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4-08 09:45:46

监控室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一、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控工作制度。

(一) 监控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证监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 监控实行24小时工作制。

(三) 认真做好各项记录,确实记录的真实性。

(四) 认真做好录像资料的管理,严守机密。

(五) 及时排除或报告设备故障情况。

(六) 、严禁外部设备私自接入收费网络系统;严禁在监视器上放像。

(七) 严禁无关人员进监控室。

(八) 保持室内要求的温度、湿度;保持室内清洁。不允许在监控室内吸烟、会客、闲聊。

(九) 按时交接班,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传达未办理事项。

(一十) 及时汇报当班工作情况。

二、为加强监控录象资料的管理,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录象管理制度。

(一)、录象带集中存放,保持整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磁等工作。

(二)、录象带进行编号,严格按编号顺序逐盘使用,并详细记录。

(三)、严禁删减录象资料内容。录有特殊情况资料的录象带必须经经营管理科审核批准后方可重复使用。

(四)、录象带出现损坏或质量问题,及时报告站长。

(五)、设立《录像资料查阅登记薄》,详细登记查阅情况。

(六)、查阅录象资料必须经站长批准。

三、为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一)、严禁擅自挪动监控设备、擅自改接线路、设置插座、开关及使用其他电器。

(二)、发现设备运行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三)、建立设备运行故障档案,认真作好设备故障情况登记。

(四)、监控员要及时打扫并保持监控室卫生,操作台干净有序,无杂物。

四、

(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主控机房。

(二)、操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操作。

(三)、严禁操作人员擅自透露各类数据、信息资料。

(四)、特殊情况下操作主控机必须逐级上报至经营管理部。

(五)、主控机必须六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证主控机正常运转。


监控室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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