利息分红、派息。

金融衍生工具收益收入/支出(302023):

包括金融衍生工具收益。

30203其他投资收益:包括因拥有境外债权(资产)而得到的收入以及承担对境外债务而支付款项。

贷款及其他债权利息收入/款及其他债利息支出(302031):

贷款及其他债权利息收入:中国居民对境外贷款或拥有对另一经济体的其他债权而产生的利息收入。

款及其他债利息支出:非中国居民拥有对我国居民的贷款及其他债权而产生的利息支出。

包括:

⑴存款利息。

⑵外国政府贷款利息、国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利息、(买)卖方贷款利息、企业及个人贷款利息、国际金融租赁利息、补偿贸易项下债务利息、延期收(付)款利息、信托投资收益

⑶向基金组织贷款/利用基金组织贷款的利息。

⑷移民在迁出国国内资产产生的收益的收支。

不包括:

/公司、附属及关联方之间提供贷款的利息收支记录在“收益对母/公司、附属及关联方贷款利息”(302013)项下。

4经常转移:是指在无同等经济回报的情况下,一国或者地区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供了实际资源或金融产品,或者接受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的实际资源或金融产品,包括侨汇、捐赠以及劳工汇款等所有有非资本转移的转移项目。

经常转移直接影响可支配收入的水平,并且影响货物和服务的消费。经常转移减少了捐助者的收入和消费,扩大了受捐者的收入和消费。

不包括:

资本转移是指只要涉及了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变更或债权人放弃债务而且未得到任何汇报的实物转移就是资本转移。现金的转移如果同固定资产的收买或放弃(如投资赠款)联系在一起或以其存在为条件,也视为资本转移。

401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

接受/提供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401000):

接受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境外机构和个人无偿援助、捐赠或赠送的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款项。

提供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我国政府、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无偿援助、捐赠或赠送的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款项。

包括:

⑴以支持受援者经常性开支为目的的政府间现金转移。

⑵同援助活动直接相关的行政费用。

⑶国际组织作为一项政策向各国政府定期提供的转移。

⑷政府或国际组织向其他政府支持的技术援助人员的薪水和其他有关费用。

⑸居民和非居民实体之间的经常转移包括分发出去用于救济遭受饥荒、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折磨的人民的款项以及对慈善、宗教、科学文化组织定期的捐款,还包括礼赠、嫁妆、赡养费、其他资助性汇款等。

402国外支付的赔偿/对国外支付的赔偿:按协议规定,非保险企业、个人、政府及其他组织的赔偿收支。

不包括:

大规模资本损失或未保险事故的赔偿款记录在“资本转移国外支付的赔偿/对国外支付的赔偿”(501030)项下。

保险赔偿收入/支出(402010):

因发生了保险事故而产生的保险金的收入/支出,包括船东互保协会的保险赔偿收入/支出。

其他赔偿收入/支出(402020):

上述未提及的国外支付的赔偿/对国外支付的赔偿。

403税收收入/支出

税收收入/支出(如所得税、财产税、社会福利、运输工具注册费等)(403000):

包括所得税、财产税等,因延迟支付税款而缴纳的滞纳金、罚款或利息;缴纳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退回的税款、赔偿金;不设基金的退休金计划支出的退休金;支付的运输工具注册费;捕鱼、狩猎的许可证费等。

包括:社会保险的认缴额和反还的社会福利。

不包括:支付给政府的某些管理费用,如护照费和机场费,记录在“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项下。

404罚款、追缴款收入/支出

罚款、追缴款收入/支出(如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款、没收追缴的财产等)(404000)

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款,没收、追缴的财产。

不包括:因延迟支付税款而缴纳的滞纳金、罚款或利息记录在“税收收入/支出(如所得税、财产税、社会福利、运输工具注册费等)”(403000)项下。

405国际组织会费收入/政府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支出

国际组织会费收入/政府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支出(405000):

国际组织会费收入:驻我国境内的国际组织接受成员国缴纳的会费收入。

政府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支出:我国向境外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而支付的款项。

406一年以上雇员汇款收入/支出

一年以上雇员汇款收入/支出(406000):

