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地产乱象自纠自查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14 16:38:21

XXXX有限公司

自纠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

XXX房地产管理局:

我公司为了积极配合XXX房地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市场监管,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为XXX房地产企业经营、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主体诚信、监管有力、行为规范、交易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作出积极地贡献。

我公司根据824号下发的关于《XXX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公司立刻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纠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投机炒房行为自纠自查

1、本公司不存在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的行为。

2、本公司不存在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的行为。

3、本公司不存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现象等方式,恶意操作,哄抬房价的行为。

4、本公司不存在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的行为。

5、本公司不存在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的行为。

6、本公司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存在未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栋一次性申报,进行分批、拆零申报,拖延上市销售时间的行为。

7、本公司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和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备案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8、本公司不存在商品房销售中未执行销售价格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相关费用等的行为。

9、本公司不存在通过集中选房、网上选房或者发布虚假房源,捏造开盘售罄、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政策变化等不实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的行为。

10、本公司不存在开盘时间选择在夜间或凌晨,通过雇佣人员制造抢房、排号等方式蓄客,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

11、本公司不存在通过第三方在网签合同约定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电商费”等费用的行为。

12、本公司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更改网签合同的行为。

(2)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自纠自查

1、本公司不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定、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的行为。

2、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政府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的行为。

3、本公司不存在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本公司不存在利用合同款式,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5、本公司不存在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的行为。

6、本公司不存在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制度。

7、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退换买受人认筹金的行为。

8、本公司不存在未取得项目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9、本公司不存在将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行为。

10、本公司不存在拒绝购房人自行办理房屋登记等相关手续,强行收取代办费,或不予配合购房人自行办理的行为。

11、本公司不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

(3)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自纠自查

1、本公司不存在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的行为。

2、本公司不存在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行为。

3、本公司不存在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的行为。

4、本公司不存在发布的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行为。

5、本公司不存在发布的广告中承诺房地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行为。

XXXX置业有限公司

20181026

2018年房地产乱象自纠自查整改报告

相关推荐