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干部卓越训练营第六期优秀营员

发布时间:2018-11-08 18:26:47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干部卓越训练营(第六期)优秀营员、优秀训练营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干部卓越训练营(第六期)自开营以来,注重引导青年学生骨干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素质技能、承担社会责任、培养宽广视野。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表现出色的优秀营员。为进一步激励营员工作热情,选树先进,以评促建,特开展“优秀营员、优秀训练营学生干部”评选活动。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干部卓越训练营(第六期)理事会成员、全体营员。

二、评选条件

1. 遵守组织纪律,主动学习,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不迟到、早退或旷课。

2. 关心热爱集体,勇于担当,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参与团队建设活动

3. 践行群众路线,服务师生,在学校院系研究生党建、思政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 缺席全营及分组活动以上或存在无故缺勤、迟到现象者

(2) 未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出境交流、挂职锻炼等项目活动之一者;

(3) 未有效履行营员义务及民主评议情况不良者。

5.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推荐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训练营优秀营员、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不可兼得

(1) 担任训练营理事会或分组工作职务,积极参与培训活动,认真履职

(2) 训练营或小组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重要贡献,事迹突出;

三、评选办法

1. 名额比例

优秀营员20,优秀训练营学生干部10

2. 评比办法

(1)各组由支部书记、组长负责召集组员进行组内评议,根据评选办法择优推荐优秀营员候选人2-3名,优秀训练营学生干部候选人1-2,并依据评议结果先后排序。

2)各组将推荐材料及个人自荐材料1026日(周一)下午17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至研究生工作处。

3)卓越训练营指导教师、训练营理事会成员营员代表组成评审小组,结合营员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考察,经民主评议产生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奖励办法

1. 优秀营员、训练营优秀学生干部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

2. 优秀营员评选结果将作为推荐参加北京市研究生党员骨干培训班、海峡两岸青年“追寻孔子行脚”等实践活动的重要依据。

3. 本评选细则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可联系咨询训练营指导教师

研究生工作处

201510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干部卓越训练营第六期优秀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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