指来到一经济体并在那里居住或计划居住一年或更长时间的人(即移民)的经常转移,通常是在亲属之间进行。

移民应当具有从一经济体到另一经济体的跨境过程,如果是移民的后代,则为外国人(或非居民),其汇款应作捐赠处理。

407偶然性收入/支出

偶然性收入/支出(如遗产、中奖、评比及比赛中的奖励收入等)(407000):

包括遗产、彩票、博彩及商业中奖产生的收支;在国际的学术、文艺、发明等非商业性评比、比赛中的奖励收支。

408其他收入/支出

其他收入/支出(408000):

上述未提及的其他无偿转移收入/支出。

5资本账户:包括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放弃。

501资本转移:只要涉及了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变更或债权人放弃债务且未得到任何回报的实物转移就是资本转移。现金的转移如果同固定资产的收买和放弃(如投资捐款)联系一起或以其存在为条件,也视为资本转移。

债务减免收入/支出(501010):

接受/提供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501020):

用于兴建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捐赠及无偿援助。受援者必须使用现金形式的捐赠来实现总的固定资产形成。捐赠通常与某一具体项目相联系,如大规模的建筑项目:道路、桥梁、机场等;如大学收到用于建设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的捐赠。

包括:⑴用于建设或购置大规模建筑项目(如机场、码头、道路、医院和其他建筑物)的捐赠或援助。

⑵用于建设或购置交通设备、机器和其他设备的捐赠或援助。

不包括:用于购置武器或其他仅具有发射功能的设备等军事装备的捐赠或援助。这类武器和设备不作为固定资产,因此,用于此类项目的捐赠和援助按照惯例包括在“经常转移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401000)项下。

国外支付的赔偿/对国外支付的赔偿(501030):

国外支付的赔偿:国外支付的大规模的资本损失或未保险严重事故的赔偿款。

对国外支付的赔偿:对国外支付的大规模的资本损失或未保险严重事故的赔偿款。

包括:对原油泄露、爆炸、药物的副作用等所造成的损害的赔偿。

不包括:保险赔偿,应包括在“经常转移保险赔偿”(402010)项下。

税收收入/支出(501040):

税收收入:不定期且不经常对转移的资产征收的税款。

税收支出:由于资产转移而不定期且不经常缴纳的税款。

包括:继承税、遗产税、增与税、与房地产有关的契税等。

不包括:所得税、财产税等;因延迟支付税款而缴纳的滞纳金、罚款或利息;缴纳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退回的税款、赔偿金;获得的退休金;运输工具注册费;捕鱼、狩猎许可证费等。上述项目应包括在“经常转移税收”(403000)项下。

移民的转移收入/移居国外的转移支出501050):

移民:是指来到一经济体并在那里居住或计划居住一年或更长时间的人。

移民的转移收入:个人从其他国家(经济体)迁移到本国(经济体)所转移来的资产。

移居国外的转移支出:个人从本国(经济体)迁移到其他国家(经济体)所转移出的资产。

其他收入/支出(501090):

其他收入:上述未提及的资本转移收入。

其他支出:上述未提及的资本转移支出。

502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放弃:包括本身无法被生产出来,但可用于生产货物或服务的有形资产(土地和地下资产等);无形资产(专利、版权、商标、经销权等)的收买或放弃。

土地批租、租赁收入/购买或租赁非居民的土地支出(502010):

包括:外国大使馆对土地及地下资产的买卖和租赁收支。

不包括:⑴地上建筑物的买卖收支,应记录在“直接投资出售/购买境外建筑物”(601080)或“直接投资出售境内建筑物”(602050)项下。

⑵建筑物租金收支,应分情况记录在“收益建筑物租金收入/支出”或“服务旅游”相应项目项下。

⑶居民/非居民之间的土地交易(包括地下资产),所有收买/放弃都应视为是在居民单位之间进行的,而非居民获得了对名义居民单位的金融债权。除使馆以外的非居民的土地交易均申报在“直接投资”的相应项目下。

商标、专利的所有权转让收入/受让支出(502020):

