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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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对象 佐证材料
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等部门发给遗属 《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 证明书》或《军人病故证明书》等。 现役军人的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 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等)。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 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 子女
合法领养或家庭奇养的孤 民政部门发的助养证或家庭奇养协议
书、助养人的户口簿
监护人的广州市户口簿、委托监护佐 材料(如公证书,能对因适龄儿童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因残疾失去监护 能力需委托监护作出说明最好)、
《残疾人证》、疾病诊断书、病历或 院小结等
监护人的广州市户口簿、委托监护佐 材料(如公证书)、父母的工作证 件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工作证 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工作证 或有效劳动合同(现有劳动合同如 不足连续两年则需提供过往合同)等 进藏干部职工房产证,监护人的工作 件、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监护人的工作证件、已有的相关引进 书等佐证材料、外国专家证件、相 关学历证书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的《广州市 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监护人的工 作证件、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监护人依照《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 〈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 《广东省居住证》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 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 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 子女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 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 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 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 环卫临时工适龄子女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 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 子女
属引进人才持《广东省居 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 人士的子女




对象 佐证材料
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已有
的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 外)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市委组织
部函件或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等 “优粤卡”持有人未成年
监护人的“优粤卡”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随 子女
监护人的《广州市人才绿卡》 监护人所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 能人才”、“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 员”或相应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 佐证材料、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 证》
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监护人的护照、身份证件、相应国永 居留证件、其他已有的能体现其华 侨华人身份的材料(如中国户口簿、 监护人出生证等)等
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 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子女出 (含未成年的持证人本 人) 证等
父或母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 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 住证》等;
台胞子女
适龄儿童出生证、《台湾居民来往大 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 居民居住证》等。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 适龄子女
广州市荣誉市民证书、本人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 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等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 监护人的工作证件、外交护照、已有 龄子女 其他相关证照或市政府外办函件等 备注: 1.除提供以上佐证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 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佐证材料,如公证书等)、实际居住地佐证

材料(如房产证、有效期内的房屋备案租赁合同等)。
2..所有外文的佐证材料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
3. 其他特殊情况由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4. 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照顾学生对象或佐证材料发生变化时,由 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补充发文。
5. 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020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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