包括:商标、专利的所有权买卖。

不包括:商标、专利等许可使用费记录在“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相应项目项下。

其他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转让收入/受让支出(502030):

其他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转让收入:转让除商标、专利外其他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所有权的收入。

其他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受让支出:购买除商标、专利外其他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所有权的支出。

包括:版权、经销权等的所有权转让。

不包括:版权、经销权的使用费记录在“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相应项目项下。

6直接投资:指境外的投资者对我国的企业或我国投资者对境外的企业进行的旨在获得对企业的有效经营管理权及长期收益的投资;上述投资者为直接投资者,接受投资的企业为直接投资企业。

直接投资包括直接投资者和直接投资企业初期建立关系时的交易,以及直接投资企业和直接投资者及其附属企业以后发生的所有交易。

直接投资分为两种情况: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和我国对境外直接投资。控股公司、地区总部算作直接投资的一部分;包括境外投资基金的设立和与解散。

单一直接投资者拥有直接投资企业10%(含)以上股权或投票权即为直接投资行为,10%以下计入证券投资。

601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包括我国境内机构或个人为获得长远利益对境外企业进行的投资,投资者的目的是要在该企业的管理机构中取得有效的发言权。另外还包括境内机构或个人购买境外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或非上市公司股权达到参与企业管理的程度(一般为拥有10%以上的股权、10%以下计入证券投资项下)。

60101投资资本金:包括在分支机构的股本、在子公司和关联企业的所有股份(包括股票和非股票股份)和其他认缴资本。

境外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境外投资企业投资资本金汇出(601011):

境外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我国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因终止清算而撤回的投资资本金。

境外投资企业投资资本金汇出:对我国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注入。

不包括:为筹备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投入的先期资金和改变筹备计划撤回筹备资金,应包括在“直接投资筹备资金”(601012)项下。

筹备资金撤回/汇出(601012):

筹备资金撤回:改变筹备计划撤回筹备资金。

筹备资金汇出:为筹备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投入的先期资金。

不包括:我国已经成立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因终止清算而撤回的投资资本金或对我国已经成立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注入,应包括在“直接投资境外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境外投资企业投资资本金汇出(601011)项下。

直接投资者境外投资企业减资/对境外投资增资(601013):

直接投资者境外投资企业减资:我国直接投资者减少境外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而撤回的资金。

直接投资者对境外投资增资:我国直接投资者增加境外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而回出的资金。

不包括:

我国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因终止清算而撤回的投资资本金或对我国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注入,应包括在“直接投资境外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境外投资企业投资资本金汇出”(601011)项下。

将境外投资企业中方股权转让给外方/购买境外投资企业外方股权(601014):

将境外投资企业中方股权转让给外方:将境外投资企业中我国投资者所持有的股权或相应的权益转让给外国投资者。

购买境外投资企业外方股权:向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外投资企业的股权或相应的权益。

将境外投资企业中方股权转让给其他中方/购买境外投资企业中方股权(601015):

将境外投资企业中方股权转让给其他中方:将境外投资企业中我国投资者所持有的股权或相应的权益转让给另一中国投资者。

购买境外投资企业中方股权:向我国投资者购买境外投资企业的股权或相应的权益。

中方先行收回投资(601016):

我国投资者根据合同约定,从境外中外合作企业收益中先行收回的投资。仅指境外中外合作企业。

不包括:

⑴我国已经成立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因终止清算而撤回的投资资本金,应包括在“直接投资境外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601011)项下。

⑵我国直接投资者减少境外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而撤回的资金,应包括在“直接投资直接投资者境外投资企业减资”(601013)项下。

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对境内直接投资者的股本投资收入(601017):

我国在境外的直接投资企业对其在我国境内的直接投资者进行的反向直接投资。

不包括:

我国在境外的直接投资企业为其在我国境内的直接投资者提供的贷款,应包括在“直接投资从直接投资企业、附属或关联方得到的贷款”(601022)项下。

非法人投资款支出(601018):

名义实体的投资款支出。

所谓名义实体是指直接投资者的东道国经济体内并没有设立有形的实体(如子公司、关联公司、分支机构),而是由于直接投资者在该东道国经济体继续或可能继续运营一年以上(含一年),并且该企业在东道国经济体的活动有一个单独和适当的记录。

包括:

一年以上的承包工程的工程款和共同开发项目款,如桥梁、水库、电厂和矿产开发。我国企业在境外大规模从事物资或服务的生产、大的建筑项目,如桥梁、水库、电厂和矿产开发,工期在一年以上,那么这个企业则被视为直接投资企业,而不作为劳务出口。

不包括:

⑴对我国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子公司、关联公司或分支机构)资本的注入,应包括在“直接投资境外投资企业投资资本金汇出”(601011)项下。

⑵一年以下的建筑安装服务支出,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04010”。

其他投资资本金撤回/支出(601019):

包括:上述投资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形式的直接投资资本金支出或撤回。

60102直接投资者与直接投资企业之间借贷及其他往来的收入/支出包括直接投资者和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关联公司之间各类资金的借贷及其他往来。这部分借贷分别反映在公司的债权和债务上(应收款和应付款)。包括直接投资者向子公司提供的贷款以及子公司向直接投资者提供的贷款。

对直接投资企业、附属或关联方收回/提供贷款601021):

包括:⑴直接投资者向/从直接投资企业(包括子公司、关联企业和分支机构)提供/收回贷款本金。

⑵投资者和直接投资企业初期建立关系时,直接投资者所出的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一般构成直接投资企业的负债,应计入本项。

不包括:以担保方式,通过其他企业向直接投资者企业或附属、关联企业提供贷款,应包括在“其他投资对外贷款/对外贷款收回”相应项目项下。

从直接投资企业、附属或关联方得到的贷款/偿还直接投资企业、附属或关联方的贷款601022):

包括:直接投资者接受/偿还直接投资企业(包括子公司、关联企业和分支机构)的贷款本金。

不包括:由直接投资企业或附属、关联企业作担保而从其他企业取得的贷款,应包括在“其他投资获得外国贷款/偿还外国贷款”相应项目项下。

与直接投资企业、附属或关联方的其他资金往来的收入/支出(601023):

国内直接投资者与国外子公司、关联企业和分支机构之间除投资资本金和贷款以外的其他应收/应付资金。

包括:⑴应收应付款、跨国公司资金调拨、直接投资者和直接投资企业(包括子公司、关联企业和分支机构)之间衍生金融工具交易。

⑵我国母公司汇出的境外企业运营经费记录在本项。

不包括:直接投资者和直接投资企业(包括子公司、关联企业和分支机构)之间贸易、服务、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的收支,按照具体的交易性质计入相应项下

60103收益再投资

收益再投资支出(601030):

我国直接投资者将从境外直接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润在境外进行再投资。

60104境内资产变现收入/境内资产向境外划拨

境内资产变现收入/境内资产向境外划拨(601040):

境内资产变现收入:境内公司将境内资产(或权益)划拨给境外公司,境外公司以股票和现金作为该划拨资产的对价,该交易的性质为对外直接投资的撤回,因此,资金流入应记录在“我国对境外资产直接投资境内资产变现收入”项下。

境内资产向境外划拨:境内公司将境内资产(或权益)划拨给境外公司时,为对外直接直接投资行为,记录在本项下。

60105用境内股权交换境外股权

用境内股权交换境外股权(601050):

60106实物投资

实物投资(601060):

合资合作设备出口不收汇。

60107无形资产投资

无形资产投资(601070):

60108

出售/购买境外建筑物(601080):

出售境外建筑物:出售境外建筑物所有权产生的收入。

购买境外建筑物:购买境外建筑物所有权的支出。

包括:⑴出售或购买境外用于个人使用或租给他人的住宅和其他住宅。

⑵出售或购买境外用于直接投资企业生产使用的厂房等建筑物。

⑶购房的定金及房价款。

不包括:⑴购房的中介服务费应包括在“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其他”(211039)项下。

⑵购房的契税费应包括在“资本转移税收收入/支出”(501040)项下。

⑶承租或出租境外建筑物的收支,应包括在“收益建筑物租金收入/支出”(302012)项下。

602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主要有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中外合作三种形式。另外还包括国外企业购买国内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或非上市公司股权达到参与企业管理的程度(一般为拥有10%以上的股权)。

60201投资资本金汇入/撤回、清算投资资本金具体表现为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中由境外投资者所出资的部分;股权资本金即境外投资者购买国内公司的股权达到参与管理的程度(若原先非居民拥有国内上市公司不足参与管理的股权,后又购买该公司股权致使其存量达到参与管理的程度,则只有后购买的部分计入直接投资项下),还包括一年以上承包工程款。

投资资本金撤回、清算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外商投资企业将境内企业股权转让给中方,以及中外合作企业中外方先行收回投资。

投资资本金汇入/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602011):

投资资本金汇入:境外投资者为设立直接投资企业投入的投资资本金。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因终止清算而撤回的投资资本金。

包括: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应收款和应付款)的清算。

不包括:为筹备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投入的先期资金和改变筹备计划撤回筹备资金,应包括在“直接投资筹备资金”(602012)项下。

筹备资金汇入/撤出(602012):

筹备资金汇入:为筹备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投入的先期资金。

筹备资金撤出:改变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筹备计划撤回筹备资金。

不包括:已经成立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因终止清算而撤回的投资资本金或对已经成立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注入,应包括在“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汇入/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602011)项下。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减资(602013):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外国直接投资者增加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而汇入的资金。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外国直接投资者减少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而撤回的资金。

不包括: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因终止清算而撤回的投资资本金或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注入,应包括在“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汇入/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602011)项下。

中方向外方转让股权/外方向中方转让股权(602014):

中方向外方转让股权:外国投资者购买外商投资企业中我国投资者所持有的股权或相应的权益。

外方向中方转让股权:外国投资者将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或相应的权益转让给中方投资者后资金汇出。

不包括:⑴我国已经成立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因终止清算而撤回的投资资本金或对已经成立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注入,应包括在“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汇入/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602011)项下。

⑵外国直接投资者减少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而撤回的资金或外国直接投资者增加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而汇的资金,应包括在“直接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外商投资企业减资”(602013)项下。

红筹股项下资产减持对价收入(602015):

红筹股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股票,但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大部分或间接来自中国大陆的,即为中资所控股。

红筹股项下资产减持对价收入:境内公司将其资产(或权益)划拨给在境外注册的公司,使境外注册公司对境内资产(或权益)拥有控制权,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行为。

外方先行收回投资(602016):

外国投资者根据合同约定,从境内中外合作企业收益中先行收回的投资。

不包括:⑴已经成立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因终止清算而撤回的投资资本金,应包括在“直接投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602011)项下。

⑵外国直接投资者减少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而撤回的资金,应包括在“直接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减资”(602013)项下。

外商投资企业对其外国直接投资者的股本投资(602017):

外商投资企业对其境外直接投资者进行的反向直接投资。

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为其境外直接投资者提供的贷款,应包括在“直接投资对外国母公司、附属及关联方贷款”(602022)项下。

非法人投资款收入(602018):

包括:一年以上的承包工程的工程款和共同开发项目款,如桥梁、水库、电厂和矿产开发。

不包括:对外商投资企业(子公司、关联公司或分支机构)资本的注入,应包括在“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汇入”(602011)项下。

其他投资资本金收入/撤回(602019):

包括:上述投资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形式的直接投资收入或撤回。

60202直接投资企业与直接投资者之间借贷及其他往来:包括直接投资者和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关联公司以及关联公司之间各类资金的借贷及往来。这部分借贷分别公司的债权和债务上(应收款和应付款)。包括直接投资者向子公司提供的贷款以及子公司向直接投资者提供的贷款。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方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贷款的取得/收回(602021):

包括:⑴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方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资金的借贷。

⑵投资者和直接投资企业初期建立关系时,直接投资者所出的总投资和所出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一般构成直接投资企业的负债,应计入本项。

不包括: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方以担保方式,通过其他企业向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贷款,应包括在“其他投资获得外国贷款/偿还外国贷款”相应项目项下。

对外国母公司、附属及关联方的贷款/收回(602022):

包括: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方贷款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之间资金的借贷。

不包括:由外商投资企业做担保,而通过其他企业对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方的贷款,应包括在“其他投资对外贷款收回/对外贷款”相应项目项下。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方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的取得/收回602023):

包括:⑴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方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衍生金融工具。

⑵外国直接投资者、附属及关联方与外商投资企业除投资资本金和贷款以外的其他资金往来,如应收应付款、跨国公司资金调拨。外国母公司汇入的企业运营经费记录在本项。

不包括:⑴外国直接投资者、附属及关联方与外商投资企业之间贸易、服务项下的等经常账户的收支按照具体的交易性质计入相应贸易或服务项下。

⑵支付的代垫款项,按实际垫付交易内容记录在相应项下。

60203实物投资

实物投资(602030):

除以投资资本金购买设备以外的纯实物投资,合资合作设备进口不付汇。

60204无形资产投资

无形资产投资(602040):

60205购买/出售境内建筑物

购买/出售境内建筑物(602050):建筑物所有权变更产生的收支。

出售境内建筑物(收入):出售境内建筑物所有权产生的收入。

出售境内建筑物(支出):外国投资者出售境内建筑物所有权后将收入汇出。

包括:⑴出售或购买境内用于个人使用或租给他人的住宅和其他住宅。

⑵出售或购买境内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使用的厂房等建筑物。

⑶购房的定金及房价款。

不包括:⑴购房的中介服务费应包括在“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管理咨询和公共服务其他”(211039)项下。

⑵购房的契税费应包括在“资本转移税收收入/税收支出”(501040)项下。

⑶外国投资者出租境内建筑物所获得的租金汇出,应包括在“收益建筑物租金支出”(302012)项下。

60206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收益再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收益再投资收入(602060):

7证券投资:包括在有组织或其他金融市场进行交易的股本证券和债务政权。其种类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701对境外证券投资/撤回

70101股本证券:以股票或其他形式存在的,一切表明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清偿之后对公司型企业剩余资产拥有所有权的工具和凭证。

投资/卖出境外企业股票或其他形式股本证券(701011):

卖出境外企业股票或其他形式股本证券:指卖出所持有的境外企业股票或其他形式股本证券所获得的收入。

投资境外企业股票或其他形式股本证券:指购买境外企业股票或其他形式股本证券支出的款项。

包括:

⑴股票、股权、参股证明或其他类似文件,如美国存股证(ADRs)。

⑵在公司型企业解散后参与剩余资产分配的优先股、互助基金和投资信托机构的投资。

投资/卖出境内机构在境外上市的股票或其他形式股本证券(701012):

卖出境内机构在境外上市的股票或其他形式股本证券:指卖出境内机构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上市的股票或者其他形式股本证券所获得的收入。

投资境内机构在境外上市的股票或其他形式股本证券:指购买境内机构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上市的股票或者其他形式股本证券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⑴股票、股权、参股证明或其他类似文件,如美国存股证(ADRs)。

⑵在公司型企业解散后参与剩余资产分配的优先股、互助基金和投资信托机构的投资。

70102债务证券:是指能够给与债券持有者不带任何附加条件的权利收取固定的货币收入或契约规定的可变收入,同时给与债券持有者不带任何附加条件的权利在确定的日期收入固定数据的还款本金的金融工具,包括中长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

投资/卖出境外机构发行的(中)长期债券(701021):

卖出境外机构发行的(中)长期债券:指卖出境外机构发行的(中)长期债券所获得的收入。

投资境外机构发行的(中)长期债券:指购买境外机构发行的(中)长期债券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长期债券、无抵押品的公司债券,不参与分红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具有选择期限的债券(最后选择期限在发行日之后一年以上),一年以上可转让的大额存单、双重货币的长期债券、零息债券、大幅打折的长期债券、浮动利息债券、指数化债券、由资产支持的有价债券(抵押品债券CMOs、参与凭证)等等。

不包括:抵押贷款记录在“其他投资贷款”相应项目下。

投资/卖出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701022):

卖出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指卖出境内机构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的(中)长期债券而获得的收入。

投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指购买境内机构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的(中)长期债券而支出的款项。

包括:长期债券、无抵押品的公司债券,不参与分红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具有选择期限的债券(最后选择期限在发行日之后一年以上),一年以上可转让的大额存单、双重货币的长期债券、零息债券、大幅打折的长期债券、浮动利息债券、指数化债券、由资产支持的有价债券(抵押品债券CMOs、参与凭证)等等。

不包括:抵押贷款记录在“其他投资贷款”相应项目下。

投资/卖出境外货币市场工具(701023):

货币市场工具:是指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能够给与其持有者不带任何附加条件的权利在确定日期收取标明的、固定数额的货币收入的金融工具。这些工具通常在有组织的市场以打折扣(折扣的大小由利率水平和余下的到期时间决定)的方式进行交易。

卖出境外货币市场工具:指卖出境外发行的货币市场工具而获得的货币收入。

投资境外货币市场工具:指用货币资金购买在境外发行的货币市场工具而支付的款项。

包括: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和融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一年或一年以下可转让大额存单、利用债券发行工具(NIFs)发行的短期债券。

不包括:回购协议记录在“其他投资”相应项目下。

投资/赎回境外投资基金(701024)

赎回境外投资基金:指将所持有的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境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股份售出。

投资境外投资基金:指将所持有的货币资金交由境外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境外基金管理人管理,通过对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获得收益。

投资/卖出境外衍生金融工具(701025):

衍生金融工具合同是一种同另一个具体的金融工具、指数或商品挂钩的金融工具,通过这种工具,可以在金融市场中就具体的金融风险(例如利率风险、外汇风险、股票和商品价格风险、信贷风险等)本身进行交易。应该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作为独立的交易,而不是作为与其挂钩的标的的交易价值的组成部分。

衍生工具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无条件的远期合同,具体包括期货和掉期合同;另一类是期权合同。

期货是在有组织的交易所交易的远期合同。

掉期合同中交易对手根据事先达成的条件,按照标的物的参考价格交换现金流通。

常见的原期合同类型包括远期利率协定和远期外汇合同。常见的掉期合同包括利率和货币间利率掉期合同。

卖出境外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将从事境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而收到的现金交割款项记录为境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资产的减少。

投资境外衍生金融工具:记录购买境外期权的合同费,即买进一项金融资产。

702证券投资撤出/证券筹资

70201股本证券

在境外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及配股/境内在境外上市的公司从境外投资者手中回购股票资金汇出(702011):

在境外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及配股:指在境外资本市场以境外投资者为对象发行股票及配售股票。

境内在境外上市的公司从境外投资者手中回购股票资金汇出:指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上市的上市公司从投资该公司股票的境外投资者手中将已发行股票回购,从境内将回购资金向境外汇出。

在境内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外币股票及配股/境外投资者卖出境内市场外币股票投资本金汇出(702012):

在境内市场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外币股票及配股/境内投资者卖出我国境内市场外币股票(702013):

在境内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本币股票及配股/境外投资者卖出境内市场本币股票投资本金汇出(702014):

70202债务证券

在境外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中)长期债券/向境外投资者偿还在境外发行的(中)长期债券本金(702021):

(中)长期债券包括能够给投资者带来固定的货币收入或契约规定的可变收入的债券,如不参与分红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具有选择期限的债券、一年以上可转让的大额存单、长期债券、零息债券、浮动利息债券、指数化债券、抵押品债券(CMOs)等。

在境内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中)长期债券/境外投资者交易境内发行的(中)长期债券投资本金汇出(702022):

(中)长期债券包括能够给投资者带来固定的货币收入或契约规定的可变收入的债券,如不参与分红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具有选择期限的债券、一年以上可转让的大额存单、长期债券、零息债券、浮动利息债券、指数化债券、抵押品债券(CMOs)等。

在境内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中)长期债券/境内投资者交易境内发行的(中)长期债券(702023):

在境内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货币市场工具/境外投资者交易境内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本金汇出(702024):

货币市场有价证券使持有者可以在确定的日期收取标明的、固定数额的货币收入。这些工具通常在有组织的市场以贴现的方式进行交易。包括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和融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一年或一年以下可转让大额存单、票据发行工具(NIFs)。

在境内向境内投资者发行货币市场工具/境内投资者交易境内货币市场工具(702025):

在境内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衍生金融工具/境外投资者交易境内发行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汇出(702026):

在境内向境内投资者发行衍生金融工具/境内投资者交易境内发行衍生金融工具(702027):

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的投资基金/支付境内投资基金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赎回资金汇出(702028):

703与证券买卖有关的资金跨境流动:包括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交易所进行清算的资金和清算备用金,以及证券投资者为实现证券投资存入证券经营机构的交易结算资金。

清算资金汇入/汇出(703010):

证券经营机构清算备用金撤回/汇出(703020):

8其他投资:包括贸易信贷、贷款(包括使用基金组织信贷和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及其他资产和负债。

801资产

80101贸易信贷

出口延期收款/收回(801011):

境内出口商向境外进口商提供延期收款信用的收款记录在本项。

预付货款(801012):

80102资产-对外贷款/收回:包括贸易融资、其他贷款(包括回购协议)、抵押贷款、金融租赁。

政府贷款本金的收回/向境外提供政府贷款(801021):

对外非政府贷款本金的收回/向境外提供非政府贷款(801022):

国际金融租赁融资本金的收回/向境外提供国际金融租赁(801023):

租赁机构提供的融资性租赁。

收回/提供其他贷款(801024):

包括收回补偿贸易项下以现汇偿还的债权本金以及回购协议项下的有价证券的买入和再卖出。

80103资产-货币和存款/收回货币和存款:货币包括流通中的纸币和硬币。存款包括可转让的存款以及其他各项存款。

收回或调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存放境外存款(801031):

我国各级政府、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及个人存放在国外的各种形式的存款,包括信托投资(居民将资金以信托形式委托非居民投资、营运)。

保证金存放境外/调回(801032):

包括包括各种付款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

80104资产-其他

其他债权(801040):

上述未包含的其他资产。

80105向金融性国际组织认缴的份额: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外汇资产(包括货币、存款和有价证券)和其他债权。

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801051):

向其他金融性国际组织认缴的份额(801052):

802负债

80201贸易信贷

进口延期付款/进口延期付款的支出(802011):

境外出口商向境内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的支付记录在本项。

预收货款(802012):

80202负债-获得/偿还外国贷款:包括贸易融资、其他贷款(包括回购协议)、抵押贷款、使用基金组织的信贷或贷款、金融租赁。

获得/偿还外国政府贷款本金(802021):

获得/偿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本金(802022):

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包括从备用贷款、中期贷款、结构调整贷款、扩大的结构调整贷款、体制转轨贷款安排下的购买的借款以及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信托基金得到的贷款。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持有一成员国货币数量的减少如果超过该成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减去其储备头寸,即反映了偿还使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信贷。

获得/偿还国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金(802023):

境外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银团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等提供的贷款(包括回购协议)。

获得/偿还买方信贷本金(802024):

获得/偿还国外企业及个人借款本金(802025):

母子公司、关联企业、股东贷款应计入直接投资项下。

国际金融租赁融资/偿还国际金融租赁本金(802026):

获得/偿还其他贷款本金(802027):

80203负债-货币和存款

境外存入款项/调出(802031):

非居民账户收支记录在本项。

境外存入保证金/调出(802032):

包括各种付款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80204负债其他

认缴/撤回非货币性国际组织股本金(802041):

认缴非货币性国际组织股本金:指境内主体用所持有的货币资金认购并缴纳非货币性国际组织的股本金。

撤回非货币性国际组织股本金:指境内主体用撤回所持有的非货币性国际组织的股本金。

借入/偿还其他债务(802042):包括上述分类中未提及的债务借入或偿还。

80205实物外债:以实物形式作为外债提款方式进行登记的外债。

实物外债(802050):

新版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填写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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